荀子

荀子天论起笔在天,落笔在人

发布时间:2020/9/23 1:49: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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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郭先生

在人们的印象中,荀子的《天论》主要是谈天的,特别是“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所表达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和“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所表达的人定胜天思想,更让人们深信不疑:天论,就是关于天的讨论。

其实不然。

荀子的《天论》,起笔在天,落笔在人,全篇的着眼点在人,其立意的主旨是劝诫世人,一定要按照儒家的指引去尽人事,不管成与不成,都“不可以怨天”。

荀子是继孔孟之后的大儒。儒家探究人与人的关系,道家探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荀子作为后起之大儒,虽然不免受到道家等其他诸子百家学说的影响,但其立论的根本点不会脱离人。脱离人而去谈天说地,对于儒家来说,是不可思议的。

荀子写作《天论》的目的,在于当时和此前,人们常常把人世间事情之成败归结于天命,于是乎,便可以为事情之不成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荀子的《天论》就是为了破除这一思想的。

在荀子之前,人们往往将天看成是一个有人格的存在:天,是天公,有脾气,有威严,高高在上,神秘莫测,可以主宰人世间的一切。有德者,可以获得天的护佑;无德者,将会受到天的惩罚。天主宰人,靠“命”——相当于老天开给人的一张无影无形的委任状。天命在谁,谁就可以做人君。天命从谁的身上移走了,或者谁身上的天命被别人革除了,他就失去了人君的地位。

荀子对这些观念显然是嗤之以鼻的——尽管他的进步思想还不很彻底、存在模糊地带,譬如,在《天论》中他还说“人之命在天”。当然,他说的“天命”已经不是老天施与人的命运、命数了,而是老天运行的规律,是独立于人而自在的。这样的天命,不会主动作用于人,人对天命只是顺、逆或制、用的关系。

《天论》开篇“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直接从天与人的关系角度谈起:天的运行与人世的运行毫无关系。

在荀子看来,天有天的职分,人有人的职分,“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什么是天的职分?“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形成,这就是老天要干的事情。什么是人的职分?就是文中所说的“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则日切瑳而不舍也”,就是“政险失民,田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祅;政令不明,举错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祅;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则父子相疑,上下乘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祅”的相对面——明政令、时举措、理本事、修礼义等。——这些,不正是儒家的经典思想吗?“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意思是,天、地、人三者各有各的职分,尽管三者之间也会互有影响,但作为人,如果放弃自己的本分,而越俎代庖,一门心思地去替天地操心,那最终肯定会陷入糊涂。

究天人之际,是古今哲学家的共同课题。关于天与人的关系,儒家和道家都有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人道即天道,两者是相互感应、相互融通的。荀子关于天与人关系的思想,是更高层次的天人合一:一方面,明确指出天是天,人是人,存在“天人之分”,两者相对存在,不要随意扯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天与人并非毫不相干,也可以在斗争中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天为人用。这种思想,是辩证的联系论,而不是机械的割裂论;是唯物的,却没有忽视人的强大的主观能动作用。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能持有这样的思想,是非常难得的。

古人写文章,是有一些特殊笔法的——善用铺排和比兴,言在此而意在彼。他一口气讲一连串排比句,但往往最后一句话才是他要表达的宗旨,其他都只是陪衬。《天论》有言:“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故日月不高,则光晖不赫;水火不积,则晖润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则王公不以为宝;礼义不加于国家,则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尽亡矣。”——从天谈起,但最后讲的是人。后世的读者千万不要被这种笔法迷惑了啊!

《天论》究竟是写天还是写人,看看全篇最后一句的引用,就更加明白了——

《书》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此之谓也。

荀子是实实在在从天回到了人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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