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政策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1/10/12 12:50:21   点击数:
之前遇到一些战友,问退役以后家里突然遇到困难怎么办?今天我们梳理了国家及部分省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政策。年10月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6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帮扶援助对象、帮扶援助情形、帮扶援助方式、帮扶援助标准以及办理程序做了明确。帮扶援助对象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援助范围。帮扶援助情形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对因以下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可以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三属”等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帮扶援助方式提供资金援助、提供实物援助、提供社会化服务援助。帮扶援助标准各地要着力提高帮扶援助力度,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并适时调整。办理程序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帮扶援助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个人申请。一般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书面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没有单独建立服务站的,可向负责退役军人工作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本人因行动不便、精神障碍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其监护人、家属、所在村(居)可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相关资料。无正当理由,申请人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身份、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程度、各类救助情况等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并视情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县级审批。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后,可委托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并应当及时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的,不予批准。申请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复核。遇有紧急情况,各相关单位应当先行帮扶援助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困难退役军人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救助工作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当给予积极协助。依据5部门下发的《意见》,各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具体事项。山西省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就业能力弱、伤病残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在享受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后,生活仍严重困难的,可申请生活援助。视情可给予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帮扶援助。退役军人服役期间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申请医疗援助,视情可给予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帮扶援助。患有重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等普惠性保障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每年可给予自付医疗费用10%—20%的帮扶援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退役军人因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帮扶援助;退役军人因抢救国家、集体或个人生命财产等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伤病残的,一次性给予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倍以内的帮扶援助。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视情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帮扶援助。贵州省生活帮扶方面,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帮扶援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补差确定基本保障金。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退役军人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困难人员,在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本人困难程度,再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30%的比例增发特殊补助金。对符合临时救助生活帮扶情形的,视其家庭困难程度,原则上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1-6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对困难程度特别大,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急需政府救助的急难家庭,救助标准可酌情提高。医疗帮扶方面,符合医疗帮扶情形的困难退役军人,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时押金“门槛费”元以下的免收,元以上的减收元。对身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及受到其他严重伤害的,在享受政策性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金额在元以上且无力承担的,由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帮助申请临时救助资金,并可通过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一定资金资助。住房帮扶上,通过安排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且在审查退役军人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即办,做到应保尽保。有以下行为的困难退役军人不予以帮扶援助。

★要诚实守信,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骗取帮扶援助的,应当追回已享受的相应待遇,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的。

★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人员,不予帮扶援助。

本文未涉及到的各地具体帮扶援助具体标准、所需印证材料,可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本文来源于退役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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