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义荀子荣辱观的核心观念

发布时间:2018/10/12 20:43:46   点击数:

摘要:荀子作为先秦时期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和重要代表,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义利之辨”的荣辱观,并就荣辱观念产生的心理原因、外部环境,以及荣辱观的本质内涵和社会价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证。荀子认为,“义”是荣辱观的核心观念,它统摄了道义、仁义、礼义、礼法等范畴,成为衡量荣辱的最高标准,并就此展开了“义利”、“义势”之辨;认为人作为社会群体的一员,自有其道义和职责所在,而这种道义和职责就是“义”的基本内涵;同时,礼义法度也是“义”的延伸和外化。人们只有学习、遵循和践行“义”,才能化性起伪、去恶成善,成就健全人格,才能获得荣誉,避免招来耻辱。

关键词:荀子、荣辱观、义、利、势、仁、礼、法

作者简介:徐东明,西藏民族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陕西咸阳,。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奴隶制社会开始向封建制社会过渡,西周末期的礼崩乐坏,使传统的礼制思想受到挑战。新兴的社会经济制度要求上层建筑的变革,表现在思想文化领域,于是出现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现象。诸子百家提出的新的思想观念和政治主张不断涌现,反映在人们的道德实践领域,就是出现了羞、耻、荣、辱(即荣誉与耻辱)等思想观念。荣辱观念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两种对立观念的认识和基本观点,它与人们的“公私观念”、“义利观念”、“安危观念”等紧密相连,反映了人们的道德自律意识和人生价值取向。

作为先秦时期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约公元前-前)更是批判地吸收了诸子思想的精华,能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出发,认识人之性恶和对性恶的改造,提出了“隆礼重法”的治世思想。荀子认为,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人能“群”,而人能“群”的原因在于人能“分”,人能“分”的原因在于人能认识并践行“义”。如他说:

(人)力不如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1]

此处,荀子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群体组织,它之所以能存在发展,就在于社会的分工和人能各分职守、各尽其责,而人类社会的分工和个人的职责区分能够存在的根源在于人能遵循“义”而行。而这个“义”,则包涵了道义、礼义、仁义和正义等多重内容。

“义”作为荀子思想的核心观念之一,是与“道”和“礼”相通的概念:“道”是宇宙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是就事物的认识意义而言的;“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当然准则,是就价值意义而言的;而“礼”是人认识、践行“道”和“义”的知识,是应然的行为规范,是就实践意义上而言的。在道德实践领域,“义”是个体道德实践所遵循的最高准则,是当然之则,是君子成就健全人格的基础。而君子践行“义”,成就德行,完善道德,必会获得世人的赞誉,获得光明的荣誉和名声;小人不践行“义”,背“义”而行,则会带来祸害和耻辱。所以,荀子首先从人的德行、道德实践和行为操守等方面,来谈论荣辱与德行的关系问题。

一、荣辱之来,必象其德

荀子首先肯定了荣辱的产生,是与人的道德和行为操守相联系的,即是与人的德行相适应的。荣誉来自于社会对个人德行的评价,而耻辱来自于自我对社会评价的感觉和体验。因此,荣辱、毁誉皆来自至于人的道德实践和日常行为的结果。如他说:

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2]

荀子认为,各种事物的发生,一定有它的起因;荣誉或耻辱的来临,必定与人的德行相应。他还通过类比,说明了万物各从其类、以成其性的道理,说明了外部环境对于人的行为、习性和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而君子应该重视和警觉自己的处境和所立的志向。他说:

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醯酸而蜹聚焉。故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3]

荀子于此强调人的言行有可能招致祸害和耻辱,君子应该慎其所立,不为外界环境的恶劣形势所影响,而应通过全面学习礼义,培养自己的德行和操守,成就自身的完美人格,即“成人”。他说:

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及至其致好之也,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心利之有天下。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4]

荀子在此强调了君子应通过全面学习诗书礼仪,思索融贯,效法良师益友,以通达为人处世之道义,并消除自身有害的习气和私欲,而保养正气和善行,还要能够心利天下,坚持礼义,不为权势利禄所倾倒,不为众人之势所转移,不为天下形势所动摇,由此养成生死不移的德行和操守。有了德行操守,君子就能坚定立场,站稳脚跟,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成就自己完美的人格,与天地同其光辉。君子若能这样做,那么,荣誉自会来临,而耻辱也自会消除。因此,荀子认为,君子所珍贵的是人格的健全和德行的完美无缺。

荀子在其著作中,往往以君子和小人分别指称荣者和辱者,一方面是出于对君子健全人格的塑造和向往,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战国末期礼乐崩坏的社会现实中如何改造人之性恶的探讨和追寻。君子和小人的分际究竟在何处?荀子给予了回答,他说:

君子能亦好,不能亦好;小人能亦丑,不能亦丑。君子能则宽容易直以开道人,不能则恭敬繜绌以畏事人;小人能则倨傲僻违以骄溢人,不能则妒嫉怨诽以倾覆人。故曰:君子能则人荣学焉,不能则人乐告之;小人能则人贱学焉,不能则人羞告之。是君子小人之分也。[5]

这说明了人们对荣辱的评价,来自于评价对象的人格修养、为人处世的礼义和道德行为的自律情况。因此,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德行,是获荣避辱的根本保障。

君子人格完美,德行高尚,往往成为人们倾慕、学习的榜样,因而也成为众人赞誉的对象;而小人则相反。小人心胸狭隘,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从自我私欲和私利出发,逞强好斗,凡利必争。如果以君子身份与小人相争斗、相残害,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为自己造成损害,带来耻辱。荀子对此进行了深刻讨论,他说:

凡斗者,必自以为是,而以人为非也。己诚是也,人诚非也,则是己君子,而人小人也;以君子与小人相贼害也,忧以忘其身,内以忘其亲,上以忘其君,岂不过甚矣哉!是人也,所谓以狐父之戈钃牛矢也。将以为智邪?则愚莫大焉;将以为利邪?则害莫大焉;将以为荣邪?则辱莫大焉;将以为安邪?则危莫大焉。[6]

在君子和小人的德行中,各有“勇”的不同表现,君子坚守礼义和道义,循义而行,以义制利,表现出不屈不挠的形象;而小人则只顾自己眼前的私欲和私利,以追求自己的私利为义,表现为不顾死亡、好斗暴掠的特征。如他说:

有狗彘之勇者,有贾盗之勇者,有小人之勇者,有士君子之勇者。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辟死伤,不畏众强,牟牟然惟利饮食之见,是狗彘之勇也。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戾,牟牟然惟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也。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7]

在这里,荀子显然反对小人只顾一己之私利而轻死暴掠的恶习,肯定了君子坚持礼义、不为权势利益所动的重死不屈的勇气。同时,荀子进一步指出,明智的人应该从自己的德行中寻找缺点,去努力完善自己的人格,而不是去怨天尤人,而小人则相反。如他说:

鯈魾者,浮阳之鱼也,胠于沙而思水,则无逮矣。挂于患而思谨,则无益矣。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穷,怨天者无志。失之己,反之人,岂不迂乎哉!”[8]

这说明了人若不能从自身的道德行为中寻找过失,而去怨天怨人,那不是太迂阔了吗?

总之,荀子认为荣辱毁誉的评价,主要来自于人自身的道德实践和行为操守。荀子正是通过君子与小人各自德行所招致的荣辱毁誉的不同结果的对比,来说明个体的道德实践和行为操守的结果,是个体荣辱感形成的根本原因。君子通过全面学习诗书礼仪,懂得社会发展的当然之则,能够胸怀天下,为天下人谋利;并通过学习、履行“义”,改造自身品性,除恶修善,成就自己的完美人格,从而获得世人的赞誉。而小人为一己之私利所蒙蔽,看不到自身的职责所在,背义而行,骄慢好斗,以己为是,以他为非,为了贪求私利而轻死暴掠,及至受到社会的惩处和世人的唾弃时,则为之晚矣。

(待续)

徐东明

赞赏

长按







































北京中科白殿风医院
告别白癜风


转载请注明:http://www.daoqicar.com/xzmy/16397.html

------分隔线----------------------------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