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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便民热线》
直面生活中的问题
医保有哪些惠民新举措?
异地就医如何办理?
关于“两病”(高血压和糖尿病)药品报销有哪些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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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00—10:40,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那秀娟,在大连新闻传媒集团FM.3播出的《营商便民热线》节目中,就医疗保险的相关话题与听众朋友进行交流。
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整合了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消除了城乡医疗保障待遇差异,实现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享有公平一致的医疗保障待遇。建立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纳入门诊用药保障对象。推进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持续推出医保惠民举措
年5月1日起,将“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等3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为我市1.3万余名乙肝、心力衰竭和长期透析患者每年减少医药费余万元。7月1日起,提高重症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待遇支付标准,每年为我市余名患者减轻负担余万元。7月1日起,提高低收入家庭成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并纳入我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保障范围。9月1日起,符合国家医保谈判高值药品用药资格的参保患者,不再固定一所定点供药单位,可选择统筹区域内任意高值药品定点供药单位就诊购药。将苯丙酮尿症患儿需要的营养粉、蛋白粉、米、面等特殊治疗性食品纳入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门诊保障范围,减轻患儿家庭负担。将57种涉及肿瘤靶向药、治疗儿童白血病和部分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纳入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双通道”供药范围,方便患者及时购药。
有序实施重点领域改革
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合议价工作,年7月1日起全市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始执行辽宁省最低价。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形成了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按均次费用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的医保支付体系。
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
推出医保“掌上诊间聚合结算”,在大连医院率先运行,不出诊室即可完成各项诊查交费和医保结算,医院交费排队长、候诊时间长等问题。上线手机端“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和电脑端“医保网上综合服务大厅”,实现31项热点高频事项“零跑腿”远程经办。启用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看病买药无需带卡,一人一码全国通用,满足了参保人员日益增长的异地就医和线上服务需求。
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
在全医院备案改为患者便捷自主备案、直接联网结算,确保群众少跑腿、费用不垫付。年6月1日起,将职工恶性肿瘤和白血病患者慢病检诊由每年9月统一检诊、次年1月开始享受待遇,调整为随到随检、即时享受待遇。创建“医保银行”经办服务新模式,在银行网点设立专门的医保业务经办区域、经办窗口及经办专员,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全力保障患者救治,临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支付范围,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先救治后结算,个人不需负担费用;开设“无障碍”入院、“零支付”出院等快捷通道,确保患者顺利享受到医疗救治服务。医院发展运行,医院特殊应急周转金、医院费用结算方式和总额预算指标、调整感染科床位备案方式等应急措施,医院及时救治患者。助力企业生产经营,疫情期间,对中小微企业缓缴医保费免收滞纳金,对企业职工医保费阶段性减半征收12亿元,推出“医保贷”“保企贷”等专属服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我市医保对“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给予一定的报销
“两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这两种疾病是目前最常见的慢性病,患病人数比较多,为了减轻这部分患者的门诊用药负担,去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4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按照国家要求,目前“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仅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没有此项待遇,这主要因为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门诊各项保障也比城乡居民医保完善,而城乡居民医保主要侧重住院保障,门诊保障相对薄弱,因此国家医保局优先选择建立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也是针对高血压和糖尿病,两项待遇的区别
“两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这两种疾病是目前最常见的慢性病,患病人数比较多,为了减轻这部分患者的门诊用药负担,去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4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按照国家要求,目前“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仅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没有此项待遇,这主要因为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门诊各项保障也比城乡居民医保完善,而城乡居民医保主要侧重住院保障,门诊保障相对薄弱,因此国家医保局优先选择建立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问答
问现在到药房和民营医疗机构买药,同样的药有时价格差别挺大,这是什么原因?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年6月1日起,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按照国家、省药品集中采购要求,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要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样药品的销售价格全省统一。非公立医疗机构和药店由于药品的进货渠道不同,并且可以加价销售,因此药品销售价格可能产生差异。问在大连市缴纳多少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42号)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须满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须满25年及以上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由参保人员按照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和6%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交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问我是外地户口,因为更换工作中间社保断缴了两个月,我看网上说社保有连续缴纳年限和累计缴纳年限,如果我不补缴这两个月的社保,是否之前的连续缴纳年限就作废了,是否影响报销比例和额度。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42号)的相关规定,在职职工缴费中断的,从中断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再次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25年及以上,方可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中断后缴费年限清零、影响报销比例和额度”以及“连续缴纳报销比例更高额度更多”不是我市医疗保险政策。问异地安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