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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将荀子的“性恶说”阐发的最深刻、最生动的莫过于《金瓶梅》。《金瓶梅》就是一朵“恶之花”,它将人性中自私、丑恶的一面加以尽情的暴露。一个真正有良心的,向往真、善、美的作家,就应该直面人性的恶,有责任直率地把当时社会中的种种丑恶现象集中起来加以表现,让读者的灵魂在这个典型化的世界面前受到震惊,去否定这个“恶”的世界,去寻求另一个美好的天地。《金瓶梅》的作者就真正把握了“性恶论”的精髓与价值所在,暴露人性中的假、恶、丑的同时,将人们引向真、善、美。(节选自《金瓶梅研究》黄霖)
以下内容节选自《金瓶梅研究》焦子栋老师文章《圣地后的媚魅二影——从荀子的“人性本恶”到兰陵笑笑生的“人性纵恶”》。
一、荀子“人性本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荀子隆礼重法、明分使群治国思想的根基是他的人性本恶之论。
荀子在《礼论》篇中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在《性恶》篇中指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荀子的人性本恶之说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是把“欲望追求与满足、利己、利人”三者作为一个整体来解读人之本性。“人性本恶”并不是说人生下来就是“只利己不利人”的恶棍、恶霸、恶魔,而是那些对欲望不加约束与限制的人,才会成为“争夺生而辞让亡、残贼生而忠信亡、淫乱生而礼仪文理亡”的恶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利己又利人或利人为先”之言行是为“善”,以“利天下之人”为己任者是“大仁”、“大义”;“利己不利人或利己为先”之言行是为“恶”,以“害天下之人”满足一己之私欲者是为“大奸”“巨恶”。
关于如何限制或者制止“争则乱,乱则穷”,荀子开出的药方是:“故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仪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性恶》)
荀子认为“隆礼重法”之目的就是“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是为圣治。兰陵具备了“圣教、圣王、圣治”三大要素,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兰陵”就是传统文化的圣地之一。
二、兰陵笑笑生“人性纵恶”——天欲令其亡,必先令其狂
人的各种欲望、需求的满足皆以经济财富及人类自身繁衍蔓续为基础。
一般意义上的酒、色、财、气,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需,但突破道德法律底线不加约束而加以追求,就成为荀子所主“人之性恶”,即“争夺生而辞让亡、残贼生而忠信亡、淫乱生而礼仪文理亡。”从这个意义上讲,“酒色财气”一词就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各种不良品德与习气的总称。兰陵笑笑生在《金瓶梅》开篇时冠以“酒色财气四贪之词”阐明创作主旨,特别是通过“财色气”三大看点对人性进一步剖析,演绎出的结论就是不仅本恶,而且还具有向疯狂纵欲纵恶演变的趋势与可能。这种放纵不仅是社会的灾难,也是放纵者自身的灾难。
最能代表西门庆疯狂纵欲的事情,是在吴月娘劝其“少干几桩贪财好色的事体”时那段著名的“财色宣言书”:“咱闻那佛祖西天,也只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chǔ]镪[qiǎng](祭祀的钱币)营求。咱只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姮娥(即嫦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富贵!”“泼天富贵”一词等于向帝王叫板,因为在“家天下”的政治制度下,“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溥天”可以谐为“泼天”。在皇权之上的社会条件下,出此“豪言壮语”,可谓是不顾一切的“狂妄之极”。
西门庆“强奸姮娥,和奸织女,拐许飞琼,盗西王母之女”的结果就是不顾一切地纵行淫欲,33岁时即脱阳而亡。“三”“散”相谐,寓意西门庆人散财散家亦散。但“散”“散”为聚,又是讲西门庆阴魂不散。今生虽没,自有后来人。
由此可见,兰陵笑笑生把荀子的“人性本恶”更进一层,那就是有些人不顾一切、无所不用其极地其追求“酒色财气”,这就是“人性纵恶”。“人性本恶”可以通过“隆礼重法”的综合手段加以解决,“人性纵恶”则无可救药,只能是自取灭亡。
(田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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