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荀子 >> 荀子新闻 >> 年陇县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一、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
(一)认定标准
年,我县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元/人·年。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低于元/人·月。如果家庭年人均收入(含扣减刚性支出)符合低收入标准,均可向户籍所在地镇提出申请。
(二)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范围
家庭成员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以及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不予认定的几种情况
1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镇(街)、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等介绍就业的;
2.家庭成员因赌博、吸毒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3.在申请低收入家庭前两年内购置住房(因拆迁购置经济适用住房除外)、新建住房或者中高档装修住房的;
4.采取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等手段,制造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假象的;
5.城市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且每套均超过60平方米)住宅,农村有宅基地但拥有一套商品房(60平方米以内以及保障性住房除外),或者拥有别墅的;
6.拥有私房出租、固定经商摊位或者有经营性收入,且高于当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7.家庭拥有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二轮摩托车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三轮车除外),机动车辆价值在0元以下的除外,以提供的原始票据为准,无法提供的视为财产不符合规定。不论机动车辆归属且连续使用三个月以上的,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且经营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
(四)低收入家庭的认定程序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信息核对、入户核查、审核公示、镇政府审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提出申请。镇政府接到申请材料后,可上报县核对中心对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初审。核对后符合条件的,镇上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家庭人员、收入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入户核实,并将结果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可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将确定结果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民政局将对城乡低收入对象在网站长期进行公示。
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及时调整。如果生活困难符合低保和特困供养的,按程序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家庭收入超标的及时取消低收入资格。
二、城乡低保政策(一)纳入范围
具有我县户籍,城市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元,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可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界定: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主要包括:
(1)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父母;
(3)父母双亡,与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未成年弟、妹;
(4)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和因病因残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包括在校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在外地就读期间,如户籍迁出,可随父母或监护人在当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5)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但未共同居住的阶段性在外务工人员;
(6)现役军(警)官和士官;
(家中如有现役军官、警官、士官,一般根据收入核算,无法纳入低保)
(7)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户口登记,但有出生证明和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的新生婴儿;
(8)复员退役军人以及刑满释放、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回到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员。
注:农村家庭中父母与儿子在同一个村委会,不论户籍是否分开,不论是否分开居住,只有一个儿子的,其家庭应与父母认定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出嫁女核算赡养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两个及以上儿子的,由父母指定一个儿子的家庭与其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否则将父母户籍分开最晚的一个儿子认定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其余子女核算赡养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2.下列人员不计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
(1)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
(2)连续三年及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3)在监狱服刑、戒毒所强制戒毒的人员;
(4)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婚)、上门人员;
(5)经镇政府和村(居)委会核实,且在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警,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或被宣告为失踪人员的;
(6)享受孤儿待遇或特困供养的,不能重复享受。
注,申请低保对象要整户纳入,除了低收入家庭中的大病和重度残疾人可以单人纳入低保,一般情况下不得出现拆户保、挑人保、单独老人保。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新增户)提交申请,包括申请书(抬头写镇人民政府)、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残疾证等交于镇政府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
2.入户调查。第一步,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对低保申请家庭的经济、财产状况进行核对,新增户需填写委托授权书(一式三份),然后录入数据,提交核对平台进行核对。保留户镇上不用提交资料,县核对平台直接进行信息核对。第二步,各镇民政办指导各村对新增和保留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人员由镇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成员等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对低保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财产及支出)进行调查,填写《陇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和《陇县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算表》,保留户、新增户都要填写这两种表格。
3.评议。村级民主评议会对新增户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不得以民主评议会投票表决结果来决定申请人是否可以享受低保。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公示。
镇政府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小组由镇政府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和入户调查人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等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15人。低保评议会参会人数不少于10人,5人以上同意即可。
民主评议会由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或包村干部主持进行,并遵循以下程序:
(1)宣讲政策。宣讲低保资格条件、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规定,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评议小组人员与申请人有近亲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利害关系的,应当予以回避。
(2)介绍情况。民主评议小组介绍评议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人家庭人员构成、家庭成员收入、家庭财产以及日常生活状况等调查核实情况。
(3)现场评议。评议小组成员向调查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发表意见并进行讨论,对不认可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和理由。民主评议有争议的,评议小组成员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人员介绍的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投票表决评议。
(4)作出结论。评议小组现场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评议结论。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的,应即时汇总投票表决情况,实际到会的评议小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即表示该申请家庭所提供的经济状况和入户调查情况是基本真实和完整的。不得以民主评议会投票表决结果来决定申请人是否可以享受低保。
(5)签字确认。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结果应当形成评议记录,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4.审核审批。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情况,镇政府召开会议审核,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审核意见,镇上会议要确定出申请人享受低保(ABC类类别),根据收入核算表,上面有最终的年人均收入,根据挡次(A类(收入按照0----元划分,元/月·人),B类(收入按照-1元划分,元/月·人),C类(收入按照1-元划分,元/月·人)),确定ABC类,确保与家庭收入核算表一致。并在镇级公示栏将审核结果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镇上以正式文件给县民政局上报,资料包括各类统计表、备案表(包括新增户、保留户和取消户。对镇村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申请应填写近亲属备案表。
注,低保受理的主体是镇政府,镇政府委托村委会和社区办理。低保申请书交给村委会,但要写成镇人民政府,不是村委会。低保民主评议会的主持人镇干部,村干部不得主持会议。民主评议会上对申请对象财产和收入的真实性进行评议,不能对该户是否享受低保作出决定;申请对象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由镇政府研究审定。
5、公示。一榜是村级民主评议会后的公示,主要对新申请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真实性、有效性评议结果进行公示。二榜是镇政府开完审核会后的公示,镇、村主要对拟纳入低保的家庭将户主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收入及拟补助金额张榜公示。三榜县、镇、村对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常年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局务会议研究,作出书面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民政局盖完章通过镇政府给申请人送达《不予批准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6、社会救助系统录入。按照审批的低保花名册将低保对象录入系统,录入过程中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码准确性。
7、发放。低保金构成,应当按照A、B、C分类保障的基础低保金,加上分类施保四类(重病、重残、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电价补贴为该家庭当月低保金总额。经批准纳入低保的家庭,县民政局从批准之日起次月发放低保金。
8、低保证发放。新增低保户,村上贴完照片、填完信息后,统一收集上报镇上,镇上领导签字后统一上报县低保中心,低保中心为其盖钢印。保留户村上统一收集上报镇上,镇上领导签字后,上报低保中心,低保中心为其盖红色印章盖年审。
9、动态管理。村上每月月底应及时给镇上上报因其家庭人口、分类施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变化如有取消和新增的人员,镇上民政干事汇总后上报低保中心。若户主死亡,及时更换新户主的一卡通信息,坚决杜绝用死亡人员身份证号和一卡通账户发放低保资金。县纪委对低保资金从年往后每月进行监管,主要就是监督给死亡人员发放低保金。虽然每月已将死亡人员本人的低保金已扣除,但是没换户主信息还是有问题。
(三)低保对象的收入核算
1.可计入的收入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1)关于赡养费的核算。赡养(抚养、扶养)费收入原则上按赡养(抚养、扶养)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无法律文书规定的,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可支配收入的10%进行计算。
(2)城乡居民务工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如无法计算务工收入的,按务工时间乘以当地最低工作标准计算收入,陇县按照一年外出务工6个月计算。
2.可扣减的家庭刚性支出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因残个人负担费用,因学个人负担费用,必要的就业成本,因病个人负担费用。
(1)因学个人负担费用扣减:对家庭成员中有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就学期内每年学费低于元的据实扣减,高于元(含)的按元扣减(以学校出具的正式票据原件为准),每年生活费按照元扣减。
(2)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对家庭成员中有就业人员的,按照务工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
(3)因病个人负担费用扣减:申请日向前延伸一年内,家庭成员有因病住院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后,根据《结算单》(原件)对个人自负合规费用予以扣减;门诊慢性病治疗以及透析、化疗自负费用据实扣减;患有重大疾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相关资料,按照元予以前置扣减。
(四)不符合财产状况规定(6条红线)
1.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高于年陇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家庭拥有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指马力以上的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旋耕机、粉碎机等)、工程机械(指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破碎锤、搅拌机等),不论机动车辆归属且连续使用三个月以上的,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且经营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
注: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从事农业生产的三轮车和车辆价值在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10倍(即0元)以下的除外。
3.城市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每套均在60平方米以上)住宅;农村有宅基地但拥有一套商品房(60平方米以内以及保障性住房除外),或者拥有别墅的;
4.家庭拥有工商部门注册的经营性门面、店铺或进行租赁的(因脱贫攻坚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除外);家庭成员属私营企业主或从事服装、家电、百货、餐饮、娱乐及其他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稳定,家庭月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明显偏高。如新购贵重首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奢侈性消费的,高标准装修住房,在银行有消费类贷款购买汽车、房屋等;
6.拥有企业、注册公司,且一年内有纳税记录的。
(五)低保家庭认定辅助指标(5条黄线)
低保家庭认定辅助指标作为评估低保家庭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财产状况的参考依据,主要包括:
1.家庭水、电、燃气、通讯等日常生活费用单项支出在一段时间内(申请前6个月)持续超过低保标准20%的;
2.存在网络购买高档物品行为的;
3.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入托、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的、乘坐交通工具选择飞机、列车软卧、高铁二等座以上、轮船二等舱以上等高消费情况;
4.有经常性的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的;
5.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六)特殊群体纳入
1.单人户纳入。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人纳入。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低于元/人·月。农村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含扣减刚性支出)低于元,家庭财产符合条件。
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与低保的关系: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人纳入,农村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含扣减刚性支出)低于元。申请低保之前,必须是低收入家庭。
重度残疾指:所有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大病(36种)指: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儿童先心病(即: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急性心肌梗死;神经母细胞瘤;淋巴瘤;骨及软组织肉瘤;地中海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术或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帕金森病;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躁狂抑郁症);耐多药肺结核;严重的Ⅰ型糖尿病(或非Ⅰ型糖尿病,但有心、肾、眼、神经系统等器官并发症之一的);重度肌无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残疾期强直性脊柱炎;脑瘫;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重症脑梗死;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系统性红斑狼疮;残疾期类风湿(关节肿大,变形,不能完成大部分的日常工作或活动);骨髓灰质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度);肝腹水;股骨头坏死。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含)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向本人所属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并出具其户籍所在地县民政局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有关材料。
3.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中有县级疾控中心确认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低保。即由县疾控中心出具相关病情证明并转民政局受理,县民政局联合镇政府通过信息比对,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等有关信息。符合条件的,由县民政局直接审批纳入,信息公示不涉及个人隐私。
4.关于老人户问题。也就是两个老人单独申请低保问题,一是按照文件要求,有儿子的父母申请低保,不论儿子是否与父母共同生活居住,必须纳入其中一个儿子家庭与其计算家庭经济收入,然后看是否符合,这个儿子也分情况,一种是这个儿子和父母在同一个村委会生活,如果核算经济收入符合,将整个家庭都纳入;另一种情况是这个儿子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村委会,在县城居住做生意或者什么,那么核算经济收入后符合低保,只纳入老两口,不纳入儿子一家。二是如果实际真没有儿子的父母申请,那就可以直接核算两个老人的经济收入,符合的可以将老两口纳入低保。
5、收入核算的家庭财产中,如果庄基地未腾退的,在县城内有移民搬迁安置房的60M2以上的不能申请为低保,60M2以下的可以申请。如果庄基地已腾退,在移民搬迁小区或者县城内享受移民搬迁安置房的60M2以上的房屋也可以申请。
6、关于非共同生活的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名下的财产,不能拥有15万元(含)以上价值的机动车辆,或者拥有商品房60M2以上。举例说明:比如一家父母有几个儿子,与其中一个儿子核算家庭经济收入后,还要参考其他儿子,如果其他儿子有15万元以上车辆或者拥有商品房就不符合。
(七)关于困难家庭财产收入豁免
适当豁免家庭财产
1.豁免的对象: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或因学、因灾等情形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
2.豁免的范围:符合下列情形的,在家庭财产收入核算时可
适当予以豁免
(1)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总和人均未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7倍的;
(2)一般价位的空调、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视、电脑等必须的生产生活用品;
(3)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值未超过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5倍(含5倍),陇县为元,且能提供有效票据的(二手车以交易市场正式票据为准);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非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值未超过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15倍(含15倍),元,且能提供有效票据的(二手车以交易市场正式票据为准)。
(4)农村家庭除宅基地外拥有一套商品房(含贷款购房)且未超过90(含)平方米的。
3.豁免的特殊情形:家庭拥有超标准财产后遭遇重大灾害、重度残疾、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且因住房、家电等财产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不能变现的。
注,一般户申请对象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不得超过60㎡,对于上述因重残、大病或因学、因灾等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商品房面积可放宽到不超过90㎡。对于豁免的对象要出具大病诊断证明、残疾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八)低保金发放标准
1.城市低保金应当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加上分类施保和电价补贴为该家庭当月低保金总额。
2.农村低保金(基础低保金+分类施保金+电价补贴)
基础低保金:A类发放低保金元/月.人,B类发放低保金元/月.人,C类发放低保金元/月.人。
农村低保分类施保金(共有四类):
(1)70岁以上老人(含70岁)每人每月增加元/月;
(2)未成年人每人每月增加元(未成年人指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人员);
(3)重度残疾每人每月增加元/月;
(4)大病患者每人每月增加元/月。
3.农村低保三个类别的确定
A类,收入按照0-元划分。(一般为重度残疾或大病,家中无劳动能力的)
B类,收入按照-1元划分。(一般为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或者大病,其他成员有劳动能力)
C类,收入按照1-元划分。(因病、因学、缺技术等原因务工收入较低的家庭)
(八)渐退帮扶政策
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超过低保保障标准,财产符合规定的家庭,经镇、村(社区)综合分析研判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建立档案资料,从审核次月开始享受“渐退帮扶”政策。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此基础上可延长到18个月救助时限。享受“渐退帮扶”政策期间不再复核家庭经济状况,“渐退帮扶”期满后,进行复核,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退出低保。“渐退帮扶”期内,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返贫的,经镇政府审核,终止“渐退帮扶”政策,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
具体做法:在去年享受的“渐退帮扶”花名册里面,(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今年予以取消。今年享受“渐退帮扶”政策的,明年就是取消对象。今年享受“渐退帮扶”政策的人要在保留户中筛选,新增户不能享受。镇上综合分析研判后将花名册和汇总表以正式文件上报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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