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荀子 >> 荀子价格 >> 鸿门宴中的难句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
今天继续读《鸿门宴》。读到一句非常有意思的难句,值得写出来好好说道一番。
原文: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
这一段只有三句,头一句和最后一句都不难,唯有中间这一句,还是相当有难度的。
先说容易的。
范增数目项王。范增,人名;数,shuò,屡次,多次;目,动词,用眼色表态示意,即递眼色、使眼色;项王,项羽;
项王默然不应。项王,项羽;默,副词,沉默无声;然,词缀,用在副词或形容词后,表状态,相当于“着”;不,没有;应,回应;
再说难的。
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课本注“玉玦(jué)”为:环形有缺口的佩玉。“玦”与“决”同音,范增用玦暗示项羽要下决心除掉刘邦。
同时注数词“三”为:多次。
教师参考书把这三句译为:范增多次向项王递眼色,多次举起他佩戴的玉玦暗示项王,项王沉默着没有反应。
上述注释和译文有没有问题呢?
首先,范增真的是用谐音来暗示项羽吗?
其次,“以”字在译文中没有体现,是可以忽略的吗?
再次,“者”字在句中起什么作用呢?
最后,“三”译作“多次”,意思是比三次更多吗?这种政治招待场合,如此多的次数真的合适吗?“三”是状语后置吗?
我们逐个问题来辨析一下。
一、佩玉的不同名称
我们知道,古代的玉器文化极其发达,不仅佩带什么玉器有讲究,就连走什么步伐,发出什么样的佩玉撞击声也很有讲究。比如,《古文观止》卷三国语选文《王孙圉论楚宝》就有一句“赵简子鸣玉以相”;《襄王不许请隧》有一句“改玉改行。”
至于不同的玉器代表什么意思,则更加明确。
比如:
“璧”,瑞玉圆器也;
“环”,璧属也;
“璜”,半璧也;
“玦”,佩如环而有缺;
据此可知,“璧”是质优环形佩玉,“环”是形如璧而质次于璧的佩玉,“璜”是半环形佩玉,“玦”是环形而有小缺口的佩玉。
《荀子大略》曰:“聘人以圭,问士以璧,召人以瑗(yuàn,孔大边小之玉),绝人以玦,反绝以环。”
这是说,诸侯派使者到别国访问,用“圭”作凭证;诸侯向才智之士征求国事的意见用“璧”作凭证;诸侯召见下属用“瑗”作凭证;断绝君臣关系用“玦”来表示;重新召回被贬谪的臣属用“环”来表示。
《广韵》曰:“玦,佩如环而有缺,逐臣待命于境,赐环则返,赐玦则绝。义取诀(辞别)。”
从以上可知:范增不是以“玦”之音同“决”而向项羽示意杀刘邦,而是按照“玦”在古代固有的象征意义示意他要与刘邦决绝。
因为,“举玦”表示“决绝”在古代外交活动中是人所共知的常识,并不是临时用“玦”与“决”的谐音方法打哑谜来让人猜。
因此,范增“举玦”就只能是“所示者三”。“三”是实数,而不是虚数,因为手脚不能做多了,多了就露馅了。
二、句式分析
首先,“所佩”这个“所”字结构,是及物动词组成的“所”字结构。又因为这个结构置于名词(即宾语)前,那么,这个“所”字结构就充当定语,可译为“所佩带的”。
其次,“以”是连词。“以”字前的动作“举所佩玉玦”,其目的是“示之”,故这里的“以”是表目的的连词,可译为“来”。
再次,“者”是助词,可译为“…的(做法)”。
最后,我倾向于认为,“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应当是主语,“三”作谓语。这样就把作状语的数词“三”,变成了作句子的谓语,成为句子的主干了,数词“三”就得到了突出。
在《古文观止》卷四战国策选文《鲁仲连义不帝秦》中,有一句是“于是平原君欲封鲁仲连,鲁仲连辞让者三,终不肯受。”其中,“鲁仲连辞让者三”与此句结构相同,可译为“鲁仲连推托谦让的行为多次。”
在《史记苏秦列传》中,有一句是“齐王四与寡人约,四欺寡人,必率天下以攻寡人者三。”前面说“四与寡人约”、“四欺寡人”,后面却不说“三攻寡人”,而硬要改成“攻寡人者三。”司马迁后面用数词“三”作谓语,可见是要强调和突出的正是后面这件事。
因此,这三句可译为----
范增多次向项羽递眼色,举起所佩带的玉玦来暗示他(决绝)的做法(有)三次,项羽沉默着没有回应。
抽丝剥茧地分析一个句子结构,同时把所有的字词都理解透彻了,那么,今后碰到类似的句子,你就拥有了上帝的视角。
持续地积累,逐渐拥有更多句式和字词的上帝视角,一定程度之后,你将获得文言文自由!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