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杨朝明荀子的思想主旨

发布时间:2020/8/9 16:40:13   点击数:

荀子的思想属于儒家,现在似乎是不用多说的问题。但实际上,对于荀子思想主旨的认识,历史上却有过不同的争论,直到现在,由于种种原因,人们的认识还有很大、很多的分歧。

第一,前人认识的分歧

荀子不仅传习儒家学说,守“孔子家学”等儒家“正学”,而且连他的弟子韩非在说到“儒家八派”的时候,也将“孙氏之儒”列在其中。学术界公认,所谓“孙氏之儒”,指的就是荀子。在《汉书·艺文志》中,《孙卿子》乃是被列入“儒家类”的,显然,无论战国时期还是汉代的学者,都是没有任何疑问地以荀子属于儒家的。

实际上,唐朝以前的学者大都如此。唐朝,大学者韩愈以儒家道统传人自居,不仅“原”儒家道统,而且按照自己的理解,一味地褒扬孟子而贬抑荀子,他说:“考其辞,时若不醇粹,要其归,与孔子异者鲜矣,抑犹在轲、雄之间乎?”以为其说在孟子、扬雄之间,要削去“荀氏之不合者”以“附于圣人之籍”,从而给荀子以“大醇而小疵”的评价。在总体上,他仍然认为荀子的思想属于儒家。

中唐以后,情况有了很大的反转,宋代的理学家们尊奉子思、孟子学说,以思、孟为儒学正统,说孟子死后“千载无真儒”,视荀子为儒家异端,不遗余力地对他进行攻击。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颐则认为荀子的思想主张“悖圣人者也”、“极偏驳”,在他看来,“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认为荀子的主张尤其是人性学说,与儒家的精神不符。南宋时期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则以荀子为法家,他说:“荀卿则全是申、韩,观《成相》一篇可见。他见当时庸君暗主战斗不息,愤闷恻怛,深欲提耳而诲之,故作此篇。然其要,卒归于明法制、执赏罚而已。”在人性方面,朱熹甚至说:“不须理会荀卿且理会孟子,性善渠分明,不识道理。”

宋代以来,尤其是明清两代,许多学者都认为荀子思想有浓厚的法家气息,或直接以荀子思想属于法家。围绕与法家的关系,出现了许多的名目,比如,有人认为荀子是继承了儒家的法家,有的是荀子是从儒家蜕化出来的法家,有的说荀子是儒表法里的人物,有的说他是法家的老师,培养了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宋代以后,对荀子思想的学派属性,人们的看法大要归于这几类:一是认为荀子的思想属于儒家;二是认为荀子的思想虽然属于儒家,但兼收并蓄了其他各家的思想;三是他的思想基本属于法家。

第二,荀子的儒家本色

在荀子的著作中,他明确自报“家门”,而以儒家自居,他属于儒家自应无疑。在《劝学》篇中,荀子说:“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若挈裘领,诎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故隆礼,虽未明,法士也;不隆礼,虽察辩,散儒也。”荀子认为学习最重要的是接近良师益友,从而才能更好地隆礼,他希望人要上好其人,下能隆礼,原先王,本仁义,不做所谓的“陋儒”、“散儒”。

在《非相》篇中,荀子主张言要“合先王”,“顺礼义”,在这样的基础上,其人还能够做到“好言”、“乐言”,这就是一位“诚士”,所以,真正的君子不仅“法先王,顺礼义”,还要“於言无厌”,这才不是一位“腐儒”。据《儒效》篇记载,秦昭王曾经问荀子说:“儒无益於人之国?”荀子极力进行分辨,论证儒者“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他还说:“势在人上则王公之材也,在人下则社稷之臣,国君之宝也。”

除了“陋儒”、“散儒”、“腐儒”等概念,荀子还提到了“大儒”、“雅儒”、“俗儒”、“贱儒”等概念。这表明,荀子作为儒学中人,对有关儒家思想及其与社会治理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思考。在《儒效》篇中,他将人们分为四种,即“俗人”、“俗儒”、“雅儒”、“大儒”,分别论述他们对于治国安民的作用,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人主用俗人则万乘之国亡,用俗儒则万乘之国存,用雅儒则千乘之国安,用大儒则百里之地久而后三年,天下为一,诸侯为臣;用万乘之国举错而定,一朝而伯。”据《大略》篇记,荀子认为有的话属于“家言邪说之所以恶儒者”,他认为:“是非疑则度之以远事,验之以近物,参之以平心,流言止焉,恶言死焉。”荀子的儒家本位立场可谓昭昭然也。

除了上述所言,《荀子》中有关的记载还有很多。比如《富国》篇中说:“儒术诚行,则天下大而富,使而功,撞钟击鼓而和”,“墨术诚行,则天下尚俭而弥贫,非斗而日争,劳苦顿萃而愈无功,愀然忧戚非乐而日不和。”又如《王霸》篇中说:“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匹夫者,以自能为能者也。人主得使人为之,匹夫则无所移之”,“为之者,役夫之道也,墨子之说也。论德使能而官施之者,圣王之道也,儒之所谨守也。”在《礼论》篇中还说:“儒者将使人两得之者也,墨者将使人两丧之者也,是儒、墨之分也。”在儒、墨两家学说并称为“显学”之际,荀子的儒家立场可谓旗帜鲜明。

在《荀子》一书中,荀子反复称扬孔子、子弓,以作为自己的师承。“子弓”就是孔子弟子“仲弓”。[8]在《非相》篇中说:“盖帝尧长,帝舜短;文王长,周公短;仲尼长,子弓短。”他将孔子、子弓,与儒家圣王尧、舜以及文王、周公同论。在《非十二子》篇中说:“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弓为兹厚於后世,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无置锥之地而王公不能与之争名,在一大夫之位,则一君不能独畜,一国不能独容,成名况乎诸侯,莫不愿以为臣,是圣人之不得势者也,仲尼、子弓是也”:“今夫仁人也,将何务哉?上则法舜、禹之制,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以务息十二子之说”。荀子遍“非”各家,而独称仲尼、子弓。在《儒效》篇中说:“通则一天下,穷则独立贵名,天不能死,地不能埋,桀、跖之世不能污,非大儒莫之能立,仲尼、子弓是也。”这里,荀子将仲尼、子弓称为“大儒”。

我们前面说到,他的弟子韩非将其作为“儒家八派”之一,更是荀子儒家本位立场的重要旁证。据《韩非子·显学》篇说,虽然孔子、墨子去世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但都以儒家传人自居,“皆自谓真孔、墨”。显然,“孙氏之儒”同样也以自己传承了孔子的学说。荀子虽然批评包括子思、孟子、子张、子夏、子游等人,却推尊仲尼、子弓,恰恰印证了韩非子的说法。韩非是荀子的学生,他所言及荀子为儒学中人,不可不信。

第三,荀子“法后王”乃“法周公”

在荀子的思想体系中,除了“性伪论”之外,还有一个概念非常引人瞩目,那就是他的“法后王”。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乃至其他不少学者都常常谈及“先王”,而荀子独独创立了“后王”这一概念。在《荀子》一书中,他并没有对“后王”的概念明确加以界定,从而使得后人进行了种种推测。

显然,了解荀子所说的“后王”何指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对荀子思想的认识,进而影响到对他的整个思想体系的评价。但是,对于这一问题,真可谓异说纷呈。有人认为指“近时之王”或“当今之王”;有人认为指周文王、周武王;有人认为是指周公;有人认为指相对于开创之王的守成之主;有人认为并不特指某个现实人物,只是荀子构想的一个理想人格;还有的认为是指“先王”、“百王”序列中的后者;还有人认为是指孔子。

我们认为,荀子倡导所法的“后王”,很可能是暗指周公;他所说的“法后王”很可能就是“法周公”。这在《荀子》各篇的论述中都可以看到踪迹。

《不苟》篇中说:

故千人万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天地始者,今日是也;百王之道,后王是也。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於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议。推礼义之统,分是非之分,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若使一人。故操弥约而事弥大。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也。故君子不下室堂而海内之情举积此者,则操术然也。

在这里,荀子所讲的是一个“操术”的问题,他希望政治的治理要效法“王道”,但要去繁就简,因为他认为“操弥约而事弥大”。有人曾说,智者的简单,并非因为贫乏或缺少内容,而是繁华过后的一种觉醒,是一种去繁就简的境界。荀子所希望的这种“简单”不是对“繁华”的否定,他是以“一人”而推“千万人”,以“天地始”而推知“今日”,以“百王”而推“后王”。

须知道,荀子所说的“今日”既然相对于“天地始”而言,应当不一定就是具体的“荀子之时”,它可以泛指自己看到的时代。

有不少学者被荀子所说的“今”给迷惑了。有人找不到“后王”所指,便认为这是荀子构想出来的人物,并非实有其人,因为《荀子·君道》篇中说:“欲脩政美俗,则莫若求其人。彼或蓄积而得之者不世绝。彼其人者,生乎今之世而志乎古之道。”所以有据而人认为,“彼其人”是“生乎今之世”的,周文武离荀子时代已有数百年之久,怎能是指文、武、周公?

其实,“生乎今之世”、“志乎古之道”之类的说法是春秋时期的常用语,孔子本人就常常用到这类表述,一般都是作为假设之辞出现的。例如《孔子家语·五仪》篇记孔子说:“生今之世,志古之道;居今之俗,服古之服”,《礼记·中庸》记孔子说:“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都是如此。所谓“今之世”不一定是言语者本人之世,而是言语者假定的具有某种行为方式的人所处的时代。所以,荀子所说的“彼其人”不一定生活在荀子的时代,他是说这个人生活在自己的时代却尊奉古代的圣道。

《非相》篇中说:

圣王有百,吾孰法焉?故曰:文久而息,节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礼而褫。故曰:欲观圣王之迹,则於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故曰: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欲知周道,则审其人,所贵君子。故曰: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此之谓也。

荀子在这里同样提到了“今日”,而这里的“今日”则与“千岁”对举。自古以来,圣王很多,那么,效法圣王,如何落实?荀子认为,时间既久,文息节绝,上古圣王之迹却具体地体现在“后王”身上。

在荀子看来,“后王”乃是现今天下人之“君”,相对而言,“上古”时期的“先王”就好比他人之君,今人不可“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谁是“后王”?谁是今人之君?值得注意的是,荀子提出了“以近知远”的概念,他却没有说“以今知远”,这证明我们前面所说荀子所言不是“荀子之时”的推断是正确的。

荀子所言的“近”到底在什么时候,这是“后王”何指的关键。很明显,它不会早到周朝以前。那么,它会不会是指东周以后各王,也应该不是。即使“后王”的时代再后,也应当是指所谓的“相对于开创之王的守成之主”。看来,人们将目光聚焦在殷末周初的思路是对的。

《非相》篇中的句子也透露出一些端倪。在表述中,荀子以“千岁”与“今日”、“亿万”与“一二”、“上世”与“周道”、“周道”与“其人”,两两对言,这种句型组合结构,显然不是强调其间的“一种反差”,也不是言其时间跨度之大或者数量悬殊之多,而是强调二者之间的联系。意思是“亿万”集中于“一二”、“上世”集中于“周道”、“周道”集中于“其人”。因为如果强调所谓“反差”,则“上世”就不会包括“殷道”,这显然与早期儒家的文化观不相符合。

孔子认为三代文化是相互“损益”的关系,荀子的说法与孔子思想一致。当孔子的弟子子张向孔子请教可否推知十世的情况时,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周代的礼制包含了夏、殷二代,是对前世内核的继承,其所变更者,是不切实的部分,是经过实践检验必须扬弃的东西。这种“损益”是继承基础上的“损益”,属于“批判地继承”的范畴。经过“损益”,它更加符合时代。与孔子一样,荀子的着眼点同样也是“周道”。

既然“上世”集中于“周道”、“周道”集中于“其人”,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代表了“周道”的人,他自然不是一般的人,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够充任这一身份。值得注意的是,在“欲知周道,则审其人”的后面,荀子还说了一句“所贵君子”,这里说到“君子”十分重要,它有助于分辨这位代表了“周道”的人。《礼记·礼运》中记有孔子曰:“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禹、汤、文、武、成王、周公明确被孔子称为“君子”。如此,“周道”的代表不是文、武,就应该属于周公。

《儒效》篇中荀子说:“言道德之求,不二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二后王谓之不雅。”《王制》篇中荀子说:“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贰后王谓之不雅。”既然循“道”应不过夏、商、周三代,而周道又继承了夏道、殷商之道,那么,所“法”的“后王”应即周道中人,而最能够代表周道,奠定了周代礼乐文明基础的乃是周公。由此,我们不能不想到孔子的话,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又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孔子还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馀不足观也已。”联想到荀子自称师承孔子,我们不能不认为,孔子的这些话简直就是荀子言语的注脚。

《荀子》中的《正名》篇,开篇即说到:“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於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这里所说的是后王“成名”的基本原则。这里透露出来的信息十分重要,这位“后王”不是一般的“王”,他是定“刑名”、“爵名”、“文名”的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周公。

周公曾经作“九刑”、定爵等、制礼乐,这在荀子时代乃是普遍知晓的事实。《左传》文公十八年曰:“先君周公制《周礼》曰……作《誓命》曰……在《九刑》不忘。”关于周公作《九刑》,不仅早期史书明确记载,而且可以与《逸周书》的《尝麦》相互印证发明,它与周公制礼作乐一样,应当属于确凿的事实。

周人的礼制虽然主要继承了殷人,但又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变。据研究,殷周谥法便有不同,其中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周人只取“文”、“武”等美称,并无祭日干支,称为文王、武王,以后到西周时期,谥名逐渐加多,谥法就正式形成了。《周书序》说:“周公肇制文王之谥义,以垂于后,作《谥法》。”爵等也是如此。《逸周书》中有“爵以明等极”的说法,孔晁注曰:“极,中也。贵贱之等,尊卑之中也。”此即《逸周书·月令》所说:“乃命大史次诸侯之列”。公、侯、伯、子、男的排列次序,正表明它是标志周代诸侯贵贱尊卑的爵秩等列。《左传》昭公十三年载郑子产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制也。卑而贡重者,甸服也。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列”就是诸侯的等列。“列尊贡重”,就是爵位越尊贵,贡赋越重。“卑而贡重者,甸服也”,此甸字通圻,指的是王之内。荀子所说“爵名从周”,其制订者最有可能的就是周公。

在《正名》篇中,荀子阐述后王“成名”的原则。《国语》注曰:“成,定也。”刘念亲曰:“成名,定名也。”杨倞注:文名,谓节文威仪。礼,周之仪礼。《礼记·明堂位》中载:“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七年,致政于成王。”《尚书大传》记载周公事迹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周礼是周公所作。

《荀子》的《成相》中也说:“凡成相,辨法方,至治之极复后王。复慎、墨、季、惠,百家之说诚不详。”这一则材料更加明确无误地证明了“后王”乃是周公。荀子所言的“后王”所处的世道为“至治之极”,此世非周公之时莫属。其中说“复慎、墨、季、惠,百家之说诚不详”,正是荀子“非十二子”的原因,荀子说:“今夫仁人也,将何务哉?上则法舜、禹之制,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以务息十二子之说。如是则天下之害除,仁人之事毕,圣王之迹著矣。”荀子认为无论摒弃百家之说,还是上法舜、禹,下法仲尼、子弓,都是为了找回“圣王之迹”。这里的“圣王”也是指制礼作乐、“次序”“周之官政”的周公。

第四,荀子心目中的周公

作为周初的政治家,周公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的叔父,社会身份特殊,他处在商末周初这一王朝鼎革的历史时期,不仅帮助武王取得了天下,更辅助成王巩固了天下。他本人多才多艺,有高瞻远瞩,富于政治智慧,尤其在周朝取得天下以后,面对周初风云变幻的复杂形势,他成功地解决了殷商的遗臣和顽民等问题,彻底消除了复辟的隐患,还推行分封制,建立了西周新的统治秩序。更为重要的是,周公提倡“敬德”,制定礼乐,从政治思想方面,强化了西周王朝的统治。

从本质上讲,“敬德”乃是加强周统治集团的内部团结,其标准在于遵守礼乐制度。周公制礼作乐,标明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名分制度,规定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之间的上下尊卑关系。因此,只要各级人们的行为合乎礼乐制度,就是发挥了“敬德”精神,周朝的政权就可以保持巩固。无论敬德思想还是礼乐制度,对巩固周朝政权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对后世也影响极大。

荀子认为周公之治已经达到了极致。荀子在《仲尼》篇中说:“彼王者则不然。致贤而能以救不肖,致强而能以宽弱,战必能殆之而羞与之斗,委然成文以示之天下,而暴国安自化矣。有灾缪者然后诛之。故圣王之诛也,綦省矣。文王诛四,武王诛二,周公卒业,至於成王,则安以无诛矣。”在荀子看来,孔子的门徒都“羞称五伯”,这是因为“彼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儒家推崇政教之本,向往德政礼治,主张服民之心。五霸不能做到这些,远远不及周初圣王。荀子认为王者招致贤人以挽救不贤,招抚强国以宽容弱国,战争可以挫败对方却以争斗为耻。古代圣王以礼文昭示天下,可以以之使强暴之国服从教化,只是惩罚极少数的“灾谬”者。殷末周初,文王惩罚过四国,武王惩罚过两国,周公由摄政以至于还政成王,天下就没有惩罚之举了。

在《儒效》篇中,荀子特别对周公德业集中进行了概括和赞美,称其为“大儒之效”。在武王去世后,成王年幼,周公毅然摄政。在周初复杂的历史环境下,周公杀管叔,诛武庚,平定叛乱;又分封诸侯,教导和培养成王。成王长大以后,他又及时归政成王。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是为了避免天下的混乱;周公“归周反籍”,是为了“明不灭主之义”。荀子分析说:“以枝代主而非越也,以弟诛兄而非暴也,君臣易位而非不顺也。因天下之和,遂文、武之业,明枝主之义,抑亦变化矣,天下厌然犹一也。”荀子感叹道:这样的作为,“非圣人莫之能为”!

《儒效》篇中荀子将儒者分为“俗人”、“俗儒”、“雅儒”、“大儒”,周公显然属于“大儒”。在荀子的论述中,“俗儒”的特征是:“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缪学杂举,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雅儒”的特征是:“法后王,一制度,隆礼义而杀《诗》《书》;其言行已有大法矣。”荀子指责“俗儒”的“不知法后王”,同时肯定“雅儒”的“法后王”,是则“后王”无论在逻辑上还是时间上都要在“俗儒”和“雅儒”之前,或至少与之同时。

“大儒”则不然,他不存在法“后王”的问题,《儒效》篇中说“大儒”的特征为:“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苟仁义之类也,虽在鸟兽之中,若别白黑,倚物怪变,所未尝闻也,所未尝见也,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而应之,无所拟怍,张法而度之,则暗然若合符节。”其中只言其“法先王”,而无“法后王”之言,“大儒”明指周公,如果“后王”不是指的周公,如果“后王”指的是文王、武王,这在推崇“法后王”的荀子来说,他竟然不言“大儒”之“法后王”是不符合逻辑的。更何况荀子还说:“人主……用大儒则百里之地久,而后三年,天下为一,诸侯为臣;用万乘之国举错而定,一朝而伯。”武王嘱周公,成王时期以周公摄政,就由“百里之地”而一统天下,使诸侯臣服。《墨子·鲁问》则说:“昔者三代之圣王禹、汤、文、武,百里之诸侯也,说忠行义,取天下。”所以荀子所说的“用大儒”者暗指文、武或者成王应无问题。荀子所说的德业,除了周公,符合这种条件的还能有谁?

从《荀子》各篇有关的材料看,在荀子的心目中,周公可谓儒者楷模,至诚至圣。在《臣道》篇中,荀子称赞说:“若周公之於成王也,可谓大忠矣。”与《儒效》篇中荀子分出“俗人”、“俗儒”、“雅儒”、“大儒”四等,而以周公为“大儒”相似,在《臣道》篇中,他将为人臣者也分为四等,即“大忠”、“次忠”、“下忠”、“国贼”,而以周公为“大忠”。在《解蔽》篇中,荀子称赞说:“故德与周公齐,名与三王并,此不蔽之福也。”不蔽之福德齐周公,名并三王,可谓大福!这里,“周公”与“三王”并提,二者相并而有区别,“三王”即早期儒家常常说到的“三代之明王”,习惯上属于“先王”的行列,周公与他们的区别也就是他属于荀子心目中的“后王”。

在论述“大儒”的特征、儒者有益于国家等问题之后,荀子特别强调“儒”与“儒”之间的不同。在描述周公治政并以其为“大儒之效”后,荀子接着说:“非大儒莫之能立,仲尼、子弓是也。”显然,在荀子那里,周公、孔子和子弓同属“大儒”之列。在这里,周公与孔子相等,这正是荀子心目中的周公。

第五,从周公制礼到荀子“隆礼”

在荀子“法后王”的论述中,有一点不应当忽略,那就是他论述“大儒”时所暗含的周公的历史作用和荀子“隆礼”思想之间的联系。这里彰显出来一个思想学说的传承统绪,即:周公——孔子——子弓——荀子。

在《儒效》篇中,荀子说到,“大儒”不仅“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而且“张法而度之”,这自然绝非一般儒者所能为。在以“大儒”“统礼义”的同时,荀子却指责“俗儒”的“不知隆礼义”,肯定“雅儒”的“隆礼义”,这是他们的不同之处。周公是制礼作乐的人,在继承先王的基础上,在“损益”夏、商二代之礼的前提下,他统御礼义,齐一制度,确定了人们的行为法度,更奠定了周朝“郁郁乎文哉”的礼乐文明。

更为重要的是,周公以自身的实践,为树立作为礼之根本内含的君臣大义作出了样板。对此,荀子的赞扬可谓极其铺张扬厉。在武王去世、成王年幼的情况下,周公拥戴成王,继承武王,来维系天下的统治。为了避免天下背叛周朝,他毅然履践天子之位,掌握天下政治,还诛管叔,分诸侯,平平稳稳治政,就像他本来就应拥有权柄那样。周公这样做,却得到天下人的拥护与赞美,这是为什么呢?很显然,天子之位不可以用年幼的人担当,也不可以任意代理,但成王年幼,周公居摄,教诲开导成王,使其明了治理天下之道,因而能够追迹文王、武王的德业,然后,周公返政成王。在这样的过程中,天下诸侯没有停止、中断臣服周朝,然后周公本人仍然居其臣位。

在荀子看来,周公的作为有两点很值得肯定:其一,周公拥戴成王而继承武王掌管天下,乃是“恶天下之离周”;其二,周公返政成王,乃是“明不灭主之义”。荀子议论说:“周公无天下矣,乡有天下,今无天下,非擅也;成王乡无天下,今有天下,非夺也:变势次序节然也。故以枝代主而非越也,以弟诛兄而非暴也,君臣易位而非不顺也。因天下之和,遂文、武之业,明枝主之义,抑亦变化矣,天下厌然犹一也。非圣人莫之能为。”周公的功效可谓“大儒之效”!

孔子是周公之后的又一位礼乐大师。但是,如果综合分析孔子思想,我们就会发现,现在学术界对孔子思想的把握似乎有欠全面。比如,在不少学者看来,孔子几乎是一位惟道德主义者,其实,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主张仁政德治,但他的仁政思想是在其礼治思想基础上阐发开来的,他曾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其仁的思想乃根基于他的礼治思想,难怪有学者认为孔子思想的核心是“礼”而不是“仁”。为了保证礼制的施行,孔子又注重刑罚。孔子曾经说过:“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在这里,刑之用乃以德为前提,刑只用于愚顽不化、不守法度的人。刑以止刑,刑以佐教,宽猛相济,这其实正符合孔子的一贯主张。

孔子以后,荀子推崇仲弓,尊称其为“子弓”。当然,《荀子》所说“子弓”是否就是仲弓,曾经有过争论。例如,清人朱彝尊在所著《孔子门人考》中说:“孔子尝称冉雍可使南面,且在德行之科。雍字仲弓,盖与子弓同是一人。如季路又称子路然也。”朱彝尊认为子弓就是仲弓。然而,郭沫若不同意以季路称子路的例子进行比对,他在《十批判书·儒家八派的批判》中说:“子弓确有这么一个人,便是传《易》的馯臂子弓。”郭沫若从《易》学的传流方面进行论证,现在看来实在存在许多缺陷,例如他为了论证这个“子弓”与荀子的关系,说“孔子不曾见过《易》”,“《易》是子弓创作的”,“荀子为谈到《易》的惟一的一个人”,荀子晚年“才钻到《易》里面去的”,“《易传》中的许多‘子曰’,应该就是荀子在说”,诸如此类,显然不对。

朱彝尊以季路称子路的例子说明“子弓”即是“仲弓”的确有问题,但《荀子》中的“子弓”的确就是“仲弓”。荀子称仲弓为“子弓”,或者有格外敬重仲弓以至于以之为自己学说所宗之人的意义,就如同《墨子》书中称墨子时往往称为“子墨子”那样。更为重要的,是荀子与仲弓在思想上的高度一致。孔子称赞仲弓(冉雍)的政治才能,说:“雍也可使南面。”还说:“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认为像仲弓这样的贤才必须推举出来。

孔子重视仲弓的才能,主要主要着眼于政治方面。而仲弓的政治思想恰恰与荀子完全合拍。《论语·雍也》记载说:“仲弓问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简。’仲弓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居简而行简,无乃大简乎?’子曰:‘雍之言然。’”对仲弓“居敬行简”的思想,孔子表示完全赞同,这与孔子、荀子的思想有相通之处。

从孔子到荀子思想的过渡,仲弓是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其中最为重要的材料是《孔子家语》的《刑政》篇。《家语》长期被视为伪书,严重影响到了对该书的利用,现在,学术界已经认识到了此书的价值,也开始正确对待该书。《刑政》篇记述孔子与弟子仲弓之间的对话,谈论的是刑罚与政教问题,故以“刑政”名篇。《刑政》篇中所记述的孔子关于刑罚的论述,闪烁着孔子政治思想的智慧之光。《刑政》记述孔子与仲弓的对话,显示了仲弓的思想倾向。该篇与孔子“德主刑辅”的政治思想相应,他主张德政,也不排斥刑罚,认为“为政以德”是政治的根本,刑罚是德政的必要补充。

在新公布不久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中有《中弓》一篇,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荀子、仲弓学术的宝贵材料,该篇内容属于孔子与仲弓对话的记录,是先秦时期标准的语录体文献,由于该篇简文第十六枚的简背有“中弓”二字,这应该是本篇的标题,本篇可以称为《中弓》或《仲弓》。从初步的编连看,该篇明显可区分为孔子弟子向孔子询问“为政”与“事君”的两大事类。从该篇内容看,它与传世文献尤其是《论语》等都有相同、相通之处,反映了仲弓的思想倾向,也昭示了该篇资料的宝贵价值,这证明我们的上述认识是正确的。

荀子的政治主张,显然继承了孔子、仲弓等的礼、法结合的思想。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这样思想的影响下,荀子的思想呈现出了“礼治”与“法制”并重的特征。仔细研究《孔子家语·仲弓》等篇,很容易发现荀子与孔子、仲弓思想的高度一致。

荀子重视“礼”学,恰恰是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传统。《荀子》中有《礼论》篇,是荀子阐发“礼”的起源、内容和作用的文章。在该篇中,荀子解释“礼”的产生与社会功能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於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很明显,荀子把“礼”解释为调解财产关系、调解社会关系的伦理范畴和标准,是“先王”为了调节人们的欲望、避免战乱而制定出来的“度量分界”。荀子的“礼”已经包含了“法”的思想,所以他的“法”实际上也就是在他所处的社会中起不成文“法”的作用,这就是有了调和礼、法的倾向。

荀子认为,“礼”的内容虽包含“事生”、“送死”、“祭祀”、“师旅”等等,实质不外乎“养”和“制”,即所谓“养人之欲”以及“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强调礼的重要性,他说:“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他认为礼是治国的根本乃至衡量一切的最高标准,即“人道之极”,同时也是至高无上、永恒存在的最高原则。所以,荀子在《礼论》中说:“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饰,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而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

在荀子的心目中,礼应当是人们社会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的规范。礼起着一种规范、法式的作用,为人们的活动、行为规定界限和标准。社会成员必须尊重和遵守礼的规定,所以,荀子说:“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君主也要用礼统率群臣、治理国家,他认为:“礼者,人主之所以为群臣寸尺寻丈检式也。”又说:“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有了礼作为尺度标准,人们的视听言行都符合礼的规定,国家就能治理得好。由于荀子以人性为“恶”,并不符合礼的要求,因此,要使人们的视听言行符合礼的标准,就必须改变人的本性。礼作为一种规范、法式,就起着导化和矫饰人性的作用,荀子强调“明礼义以化之”,主张通过礼义的教化,诱导人们“化性起伪”,去“恶”从“善”。

在强调礼治的同时,荀子还强调法治。他说:“法者,治之端也。”以“法”为实现统治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荀子认为,通过礼义教化,可以“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这是礼治的优越性。但是,礼义的教化又不是万能的,社会上总有礼义所不能教化的人,他说:“尧、舜,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然而朱、象独不化,是非尧、舜之过,朱、象之罪也。尧、舜者,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鬼、一时之琐也。……尧、舜者,天下之善教化者也,不能使嵬琐化。何世而无嵬?何时而无琐?”对于不能用礼义教化的所谓“嵬琐”,就只能待之以刑罚。荀子这里所说的“嵬琐”,其实就是孔子所说的“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的人。荀子又说:“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荀子主张,要把礼义的教化同法制的刑赏结合起来。他反对“不教而诛”,也反对“教而不诛”,又反对“诛而不赏”。他说:“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励之民不劝。”可见,荀子对于法制上的赏罚手段也是非常重视的。

在荀子的社会政治思想中,“礼”是居于核心地位的观念。他曾明确说:“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者也。”因此,他提出了治国的指导思想或者纲领:“隆礼重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又说:“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他继承和损益了孔子、仲弓的思想,突出强调了“礼学”,又十分重视刑罚在治国中的辅助作用。荀子颇有向法家转变的趋势,以至于后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李斯都出于荀子门下,这种情况的出现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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