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荀子 >> 荀子简介 >> 刘邦的这首诗,冠古绝今,不愧为帝王之作
汉太祖高皇帝,名字叫刘邦。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刘邦是一个大老粗,这实际上是受了地摊文学的毒害。刘邦的家境说不上很好,在那个时代,绝对是中产阶级,刘邦从小就接受了很好的教育。而且《史记·韩信卢绾列传》中明确记载,刘邦和卢绾是发小,从小一起上学读书。
刘邦的四兄弟之中,受教育程度最高的是他的四弟刘交。刘交早年跟随荀子的学生浮丘伯学习,一个底层家庭出身的人物能够跟随顶级学者求学吗?这也侧面证明了刘邦家境不错。
抛开神秘的外衣,刘邦的经验也非常值得后人学习。一个四十八岁才起兵的人,一直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怎能不让人佩服!
当刘邦功成名就回到家乡后,免除了家乡的劳役,并且和家乡人同乐,并且写下了传颂千古的诗篇—大风歌。今天就来一起欣赏大风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大风起兮云飞扬。大风刮起,浮云飞扬。
第一句是对秦末群雄逐鹿的描写。当年陈胜振臂一呼,吹响了反秦的号角,之后,项羽叔侄起于江东,田氏兄弟称雄齐鲁,刘邦也从沛县开始了自己的事业,还有陈余、张耳等等豪杰粉墨登场,好不热闹!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我完成了不世的功业,衣锦还乡。
刘邦从群雄中脱颖而出,依靠着韩信、张良、萧何以及沛县的班底,最终战胜了楚霸王项羽,完成了统一大业。
刘邦虽然天生刚毅,但是对故乡的感情和同是楚人的项羽如出一辙。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由于项羽失败了,所以将他归结为显示自己,而刘邦这句话,同样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就因为他成功了,所以就受到褒奖,这是不公平的。
刘邦回到沛县之后,不仅与民同乐,完全没有皇帝的架子,而且写下了这书诗。他让沛县子弟唱歌,自己为他们击筑,这种胸襟不是其他帝王能有的。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哪里有勇士来为我镇守边疆。
刘邦写大风歌的时候,在平定英布之乱后。人言刘邦杀害功臣,完全是胡说八道。刘邦与韩信、英布、韩王信、彭越等诸侯王或者相的关系,完全和周天子与诸侯之前的关系一样。
刘邦之所以能够登上帝位,得益于诸侯王联合上表的恳请。刘邦与这些诸侯王并没有隶属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战争,更像是楚汉之争的延续。
刘邦前后封了上百个侯爵,和刘邦一起出生入死的沛县兄弟,比如王陵、夏侯婴、周勃等人,哪一个不是位极人臣?就连一开始背叛他的雍齿都一并封了侯,这还不够宽容吗?
刘邦虽然平定了英布,但是北方匈奴时时侵扰,王朝内部并不稳定,所以他才希望那些有才华的人能够帮助他,才有了猛士守四方的感叹。
这首诗有着明显的楚辞风格,诗中的“兮”字,完全可以去掉:
大风起,云飞扬威加海内归故乡安得猛士守四方
正因此这样,《昭明文选》称之为七言诗歌。
后世的文人对这首诗歌评价很高。作者刘邦的帝王身份,固然为这首诗有所加分,但是文人们读了那么多诗歌,不会硬把没有水平的诗歌,硬生生推上神坛。明代文艺批评家胡应麟评价《大风歌》为“千秋气概之祖”,评价很中肯。
刘邦的这首诗,虽仅仅三句,却写出了开国之君的恢弘气概,称为史上最霸气的帝王诗,一点都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