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布新与循旧略论荀子群学的二重性及其

发布时间:2019/4/16 23:27:29   点击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出土资料与战国秦汉史研究专辑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探讨荀子群学学说特色与其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荀子的群学根植于春秋战国时期,礼坏乐崩、诸侯争霸、新旧剧变,社会动荡,这一切为群学的打造提供了宏富的素材,同时也为群学的理论钤上鲜明的时代印记。荀子所处的战国末叶,社会的矛盾更加激化,这无疑又成为群学诞生的催生婆。通过对群学产生历史背景的考察,我们或可以比较清楚理解群学产生的必然性,也可以透视其新旧二重性的理论结构。

关键词:荀子;群学;礼坏乐崩;二重性

中国学术有自己的体系,中国学问有自己的语境,中国文化有自己的法度。在传统的社会中,中国学人在经史子集的框架中,探赜索隐、钩稽发微,阐明文化价值,总结历史经验。如果以现代西方学科分类观点来看,中国传统学术有点懵懂糊涂;如果以中国传统学术的视觉,现代西方学科分类则略显支离破碎。这大概是东西方不同思维方式的结果。就荀子群学而论,或以为群学即西方的社会学,年严复先生翻译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即取名《群学肄言》;或荀子的群学与西方的社会学多有神契。但是,荀子的群学是中国原生的社会学说,其旨趣、纲目、内涵与西方社会学并不等同。于是,凭据中国传统学术规范,通过荀子群学,正本溯源,疏浚中国传统社会学说的源流,对构建中国社会学学科体系,无疑大有裨益(参见景天魁《中国社会学:起源与绵延》第一编“总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10月版)。本文拟从荀子所处的时代背景,讨论群学产生的历史条件与学说特色。

一、礼坏乐崩:群学诞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荀子的群学是诸子学说的一种,在其创立后两千多年,虽伏脉千里,但草蛇灰线,还是有迹可循。要准确理解群学,确定其内容,诠释其特色,必须要从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入手。

春秋战国是中国社会急剧变化的历史时期,统一政体的分裂、社会秩序凌乱、国家制度混杂,给思想文化的成长提供了丰腴的沃土。一方面,思想文化是社会现实的镜像;另一方面,社会现实问题需要思想文化给出解决的思路和方法。这便是在礼坏乐崩的残垣断壁中,奏响百家争鸣华章的原因。群学便根植于这段历史之中,是荀子给出社会整合、国家治理的答案。

在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意义最为深刻,无可比拟。史学家经常用“礼坏乐崩”来描述春秋战国社会现状,准确而形象。礼坏乐崩是新旧碰撞的必然结果。新秩序出现了,旧制度却义无旋踵;新的地缘关系已经形成,旧的血缘关系依然附着;家庭要求独立,家族的桎梏仍存;编户制悄悄萌生,宗法制暗暗作祟;军功爵位渐渐流行,世袭爵位迟迟不去;官僚制已渐成气象,世卿制阴魂不散;郡县开始建置,分封存而不废;专制是霸道的志向,自治是王道的理想;变法是趋势,复辟也是选择…….所有这些都是新与旧的矛盾,所有社会问题,便是这一矛盾林林总总的展示。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剧变,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个时期,气候比较温暖(参见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年第1期),适宜农耕。伴随农业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的发展,农业技术已有长足进步。就生产工具的改进而言,铁制农具开始普遍使用。考古发现证明,中国在西周晚期已使用人工冶铁制品(参见张宏明《中国铁器时代应起源于西周晚期》,《安徽史学》,年第2期)。到春秋战国,铁农具使用的地区已经非常广泛。铁制工具的大量出现,标志我国由青铜时代进步到铁器时代。铸铁柔化处理技术也是这个时候发明的,是世界冶铁史上一大杰出成就。就生产技术创新而言,牛耕技术的开始普及。犁是一种先进农具,用牛代替人来拉犁是一项技术创新,是农业动力的革命。就农田水利而言,这时诸侯国为国强民富,都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工程,中原地区已普遍用桔槔来灌溉农田;古代著名的水利工程如楚国的芍陂(池塘)、魏国西门豹渠、秦国的都江堰、郑国渠都相继完成。农业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接踵而至的是人口的大量增殖和社会分工的细化。这时期手工业门类较多,铜铸、冶铁、漆器、纺织、煮盐、酿酒、陶瓷、玉雕等等。青铜铸造成就有春秋中期的珍品莲鹤方壶、金银错技术和雕铸技术;漆工艺已采用夹纻技术。手工业工艺专著《考工记》也在这时完成。

农业与手工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商贸的繁荣。齐国位于东部沿海,自立国伊始就十分重视商业贸易,出台了“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政策(《史记·齐太公世家》,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齐桓公时,丞相管仲深谙经商之道,制定了四民分业、各安所居、开设市场、减轻税收等鼓励措施,使得“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史记·货殖列传》,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齐国因此迅速富强,“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史记·管晏列传》,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楚国商贸场所被称为“市”,政府设“市令”。司马迁说:“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史记·货殖列传》,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晋国的强国地位应该与其重商有关。据《国语》记载,晋文公即位后,采取了“轻关易道,通商宽农”等重商措施(《国语集解·晋语》,中华书局,年6月,第1版,第页)。为保护各国之间商道畅通,这一时期,各诸侯国在会盟中,时常会签约保障商贸活动。公元前年,葵丘会盟中就有“无曲防,无遏籴”的条款(《孟子正义·告子章句下》,中华书局,年10月,第1版,第页),强调各诸侯国要协同保护商旅,疏通商品流通渠道。

春秋战国时期,文字开始规范,文字承载的信息量也大大增加。文化的进步促进文化的传播,文化的进步使许多生产生活的经验变成知识,文化的传播无疑提升了全社会文明的水平。譬如,与农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天文学,已渐成体系。年湖北省随县出土的二十八宿漆箱盖,把文献证据提前到了公元前五世纪(王健民、梁柱、王胜利《曾侯乙墓出土的二十八宿青龙白虎图象》,《文物》,年第7期)。这时期出现了许多天文学家,周室有苌弘,鲁有梓慎,晋有卜偃,郑有摆灶,宋有子韦,齐有甘德,楚有唐昧,赵有尹皋,魏有石申夫,皆掌天文,各论图验。《甘石星经》是这个时期代表作品,系统反映了人们对自然天象的认识。在神和人混沌的远古时代,天文知识的深化,无疑可以明晰神与人之间界限,有助于人们认知的进化。

所有这些因素,为社会大变革提供了澎湃的动能。就社会秩序来说,旧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社会被撕裂,小家庭裂变为新的社会细胞,从宗族中分化出来,努力成为独立的经济单元。西周时期,同宗兄弟共居共财或异居共财,社会秩序构建于血缘关系之上。关于宗法制,学界一般比较认同《礼记·大传》看法,“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礼记集解·大传》,中华书局,年2月,第1版,第页)”别子是指国君嫡长子之弟,别子分出,自立一家,由其长子继承,称为大宗,所以百世不迁;别子之庶子的子孙,只能继承其父,所以五世则迁。春秋战国时期,自耕农小家庭崛起,社会风气更多体现出独居独产的家庭的观念。生产技术的进步,为这些早期自耕农独立提供了必要条件。自耕农小家庭对私有财产欲望,使他们极力想脱离血缘宗族或家族的羁縻,渴望建立一种以土地私有为基础的新型的地缘关系。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晋国惠公六年(公元前年),始“作爰田”(参见林甘泉《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一卷、第一章、第二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年8月版),这样,宗族内的自耕农就有了可以“自爰其处”的永久土地。

从春秋到战国,家庭结构演化的路径是家庭不断缩小。春秋初期,家庭人口较多,到李悝时,“一夫挟五口,治田百畮”已比较常见(《汉书·食货志》,中华书局,年6月,第1版,第页)。这一时期的小家庭最为普及的是秦国,因为秦地处西陲,旧的宗法势力较弱,而秦的商鞅变法较其他各国的变法更为全面,也更为彻底。商鞅变法的核心是“农战”,鼓励家庭分户析居是基本方法,商鞅设“异子之科”,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应该注意的是,小家庭的出现,并不意谓宗族、家族的解散;地缘关系的萌生,也不意谓血缘关系的终结。春秋战国的自耕农小家庭并不是蔚然大观,只是长在血缘宗族大树下的青草,所需的阳光雨露,时常被残叶断枝所隔离。比如在《诗经》“豳风”、“甫田”等篇目中,我们还经常可以看到家族集体劳动的描述。由于土地制度没有也不可能完全私有化,绝大部分土地仍在宗族或家族的控制之下,个体小家庭决不可能完全脱离血缘关系而存在。地缘与血缘、家庭与家族、公田与私田、自耕农与贵族等等,在对立中演变,就是这个时代社会的二重性特征。

自耕农的大量出现,改写了温情脉脉的血缘宗法社会秩序,必然反映到政治制度之中。规范宗族社会秩序的制度是宗法制,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春秋左传诂·桓公二年》,中华书局,年10月,第1版,第页)。形成了一套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等级秩序,其形制是按血亲关系进行管理。但小家庭的独立与涌现,血缘的纽带遭到损坏。

于是,基于地缘关系的新的管理形式——编户制出现了,跃跃欲试,准备代替宗法制。《国语》记载,管仲在齐国主持的行政改革就是以家庭为基础,家庭既是最基层的社会单元,又是经济上的基本单位,即所谓的编户齐民。管仲规定,居民“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国语集解·齐语》,中华书局,年6月,第1版,第页)。

于是,与编户制相适应的赋役改革也被推出。管仲“相地而衰征”又是在面对土地关系新的变化,实施的一项赋税改革,即根据土地的好坏贫瘠征收不同的赋税,实质上是以实物地租取代过去的劳役地租。同样,鲁国的“初税亩”是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应该是承认私有土地合法化的开始。

于是,基于有效管理编户齐民的新型的官僚制度也蜕变而生。春秋时各国均采取世卿世禄制度,官职一般由世官充任。世官世袭爵位,爵位有卿、大夫、士三等。到春秋末期至战国,世卿开始渐渐被君王的选官即官僚取代。相较与世卿制,在官僚制体系中,国君可以随时任免官员,有利于中央集权;大小官员都凭借官印来行使权力,官印乃君王所授;官员通常领取实物俸禄,以代替过去的采邑,私兵被取缔,地方的独立性被抑制。

于是,在编户齐民所构建的地缘关系基础之上,郡县脱颖而出。郡县制的诞生,在中国政体改革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在郡县出现之前,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紧密结合,在宗族范围内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内为分封制。天子将土地分给亲属,功臣或前代贵族,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此后,诸侯在自己的封域内,又对本国的卿大夫实行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庶民分赐给士。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就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贵族统治政体。郡县的出现打破了这个政体的稳固常态。郡县开始出现在诸侯国的边疆地区,郡的出现稍晚于县。早期,县大于郡。《说文》解释“郡”字:“从邑君聲。(《说文解字》,清代陈昌治刻本,卷六邑部)”从字源分析,郡就是国君的直属的采邑。“县”字,本意是悬,悬挂,从字源分析,是指对新开拓疆土的称谓。这样我们可知,郡县多是由君王直接管理的区域(参见拙著《两汉经学与社会》第一章第三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年版)。春秋时,一些诸侯国为了加强直属采邑和新得疆土的管理,就直接任命一些非世袭的官员作为郡县的管理者。到后来,有些国家如晋国还在国内置郡,管理者由国君任免,这种制度可以防止因分封而导致分裂。扩大中央集权。至战国时,这种制度多为各侯国采用,贵族分封的地区逐渐萎缩。

以上所列举的社会秩序与政治制度的种种变化,均反映在这一时期的各国变法之中。从公元前五世纪中叶魏国李悝变法始,风起云涌的变法运动持续了近两百年。秦有商鞅变法,楚有吴起变法,赵有胡服骑射,燕有乐毅改革,韩有申不害变法,齐有邹忌改革等等。综述各国变法与改革的内容,大都以除旧布新为圭臬,承认与固化以编户为基础的地缘社会秩序是变法的基础;颁布成文法、强化王权、弱化旧分封贵族势力是必要手段;奖励军功、保护自耕农利益等等是具体措施。从效果看,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影响最大。表面上看,变法是为了富国强兵,其实变法是新旧矛盾激化的结果,吴起、商鞅的悲惨结局便是清晰的佐证。

春秋战国大变革是新旧矛盾的表现形态。过去,我们习惯认为,新的出现了,旧的就消亡了。这种非此即彼西方式的逻辑思维,常常使我们在认识中国历史中,跋前踬后,动辄得咎。其实,传统的中国一直是新旧二重性的结合,这种二重性,有时呈现是激烈的冲突,有时则是平静的和谐。地缘关系出现了,血缘关系并未全部退却,春秋战国时期,以血缘为基础的贵族,盘根错节,仍是各国政坛中的主要力量。譬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齐国的孟尝君),哪个不是依仗宗族,把持朝政,纵横捭阖。即使战国以降各个王朝,又何常不是如此?自耕农小家庭开始普及,编户齐民逐渐成为常态,但家族、宗族却改头换面,维护其内部家庭秩序的和谐共处,抵御外来的包括中央集权的压迫。传统社会的编户既是组成国家的基本细胞,同样又是宗族、家族的基本单元,接受同宗同族的护佑与帮助。在社会分裂的战乱时期,宗族是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不然为何会出现“楚虽三户(昭氏、屈氏、景氏),亡秦必楚”;在国家安定时期,宗族又是仕晋的坚实基地,不然为何东汉会出现许多累世三公家族(东汉汝南袁氏便是“四世三公”)。郡县制作为整合社会秩序的新的手段,已是不二选择,这并不说明分封制就必须终结。秦终结了分封制,全面实行郡县制,可是摈弃社会自治的专制行政,无疑是导致秦朝二世而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后人常说,汉因秦制,然而汉代实际是分封与郡县并行,这种新旧政体混合的选择,使汉朝国祚延续四百年之久。

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是深刻的,具有鲜明的新旧二重性特征。毫无疑问,这种特征必然会遗传到秦汉以后的传统社会的机体中,也必然会给荀子所创立的群学,打下深深的烙印。

二、学政辗转:荀子人生际遇对群学建构的影响

相较诸子百家的学说,荀子的群学,自成说以后,虽湮灭不显,但其内容宏富,特色鲜明。要全面解读群学,当然还应该从荀子一生经历来分析。

荀子名况,字卿,时人尊称“荀卿”。西汉时因避汉宣帝刘询讳,又改称孙卿。荀子的生卒年,后世学者看法不一,大致可以确定为约公元前年-公元前年。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对荀子记述虽然比较简略,但还是勾勒出其一生的活动轨迹。荀子是赵国人,五十岁(有学者认为五十是十五的传抄误笔)游学于齐国。齐襄王时,荀子已齐国稷下学宫里资历最深的“老师”,三次担任稷下学士的祭酒。后来,他遭人毁谤,就到了楚国,担任兰陵令。荀子罢官后,便在兰陵安家,专心著述,死葬于兰陵。荀子的群学学说,应该是在这个时候最终完成的。

荀子置身战国末叶,他死的时候,秦始皇开始亲政,并在李斯等人的筹划下,开启了“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大业(《史记·李斯列传》,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而李斯恰是荀子的弟子。春秋战国诸侯争霸,社会分化,民不聊生。战国后期,这种现象更加严重,天下统一的端倪渐现,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春秋战国社会的急剧变化,必然会反映到思想文化领域,百家争鸣便是各个思想家及流派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但是到战国后期,由于矛盾的激化,整个社会对那些缓和矛盾的理论、缺乏可行性的设计已失去兴趣,他们需要的是思想的急就章,需要的是言能践行的社会整合方案。

纵观荀子一生,他生活的几个诸侯国,均是战国晚期的强国。荀子生于赵国,赵国是战国七雄之一,赵武灵王二十四年(公元前年)推行的“胡服骑射”,改革军备和战法,赵国得以强盛。赵北击匈奴,建立云中、九原两郡,又在阴山筑长城以抵御匈奴。公元前年赵吞并中山国。荀子游学与讲学的齐国,也是当时强国。公元前年,燕国发生“子之之乱”,齐宣王命匡章率兵大败燕国。齐愍王继位后,兵强马壮,与秦争霸。公元前年,联合韩、魏攻楚,大败楚国。三年后,又联合韩、魏连年攻秦,入函谷关,迫秦求和。公元前年,与秦武王相约,分别称为东、西帝。公元前年,齐灭宋;后又攻楚,夺取了楚淮河以北全部土地;接着又兵入三晋,令卫、鲁、邹入齐称臣,齐国势到达巅峰。愍王还扬言要吞并二周,成为天子。荀子入仕的楚国,堪称春秋战国的第一大国,“地方五千余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十年”(《史记·楚世家》,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

然而,这几个与荀子一生关联密切的诸侯强国,在荀子晚年,均由盛转弱,对这一过程,荀子应该历历在目,感怀于心。

赵国强弱变化的分水岭无疑是公元前年的长平之战。这场发生在长平(今山西省晋城高平市西北)的战役,赵军战败,秦国获胜,此战秦军共斩首坑杀赵卒约45万,赵国从此一蹶不振。赵国在长平的失败,客观原因是因为国力不如秦国,但也有非客观原因可以探讨,其一、赵王有选用自己宗族的赵括替代廉颇为主帅,也是重要原因。在赵国,有才能的人若非同宗同族,很难得到重用,即使重用也得不到完全信任。根据《史记·赵世家》记载,自赵烈侯以降,赵共有31位将军,其中12人是赵氏族人。其二、赵国虽然建立了军功爵制度,但很不完善,存在着“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的弊病(《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赵国封爵中宗室占很大比例。军功爵建立主要是鼓励征战,其次还可用招徕人才。荀子说:“人主欲得善射,射远中微者,悬贵爵重赏以招致之。欲得善驭,及速致远者,一日而千里,悬贵爵重赏以招致之。”(梁启雄《荀子简释·王霸》,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

齐国是在乐毅破齐后衰败的。公元前年,燕昭王以乐毅为上将军,合燕、秦、韩、赵、魏攻齐,王都临淄被破,连下七十三城,战争相持5年,后齐将田单使用反间计,使得乐毅被燕王所废,并以“火牛阵”大败燕军,收复失地。齐虽然复国,但元气已大伤,自此以后无力再与秦抗衡。荀子在稷下学宫任祭酒,当是在这场变故之后,是稷下学宫的最后一个大师。稷下学宫是多元文化汇聚之地,不同学派的思想家,各显其能,聚讼纷纭。司马迁在《孟子荀卿列传》里叙述了这种状况。荀子到了稷下,当时“邹衍的学说曲折浮夸,但很雄辩;邹奭的文章完备缜密,但不切实际;淳于髡的学问,只有与他日久相处,才能领会到一些精辟的言论。所以齐国人评价他们说:高谈阔论的是邹衍,精雕细刻的是邹奭,智多善辩,滔滔不绝的是淳于髡(《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同时在稷下学宫,具有鲜明齐文化特征的新兴的黄老学说、阴阳学说,与齐国盛行的旧的巫术神仙信仰也互相糅杂,作为儒学的传承人的荀子,肯定在其中汲取了丰富的学术营养。

战国后期楚国的衰败是拜秦所赐,楚怀王(约公元年―公元前年)时,秦楚发生两次大的战争,楚怀王十七年(公元前年)秦攻取楚之汉中,取地六百里,仿楚制,设置汉中郡,后一年攻取了召陵。楚怀王三十年(公元前年),楚怀王被秦骗去秦国,客死咸阳。楚顷襄王时代,秦国多次伐楚,得西陵、巫、黔中等地。公元前年秦攻入楚都郢城。公元前年,楚考烈王继位后,任用春申君。春申君派兵助赵,解邯郸之围,又领兵灭鲁,楚国一度复兴。楚考烈王死后,楚宫政变,春申君被杀,楚国从此萎靡不振。荀子由齐入楚,做了兰陵县令,便是得到春申君的帮助。我们习惯认为,在战国七雄中,楚是最保守的国家,因为楚国的旧贵族势力最为强大,但我们却忽视了,其实这个最保守的国家,同样最愿意拔新领异,吴起变法便是例证。作为新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的县,也最早出现在楚国。荀子做楚国县令,是一次难得的政治实践,对新旧制度的体悟,也肯定会充实到其群学理论之中。

约公元前年,应秦昭王聘,荀子西游入秦。荀子入秦之事,司马迁没有讲述,但在《荀子》与《风俗通义》多有记叙,应当是可信的。春秋战国时期有“儒者不入秦”说法,孔孟及其门徒鲜有人到过秦国。荀子没有遵循这个戒律,他到了这个被时人视为虎狼之国的秦国后,看到的是“秦士甚公,秦吏甚察,秦民质朴”,而近乎“治之至也”,对秦国政治予以充分肯定,说“秦四世有胜,数也,非幸也”(梁启雄《荀子简释·议兵》,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或许这时他把统一中国的希望寄托于秦国。他主张秦国应当“力术止,义术行”,任用“儒者”。秦国政治奉行的是法家的新“霸道”理论,与儒家旧“王道”思想抵牾,荀子的建议未被秦国采纳。应该看到,荀子入秦,新制度所规范的新秩序,足以让他耳目一新,这些无疑会纳入他创立群学的理论考虑之中。

荀子的一生,有强烈的现实关怀,充满事功精神。荀子游学于齐、仕宦于楚、论政于秦等等,无不影响到他的社会治理理论的思考,所有这些是他创立群学的必备的历史条件。

三、新旧之间:群学的基本内容与特色

春秋战国时期,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必然需要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诸侯争霸,既给百家争鸣提供了演出的舞台,又提出论争的命题。各种流派的思想家,纷纷拿出自己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所有这些方案均与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密切相关。

孔子身处春秋末叶,宗法制虽已残破,但还相对完整。所以孔子给出的社会整合方案是“尊尊亲亲”,尊尊讲求的是“礼”,礼是旧的宗法等级制度的骨架;亲亲就是孔子所说的“仁”,这是孔子的发明,是新的东西,是从旧的家族亲情推衍出来的概念,是在独立的小家庭逐渐成长的背景下制定的道德规范。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比较偏爱用仁去做政治实践,故多述仁政。孟子的发明是“义”。在孟子的时代,小农家庭已成风尚,宗法制度几近崩塌,义之本身没有多少血缘亲情的成分,作为地缘关系下人们秉持的道德信条,十分适宜。所以后人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宋史·文天祥传》,中华书局,年6月,第1版,第1页)。道家之学源于楚,楚国旧家族势力十分强大,且地广人稀,无其他国家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故小国寡民作为一种社会理想,自然是其旧贵族的心之所系。法家源于三晋,三晋土地稍嫌偏狭,在人口自然增长较快的压力下,社会矛盾尖锐,故用强制的手段进行社会整合是必要的选择。儒道学说,皆以道德自律为起点,而法家学说,则以道德强制为起点。

战国后期,国家的分崩离析,山河的满目疮痍,人民生活的艰难困苦,新旧矛盾日益尖锐,社会对系统的理论解决方案的需求更为急迫。荀子“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着数万言而卒”(《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华书局,年11月,第2版,第页)。群学便是诞生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环境之中。

荀子的群学是总结诸子各家理论实践得失形成的。群学不是对前揭理论的简单归纳,而是汲取其精义,并基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打造的一套有完整逻辑结构的学说。群学讲求“明分使群”。荀子认为社会秩序之所以混乱,是因为“群而无分则争”,要想完成社会整合,“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梁启雄《荀子简释·富国》,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荀况)。群学的逻辑手段是“分”,逻辑指向是“群”,即通过规范社会秩序,谋求治国理政。

群学所说的“分”,包含诸多内容,层层递进,逻辑清晰。

首先:先明“天人之分”,这是群学逻辑论证的第一步。荀子认为天地与人类各有职分,天归天,人归人,各有自己运行规律。“天有其时,地有其才,人有其治。天有其时”(梁启雄《荀子简释·天论》,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治乱吉凶,在人而不在天。荀子“明与天人之分”的观点可谓是特立独行,确定人类社会的问题与天没有必然的联系,天不再具有人格,也不会主宰人的命运。这与当时儒墨显学、道家及阴阳五行学家的观点迥然相异,为就人世讨论人事划定了范围,确定了原则。毫无疑问,战国时期,古天文学的巨大进步,为荀子“天人相分”的思想的发育,提供了丰富的营养。

其次,再明“性善性恶”。把人与天分开后,人便不具备天的神性。天的神性无法证明,人的本性便可通过其行为验证。在动荡的战争时代,人性丑恶弥足凸显,荀子性恶论证就有了根据,至于仁义,是由后天学习修为所得。其实,后人对荀子的性恶论多有误读,荀子所谈的人性,“本始材朴”,是人的自然之性,可以为恶,也可以为善。只不过“今人之性,生而离其朴”,所以才会有“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梁启雄《荀子简释·性恶》,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荀子在论述性恶问题时,反复强调“今人”,足以说明其理论来源于对现实的观察。“人之生固小人,无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人之生固小人,又以遇乱世,得乱俗,是以小重小也,以乱得乱也。”要扭转这种倾向,必须制定礼义,进行教化。“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梁启雄《荀子简释·荣辱》,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41页)。

复次,再明“人禽之别”、“长幼有差”、“贵贱有等”,于是“贫富轻重皆有称”。人之所以可以通过教化,趋善避恶,因为人与禽兽不同,“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梁启雄《荀子简释·非相》,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52页)。这样以人伦之辨为基础,父子、夫妇的人伦关系就清楚了,“长幼有差”也就成为必然结论。既然长幼有差,那么“贵贱有等”也就不难解释。故荀子说:“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梁启雄《荀子简释·王制》,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既然贵贱有等,“贫富轻重皆有称”就自然而然在情理之中。荀子“明分”,就是用来解释社会差别、不平等的合理性,肯定人们之间贫富差别的秩序。社会成员各安其所,社会秩序便井然有序。

“明分”以后,便是“使群”。“群”是“分”的结果,荀子说:“故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梁启雄《荀子简释·富国》,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荀子所处的时代,小家庭从家族独立出来,旧的按等级建构的宗法制千疮百孔,新的相对平等的编户制尚难完善,纷争迭起,祸乱频仍。这种乱象引发的社会灾难,荀子记忆犹新。给新的小家庭或个体成员,重新定位,“群”无疑是的最好模式。

荀子首先论证了人能分群的理由。《荀子·王制》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梁启雄《荀子简释·王制》,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梁启雄《荀子简释·王制》,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虽然这些都是无类比附,但还是有很强的说服力。荀子的论述着重强调了人与动物的不同,从而比较出人为何能优异于动物,就是人“能群”,人有组织社会的能力。

分群的规则是礼义。荀子对礼十分重视,论述较多,“隆礼贵义者其国治(梁启雄《荀子简释·议兵》,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但对于礼,不再强化“礼不下庶人”的社会等级观念。而做出另一种符合当时社会实际的解释。“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梁启雄《荀子简释礼论》,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礼作为分群的规则,“分莫大于礼”,侧重于制度建构,反映在人们意识之中,就是义。“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梁启雄《荀子简释·王制》,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以义分群或侧重于道德教化。群学的分群形式,是采取新的网格化的方式,进行社会整合,这无疑是受到各国变法的启迪。但是,群学所确立的分群的规则却是礼义旧说,或多或少有些复古的味道。向旧寻新也许就是群学的诉求,这种妥协中前进的态度,贯穿其学说的始终。

应该看到,荀子分群毕竟与旧的宗法制度不同,是基于小农家庭为社会单元,提出的社会整合方案。在这个方案中,新旧驳杂,互为表里,社会自治与国家专制或相濡以沫,王道与霸道同舟共济。比如在人才选拔方面,荀子主张“用人不待次”,即不注重人的原有社会身份;主张“内不可以阿子弟,外不可以隐远人”(梁启雄《荀子简释·君道》,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即选官不看血缘关系的远近。但荀子所设计的官僚体系,仍袭用卿大夫等旧称。

应该看到,荀子分群与新的编户制度不同,虽然这时自耕农小家庭大量涌出,各诸侯王为了强化集权,也渴望直接管理居民,但是,由于旧的贵族势力依然强大,编户制不可能成为一个完整制度,并全面推行。所以在荀子的社会分群整合的方案中,还能看到旧的贵贱、贫富的等级分列的踪影。

应该看到,荀子的群学与儒、墨、道家学说的差异。这些学说,在道德方面,强调自律;在社会方面,强调自治;在政治方面,强调王道。重民而轻君,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清嘉庆刊本《十三经注疏》十三《孟子注疏·尽心章句下》,中华书局,年10月,第1版,第页)。”虽然荀子也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论述,并常常为人引用,以证明荀子具有鲜明的民本思想,但是在荀子的学说中,国君其实更为重要。荀子说:“君者,善群也。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梁启雄《荀子简释·王制》,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梁启雄《荀子简释·富国》,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君者,何也?曰:能群也……四统者倶而天下归之,夫是之谓能群。君者善羣也。(梁启雄《荀子简释·君道》,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第页)”国君不但善群、能群,还掌握分群的枢要。荀子讲隆君,多为后学所诟病,认为这是功利主义。其实,功利主义也可以理解为积极的入世精神。荀子隆君观点便为后来董仲舒所继承,两汉经学的鼎盛便是儒学入世的成就。

还应该注意,荀子的群学与法家学说的界限。群学讲究“隆礼重法”,法家的思想与社会实践,对“明分使群”有积极影响。荀子的学生李斯,深谙群学中的法家韬略与隆君的帝王之术,最终助秦始皇统一天下。荀子有自己的原则,群学多讲“重法”,但必须以“隆礼”为前提;虽讲“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梁启雄《荀子简释·天论》,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把王道与霸道并列,但荀子偏爱王道,还是不言自明的。拥有儒学传统的荀子,经常会用儒家的宽容,化解法家的锋芒,消解法家的戾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荀子的群学产生于社会分裂、新旧相杂的历史时期。群学自身有鲜明的新旧二重性特征,有创新,也有妥协;有引领,也有退却;有旧传统的余绪,更有新前景的昭示。群学实际是循旧以布新的学说。

我们之所以用二重性、不用矛盾来描述群学的特征,因为我们认为,矛盾是对立与冲突,而二重性只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有时会对立冲突,有时也能和谐共存。群学的二重性,来源于社会的二重性,是其产生历史时代的写真。群学或是荀子继先哲统绪,所撰成的一家之言。郭沫若认为荀子是位集大成的学者,“汉武以后学术思想虽然统于一尊,儒家成为了百家的总汇,而荀子实开启先河。(郭沫若《十批判书》,人民出版社,年3月,第1版,第页”冯友兰认为荀子是中国的亚里士多德(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子学时代·荀子及儒家中的荀学”,中华书局,年4月,第1版)。但在古代,荀子多遭贬抑,文献零散。清谭嗣同《仁学》二十九:“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谭嗣同全集》下册,中华书局,年1月,第1版,第页)”

战国以后,荀子群学虽未被重视,但其影响是实际存在的。经学对中国的影响无需多言,荀子就是经学传承的祖师。汉代经学的五经,《礼》《诗》《春秋》三家均与荀子有关,其中应该有迹可寻群学的内容。所以,以群学为纲目,系统整理荀子思想体系,探究中国原生社会学的形态,无疑是非常有价值的努力;以中国传统的逻辑分析中国社会,以中国传统概念对传统正名定分,无疑应该予以积极鼓励。

通过回顾群学创立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群学的特征讨论,我们又可以管窥中国的传统文化。从一个侧面来看,中国文化其实是“胞衣不下”文化,传统的包袱很重。文化是社会现实的映射,正如前文所言,秦汉以降,小农家庭的兴盛,国家开始按编户制管理居民,但旧的宗法关系并没有终结,在历史长河的风雨中,在中央集权压迫下,独立的小家庭仍然相互偎依在宗族或家族的胞衣里,抱团取暖,互救互恤。血缘关系对维护小农经济发展,防止小农破产,起到积极作用。这样,传统的包袱就转化为对传统的保护。

即使在当代,传统社会二重性的特征并未消除,在广袤的中国农村,星罗棋布的张家村、李家店、王家屯等等血缘乡村聚落依然还在。在城镇化过程中,按乡土关系,自发形成的新的聚落,不断出现。在干部选用方面,关系与恩荫的影子若隐若现。在社会分工方面,等级的贵贱声犹在耳。在社会分化方面,贫富的对立余波未消。所有这些,都期待群学给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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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秦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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