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荀子 >> 荀子新闻 >> 智囊1姜子牙诛杀华士,孔子诛杀少正
姜子牙被封为齐国国君。
齐国有个叫做华士的人,以“不为天子之臣,不为诸侯之友”为人生信条,隐居山野,不愿意出来做官,人们都称赞他的旷达贤明。
姜子牙召见他三次,他都无视诏令,不来觐见;于是,姜子牙下令将其定罪诛杀。
周公问道:“此人是齐国品行高尚的名士,为什么要杀了他呢?”
姜子牙说:“这样一个不做天子之臣,不做诸侯之友的人,我吕望还能以其为臣,与其交友吗?
我吕望都不能使之臣服,不能与之结交的人,那他就是应该被抛弃的人;召见三次而不来,那他就是叛逆之人。
如果不诛杀反而表彰他,使得全国百姓都以他为榜样;都学他隐居山野,沽名钓誉而不愿意出来为国出力;那我吕望还可以去当谁的国君呢?”
少正卯与孔子同处于一个时代,也和孔子一样创办私学。
孔子的学生受到少正卯思想学说的吸引,曾经多次离开课堂跑到他那里去听课,导致课堂由满座变为空旷无人。
后来孔子做了鲁国的大司寇,掌管治安刑狱,很快就判处少正卯死刑,处死于宫门外的两观之下。
子贡向孔子进言说:“少正卯是鲁国名望很高的人。老师您就这样杀了他,恐怕有些不合适吧?”
孔子说:“天下称得上大恶的有五种,连盗窃也不在这五恶之内。
第一种是通达事理却用心险恶;
第二种是行为乖僻却坚定固执;
第三种是言论虚伪却善于巧辩;
第四种是专门记录丑恶的人和事,传播负能量,而且广博;
第五种是专门赞同错误的言行而且为其粉饰。
一个人如果有这五恶之一,就难免被君子所杀;而少正卯同时具备五恶。这正是小人中的奸雄,不可以不诛杀啊。”
冯梦龙点评(节选):
姜子牙诛杀沽名钓誉的华士,因此,齐国没有懒惰之民;从始至终都没有沦为弱小的国家。韩非《五蠹》中所讲论的学说理论就是以此为本的。
(笔者“苏学士论道”按:五蠹,五种蛀虫。韩非子将儒家列为五蠹之一。韩非子曰:“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
......
一般的奸佞小人,贤明的君主就能够发现并杀了他,然而对于一些所谓的名人隐士,只有大圣人才能认识到其该死的理由。
唐朝萧瑀对佛教很痴迷,唐太宗就命令他出家为僧。
唐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参军郑铣阳、河南郡丞郭仙舟纷纷献诗陈情。玄宗下诏说:“看你们诗中的意思是崇奉道教的,这种思想不切合实际所需,那就依着你们个人的喜好吧。”于是免去他们的官职,让他们去做道士。
这种做法和圣人的行事正相吻合。如果让那些痴迷佛、道的人都出家做和尚道士,那么士大夫学习异端邪说的事情就可以消失了。
我的点评:
姜子牙诛杀华士,我是很赞同的。
作为一国之君,需要考虑怎么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华士不肯为国出力,隐居山野,不说杀他,至少不应该提倡。这种人属于国之弃民,不管他就是了。
隐居山野却沽名钓誉,将自己的名声炒作的很高,引起国君注意,召见三次而不来,属于藐视国君的叛逆之人;所以,被定罪诛杀。
企业老板也一样,需要考虑怎么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对企业来说,很简单的一个标准:凡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有于增加企业效益的应该提倡;相反,则不应该提倡。
例1、你在头条写文章,写的很好,获得了征文奖金。这对企业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你要写,就低调的写。千万不能一获奖就发朋友圈,生怕别人不知道。
你发朋友圈了,大家都知道了,你是风光了。但是,老板可能会想:“这个员工是不是心思没花在工作上啊?”然后,老板可能就会注意你平时的工作纪律、工作成绩。如果发现你迟到、早退,业绩不好;那么,老板就会认为你是因为写头条而影响了工作,属于不务正业;然后,可能会开除你。
例2、你很顾家,对老婆很好,每天下班就回家买菜、做饭、洗碗,每天去接送小孩,是女人眼中的好男人。同样的,你低调的做就好,千万不要出名。
假如你顾家出名了,全公司都知道了。这时老板可能会注意你,如果发现你迟到、早退,业绩不好;那么,老板就会认为你的心思都放在家庭,而没放在工作上;然后,可能开除了你。既然你不能专心工作,那成全你,专心的去顾家吧!
例3、你很勤学,很上进,业余时间报考一些证书。同样的,低调就好,千万不要出名。
如果你读书或报考一些证书出名了,而你又刚好迟到、早退,业绩不好。那老板可能会认为,你时间花在了提升自己上,却没花在本职工作上。公司是请你来工作的,不是请你来读书的。你要读书,那成全你。你不用来上班了,回家专心读书、考试去吧!
对于国君来说,你不想当官,想隐居山野;只要不影响别人,那我不去干涉你。
但是你沽名钓誉,把自己的名声炒得很高;那我就要开始干涉了。
比如,司马懿刚开始在袁绍与曹操交战,形势不明朗的时候,不想出来做官,怕押错宝,选择隐居。你隐居就隐居吧,却炒作自己,有人到处宣传司马懿的才华远胜他大哥司马朗;这时曹操自然要征召你。
第一次征召,司马懿装病,当时曹操刚好和袁绍交战中,没时间理你;
第二次征召,曹操已经统一北方,司马懿再不出来,估计曹操也会直接将其诛杀。还好司马懿识相,没有再装病不出。
对于企业老板来说,你写头条、你顾家、你读书考试,这是你的私事;只要你不影响工作,那公司不会干涉你。
但是假如你到处宣扬,全公司都知道了,而你又因为私事影响工作了;那么,对不起,公司不用你了,回家专心做你的私事去吧!
孔子诛杀少正卯,这件事,我不想过多评论,因为网上的很多儒粉会否认这件事。
儒粉会说:“没有的事,荀子、司马迁、冯梦龙……所有古人的记载,通通都错了。根据当今学者的考证和猜测,孔子没有诛杀少正卯!”
这里,我仅仅从假设孔子真的诛杀了少正卯,来谈一下应该不应该?
据有关书籍记载,少正卯和孔子都是私学教师。少正卯比较受欢迎,学生比孔子多,连孔子的学生都跑去少正卯那里听课。有几次整个学堂的学生都跑光了,只剩颜回一个没去,坚定支持孔子。
后来孔子当了鲁国的大司寇,掌管治安刑狱。孔子认为少正卯教的都是一些歪理邪说,是潜在不安定因素,任其发展将会影响社会治安。于是,在少正卯还没真正影响社会治安的时候,直接以“诛心之论”主观定罪,将其诛杀。
这个事,你们怎么看?我认为不大合理,至少不合法。
姜子牙诛杀华士,是因为召见了三次,华士无视诏令,藐视君主,已经违法;所以才被诛杀。
孔子诛杀少正卯是人家还没违法,就用“君子之诛”直接把人家给杀了。
两者性质不一样。
这就好比,你写头条、你顾家、你读书考试;老板认为会影响工作,在你还没实际影响工作,做得好好的,没任何差错的时候,直接把你开除了。你说合法不合法?
学术之争,百家争鸣,相互批判很正常。但是,搞到直接杀人,这就有点过了。
那么,法家韩非子将儒家列为五蠹之一,认为儒家是社会蛀虫。按照儒家的“君子之诛”,韩非子如果掌权的话,是不是也可以直接诛杀当时的大儒?
这个,儒家也回答不上来!所以,当代的儒粉大多否认孔子诛杀少正卯的存在,认为没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