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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性論等同於告子?
——以朱子詮釋為核心的反省
蔡家和
台灣東海大學哲學系教授
(原载《荀子研究》第一辑,年12月)摘要:朱子依其理氣論的建構,而將告子與荀子的性論思想等同視之。在朱子而言,性不歸於理則歸於氣,不歸於形上即歸於形下,而告子認性為氣,荀子亦然,認為性之所以惡,在於只有生理欲望,若順勢則為惡,因此將兩者等同。這裡將提出兩點異議:(一)告子視仁為內,而荀子視仁為外;(二)朱子認為告子的性中無仁義,而告子卻說仁為內,內者,性也,故其仁為性,義才不為性。此朱子有所不準。這篇文章將對朱子儱侗之比配來做一反省。
關鍵詞:荀子、告子、朱子、性、仁義內在
一、朱子理氣論下的比配
《孟子?告子上》前七章主要是孟、告二人對性論不同見解之論辯,而朱子在這七章之中則將告子性論比配了多家,甚至等同視之。如第一章中,視告子近於荀子;第二章中,視告子近於揚雄;[1]第三章中,視告子近於佛氏的「作用是性」;第六章中,視告子近於胡氏與蘇氏。[2]告子的性論竟同時可與如此諸多學派相提並論,這便引起筆者的關注與進一步的探討。
朱子的說法主要依於理氣論的建構而來,其論性,不是歸之於理,就是歸之於氣。在第三章對於告子「生之謂性」的註釋,朱子言:
告子不知性之為理,而以所謂氣者當之,是以杞柳湍水之喻,食色無善無不善之說,縱橫繆戾,紛紜舛錯,而此章之誤乃其本根。[3]
這裡區分了「以理為性」與「以氣為性」兩者的不同,孟子認性為理,又不反對性之為氣,故有兩層性義,而告子卻只知性之為氣之一層,故有所謬誤。
朱子因著兩層性論,而將性論分為兩派:一派是孟子,認性為理;另一派,只知性之為氣,且是形下之氣,如告子、荀子、揚雄、佛氏、胡氏[4]、蘇氏等人見解。
然佛氏言性是空、荀子言性是惡[5]、揚雄視性為善惡混……,這些人的主張並不同,朱子何以能把他們等視?理由在於朱子的理氣論之二分,不歸於理者,便歸於氣,以致把這些孟子以外的性論皆歸於氣。若以牟宗三先生看來,則孟子以外諸家之性論,乃以材質、生理欲望而言,不是以道德、天理為性。[6]
又朱子在《告子上?第三章?生之謂性章》處言:
生,指人物之所以知覺運動者而言。告子論性,前後四章,語雖不同,然其大指不外乎此,與近世佛氏所謂作用是性者略相似。[7]
亦是說告子論性這幾章,言語上或比喻上雖有不同,但內容精神則一致,都是歸結在「生之謂性」這一點上談,也是說告子之性乃就生理、知覺、運動而言;這是生物學上的性,不是人之為人的道德性。此一觀點可說貫穿朱子見解,所以才會把上述諸家性論等同,其視告子為生之謂性、知覺運動之性,而荀子、揚雄、佛氏等學派亦是謂生之謂性、以知覺運動為性。
然若進一步探究,此些諸家之性論如何等同視之?這不能不說朱子的做法有其儱侗之處。在〈告子上?第一章〉提到: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8]
面對告子之說,朱子註解:「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必待矯揉而後成,如荀子性惡之說也。」[9]朱子把告子人性論等同於荀子的人性論,理由在於,杞柳是渾然天生、天成之植物,桮棬是人工木制化的成品,兩者不同,必須要把杞柳之自然物經過後天加工,才能制得桮棬;此如同荀子之說,認為人性天生而有耳目之欲,且思安佚,人待化性起偽,方為聖賢![10]此化性起偽正如後天教化,如同後天的加工而使杞柳變為桮棬。荀子、告子都視禮義非本有,而是外鑠,須待後天的教化而成。因此朱子把荀子與告子的論性觀點等同。
二、荀子與告子性論的異同
(一)二人性論的相近處
〈告子上?第一章〉提到:「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若從這個觀點看來,告子之說似可與荀子相近,因為杞柳之為桮棬,要待人工矯揉而成,而人性之為仁義,也是後天化性起偽而成。因此兩者似可比配或等同。
然而,荀子與告子的性論其實還有許多不同之處。如〈告子上?第六章〉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11]告子的主張是性無善、無不善,而荀子的主張,開宗明義是性惡。當然,這只是表面上的概念,一個言惡,一個言無善惡。
那麼,荀子的性惡是否可以往無善無不善之處而言?茲舉下文來做說明,荀子言: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12]
荀子這裡雖開宗明義視性為惡,然其言性是指生而好利、生而有耳目聲色之欲,[13]順是無節,才流為惡,若未順是,不走極端,則不為惡。亦是說,人固然有好利、好安佚之食色之性,但還不至於為惡,[14]而是放縱、不加節制,才為惡。故荀子的性惡主張不是極端性惡,與法家所主張的不同,荀子的性惡說是有傾向於惡的可能,然其本身是中性,未必為惡。若如此,則視荀子性論乃為無善、無不善而近於告子,似乎亦說得通。朱子說法也還是站得住腳。
(二)告子視仁為內,荀子視為外
然而,若舉《告子上?第四章》內容,則可見出兩人之差異: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曰:「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故謂之外也。」[15]
告子主張仁是內,[16]所謂內在、本有的意思,而義才是外。而荀子主張於性中無仁義禮智,要待後天而有,要藉化性起偽始可,師從外在教化而有,仁義禮智不是本有,荀子言:
仁,愛也,故親;義,理也,故行;禮,節也,故成。仁有里,義有門。仁非其里而處之,非仁也;義非其門而由之,非義也。推恩而不理,不成仁;遂理而不敢,不成義;審節而不和,不成禮;和而不發,不成樂。故曰:仁、義、禮、樂,其致一也。君子處仁以義,然後仁也;行義以禮,然後義也;制禮反本成末,然後禮也。三者皆通,然後道也。[17]
推恩而不理,則不仁,理者,義也,故仁待義成,義是外,仁也是外。可見仁義禮樂,其致一也,這些德目在荀子看來都不是先天本有,而是待後天教化而成。可見告子視仁為內、本有,[18]而在荀子,仁義禮樂等都是後天,不是本有。這也是荀子與告子二人論性之不同所在。[19]朱子的比配稍嫌生硬,值得商榷。
(三)告子之性無仁義?
又朱子在〈告子上?第一章〉談到:「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如荀子性惡之說。」然而〈第四章〉中,告子明說:「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仁是內,內是指與生俱有、生而本有,義則屬外,人性中有仁而無義。
朱子之所以視告子同於荀子,又視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亦非無根據,其根據在《告子上?第一章》原文:「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這段話據載出於告子。告子反對以杞柳為桮棬,也就是反對人性為仁義。
那麼,告子一方面認為人性中有仁而無義,另一方面又認為人性中無仁義,豈不自相矛盾?筆者以為,告子所云的「以人性為仁義」,指的不是自己的主張,而是批評孟子以人性為仁義的說法,[20]如果不這樣解讀,告子也就自相矛盾,然而告子當不致於如此顢頇。因此,「以人性為仁義」應是孟子的主張,而告子非之。
以下,嘗試分析告子「仁內」、視本性為仁的主張:
1、告子本人對於內、外的定義與見解,於《孟子》文中提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內。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21]義為外,乃因以對象為外,對象不是吾人所能掌控而為內者;至於告子所謂內,乃吾弟為內,秦人為外,吾弟何以為內呢?此由天生血源關係而決定,故為內,而愛之。秦人之弟何以不愛呢?因為沒有天生血源關係,故為外。
2、孟子曾經提到告子之言:「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22]浩然之氣何以至大至剛,因其匹配道義,此道義是內心集義而成,而不是外在一、兩件事義襲而取。故要做心上的內在工夫,勿忘、勿助長。告子的義為外,而孟子認為義為內,此義在心上做,而不是在外在做,故為內,故為「長之者義」,乃內心願意尊敬老人之心為義,故義為羞惡之心,為內;孟子言「由仁義行,非行仁義」,則視義為內、為人之本性。[23]
3、《孟子》原文提到: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孟子]曰:「嗜秦人之炙,無以異於嗜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嗜炙亦有外歟?」[24]
告子認為食色是性,孟子亦不反對,只是反對其視義為外,甚至最後以告子之道原施其身。告子既然主張食色為本性,則其為內,孟子也以食色為內而來反對告子義外之說,嗜炙不為外,則為內,此人性也,以反告子的義外之說,同時也說明了食色為內,為人之本性。
4、《孟子》一書記載:
孟季子問公都子曰:「何以謂義內也?」曰:「行吾敬,故謂之內也。」「鄉人長於伯兄一歲,則誰敬?」曰:「敬兄。」「酌則誰先?」曰:「先酌鄉人。」「所敬在此,所長在彼,果在外,非由內也。」……季子聞之曰:「敬叔父則敬,敬弟則敬,果在外,非由內也。」公都子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然則飲食亦在外也?」[25]
這裡辯論義之為內或為外?而最後公都子(代表孟子)讓孟季子(代表告子)折服。公都子的觀點是,飲食之冬日飲湯、夏日飲水,並不在外,而為內,內者,人性也。若內之而不為性,則談仁義之事,而以飲食之事折服之,則不可思議;之所以可以思議,乃飲食是內在之人性,而仁義也是內在之人性,故可折服告子。亦可證明「內」為性的意思,指人生而具足於身者。
若依趙歧(-)的詮釋,其言:「湯、水雖異名,其得寒、温者中心也。雖随敬之所在,亦中心敬之,猶飲食從人所欲,豈可復謂之外也?」[26]中心之敬與飲食兩者同樣為內,皆為人性。再如唐君毅先生[27]:「孟子之意,則謂此隨客觀情境之特殊性,而變吾人之所敬,仍出于吾人之內在的心性,有如冬日飲湯,夏日飲水之事之仍由內發。」[28]敬為內,猶如飲水、飲湯亦為內,而內在之恭敬,孟子定義為「禮」或「禮之端也」,因此飲食與恭敬同為內,而為人性。
5、至於孟子主張口味、飲食之為人性的證據,如下:
口之於味,有同嗜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嗜者也。如使口之於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嗜皆從易牙之於味也?[29]
這裡提到「如使口之於味,其性與人殊」,其主詞是「若現在於此有一個人」,他的性與其他人不同,而反倒似犬馬之口味,而與我不同類,那麼為何天下都愛易牙之煮食呢?也就是說,人的口味,應當不會相差太遠,幾乎人人都喜歡美食,因此可見口味是人性,此為內。楊伯峻的詮釋是:「其性人與人殊」,指人人的口味都不同;此種解法亦通,同樣證成口味是人性,而後與孟子的嗜炙不在外、飲食不在外的講法比配。
由此可知,朱子言告子論性無仁義,並非準確,因為告子視仁為內,則仁為人性,義則不是人性。
三、結語與反思
上來大致論述了告子、荀子二人的論性見解,有幾個不同之處:
第一,荀子以仁義禮皆為外,而告子卻以仁為內、為本有,彼此見解仍有距離。
第二,朱子以為告子的人性論中無仁義,並非準確,告子人性論中是有仁而無義。
第三,《孟子》一書所載之告子所言:「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是用以批評孟子的主張,並非告子本人的主張,否則,告子理論即相互矛盾。第四,所謂飲食不在外而為內,此內者,即指性,指生而內具於人身者;人生而內具仁義,也內具食色。
因此荀子、告子的性論主張,不應如朱子理氣二分下的儱侗比配,而將兩者等同,這是這裡想要釐清的。
注釋:
[1]朱子詮釋告子「性猶湍水」一段,言:「告子因前說而小變之,近於揚子善惡混之說。」〔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台北:鵝湖出版社,),頁。
[2]朱子詮釋告子「性無善無不善」時,言:「此亦生之謂性、食色性也之意,近世蘇氏、胡氏之說蓋如此。」〔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頁。蘇氏指蘇東坡,胡氏指胡安國、胡宏父子。
[3]〔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台北:鵝湖出版社,),頁。
[4]胡氏指胡安國、胡宏父子,認為性無善惡。朱子對於胡宏《知言》一書的評價是:「《知言》疑義,大端有八;性無善惡,心為已發,仁以用言,心以用盡,不事涵養,先務知識,氣象迫狹,語論過高。」《朱子語類》第卷程子門人卷第一百一程子門人胡康侯。
[5]亦有視荀子言性不為惡,而為性樸說,如周熾成教授。指性只是生理欲望,尚不為惡,乃順勢而無節,才流為惡。
[6]「蓋『生之謂性』既是一原則,當然可以到處應用,用於犬把犬之自然之質說出來,用於牛把牛之自然之質說出來,用於人把人之自然之質說出來。」《牟宗三全集》第二十二冊(台北:聯經出版社,),頁8。
[7]〔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台北:鵝湖出版社,),頁。
[8]《孟子?告子上》。
[9]〔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台北:鵝湖出版社,),頁。
[10]「今人之性惡,必將待聖王之治、禮義之化,然後皆出於治、合於善也。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荀子.性惡》。
[11]《孟子?告子上》。
[12]《荀子?性惡》。
[13]唐君毅先生認為,孟子所言之欲,同於荀子所言之性,其曰:「又見孟子言『養心莫善于寡欲』之語,即悟孟子之言性,乃即心言性,而非即自然生命之欲以言性。當時即曾作文數千言論孟荀之言性,謂孟荀皆尊心,孟子之所謂『欲』即荀子之所謂『性』云云。」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性篇》(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頁14。若如唐先生所言,荀子之性近於孟子之欲,孟子亦不以欲定為惡,故荀子之性亦不見得以惡言之。荀子言性還不至於極端性惡,若如法家所言之性,則更為性惡。
[14]若以朱子的人心之說,上智不能無人心,且人心為虛靈知覺於形氣之私,此尚不為惡。
[15]《孟子?告子上》。
[16]戴震言:「一私於身,一及於身之所親,皆仁之屬也,私於身者,仁其身也,及於身之所親者,仁其所親也,心知之發乎自然有如是,人之異於禽獸亦不在是,告子以自然為性使之然,以義為非自然,轉制其自然,使之強而相從,故言,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立說之指歸,保其生而已矣。」《戴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頁。此乃戴震對於告子之仁內的解釋,視其仁內為保生之指歸,仁之內在是指愛己及愛親。
[17]《荀子?大略篇》。
[18]「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勝為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為仁,譬猶跂以為長,隱以為廣,不可久也。』」《墨子.公孟》。墨子弟子認為,告子可以勝任為仁,而墨子認為不然,其認為告子之為仁可能無法長久。這一點也許與《孟子》視告子的不動心無法長久相近,雖告子主張仁為內,然其視義為外,故仁之為內亦不堅定,無法長視久安。
[19]關於告子主張,現今無多文獻可考。如唐君毅先生視告子之說近於墨子,而戴震則認為告子近於道家,以其以仁為內,為愛自己親人,此為內,而據《墨子》一書,似視告子為儒家之一派。告子主張主要見於在《孟子》、《墨子》書中,《孟子?知言養氣章》言告子不知義,以其外之,又舉告子之言「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另外,在《孟子?告子上》的前六章也記錄了告子之說。至於《墨子?公孟》一章,則短短記載了告子主張。
[20]牟宗三先生《圓善論》提到:「或有把此對辯中告子曰中之語不視為告子之主張,而視為是告子對於孟子之攻擊──攻擊其『以人性為仁義』,視『以人性為仁義』是孟子之主張,且把『為』字作『是』字解或作『當作』解,如是便攻擊說:你若把人性看成是仁義,就好像把杞柳看成是桮棬一樣,但杞柳不能就是桮棬,是故人性亦不能就是仁義。是故你孟子把人性看成是仁義是完全錯了。這樣解法很可怪!」(台北:學生書局,),頁2-3。牟先生反對將「以人性為仁義」一句,視為是告子用以批評孟子的話,也因此,牟先生認為告子主張人性不為仁義。但筆者看法與此不同。
[21]《孟子.告子上第四章》。
[22]《孟子.公孫丑上》。
[23]或有人認為,孟子視內為性,而在告子則不如此認為。但筆者認為,告子以內為性,乃是同於孟子,否則雙方定義不同,孟告之辯如何進行?告子最後為孟子所折服,也要有此前提才行。因此以內為性,乃是孟告都可接受的。
[24]《孟子.告子上第四章》。
[25]《孟子.告子上第五章》。
[26]趙歧註:《孟子?告子上》第五章,引自《十三經注疏》。
[27]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性篇》的第一章第四節〈孟子「不自生言性而即心言性,可統攝即生言性之說」之四義〉,其認為,即惻隱等心善之言性,可攝即生理欲望之言性,故食色亦為性、為內。
[28]郭齊勇:《現當代新儒學思潮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7),頁。亦可參見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一)》,《唐君毅全集》第14卷,(台灣:學生書局,),頁。
[29]《孟子.告子上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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