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荀子 >> 荀子名言 >> 吴飞丨礼学即理学儆居学派的思想脉络
北京大学哲学系
吴飞
近些年来,随着对清代学术研究的展开,以为清代“只有学术,没有思想”的论调已经逐渐被否定了。[1]而清代思想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礼理之辨。但究竟该如何看待礼理之辨,却还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领域。笔者认为,由黄薇香(式三)、黄元同(以周)及元同在南菁书院的诸弟子构成的儆居学派的思想史意义,就在于他们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本文将在清代学术争论的语境下来审视黄氏父子的理礼之辨,以推进对儆居学派及清代思想史的研究。
黄式三、黄以周父子
一、清代学术中的理礼之辨
儒家思想离不开对人伦礼学的讨论。在汉代经学中,郑康成以《周官》统摄三礼,又以三礼之学为主干,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经学体系;程朱理学的学术用力点虽集中在性理问题上,但人伦孝悌仍然是他们所有学问的最终归依,朱子晚年倾力于《仪礼经传通解》,可见礼学在他的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明代王学虽更集中地谈心性问题,但阳明同样处处不忘人伦孝悌之义。舍去对人伦问题的关心,中国思想史将是没有灵魂的。但自从宋明儒者依靠天理心性来谈人伦,他们就不得不面对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天理与人伦究竟何者更根本?这就是理礼之辨的思想实质。
清初诸儒在反思明代王学之失时,不约而同地指向了这个问题。王船山、顾亭林、黄梨洲、颜习斋、李恕谷都多少有些这样的倾向。在顾亭林的影响下,清儒转向了考证训诂的汉学功夫,汉宋之争也由此而起。但在清代前期,汉宋之争似乎只是学问方法上的争论,即究竟是谈性理还是考文字的区别,虽然差别很大,却并非不能兼容。故汉学大师江慎修还能为宋学著作《近思录》作集释,两者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直到戴东原,才将汉宋之争推向了义理层面。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
戴氏的《原善》、《孟子字义疏证》等书,为清代的汉学实践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使汉宋之争走向了一个新的时代。程易畴的《论学小记》、凌次仲的《复礼》三篇、焦里堂的《孟子正义》,许周生的《礼说》、阮芸台的《论语论仁说》、《性命古训》等,形成一股强劲的思想潮流。面对这股潮流,宋学派有姚姬传、翁覃溪、方植之等人撰文批驳,夏韬甫与其弟夏仲子幼时亲聆凌次仲之论,及长归于程朱,均长篇累牍,反驳汉学不遗余力。又有张皋文之子张惟彦,其与方彦闻三书被当作礼理之辩的重要文献。惟彦论学虽略偏汉学,却颇能跳出门户之见辨析礼、理之义。他又有《原气》二篇,论调却很接近宋学一路。乾嘉之后,理、礼之辨实为学术思想第一大问题。
以上诸公之书之文,皆值得另外专门研究,[2]此处仅尝试揭出争论中几个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后文讨论的背景。
第一,治学之法,究竟是考据还是性理。汉宋之争的产生,首先在于学问路径之不同。汉学重考据,宋学言性理,这是最初的分歧所在,也是争论中常常提到的问题。戴东原更将此一问题明确阐释为:“故训明则古经明,古经明则贤人之理义明,而我心之所同然者乃因之而明。”[3]显然,这一说法更多是清初诸儒针对明人不读书的毛病而提倡的朴学之风,以此批评朱子,多少并不公允,因为朱子不仅精于训诂,而且很重读书,在许多文字训诂上且是尊郑的。因而,争论双方对此并无特别根本的分歧。汉学家多并不认为不需要讲求义理,而是认为不能仅有不读书的凿空之学,那样讲的性理就流于空疏怪诞了;宋学家批评说,“汉儒只能解其字义,考其篇章句读,其于道茫乎未闻也。”[4]夏仲子以为,汉学之失与明儒相差无几。争论的结果,大家多认为应该通过扎实的学问来探究更根本的义理,这在前引东原的那段话里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在这个问题上,汉宋之间的融合是没有太大障碍的。所以,夏仲子的反驳主要集中于此,窃以为未得要领。而翁覃溪精于考据,却依然批评东原理说,说明考据与性理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如江慎修就是这样的学问路径,但汉宋之争的实质,在学问方法之外,却有更深的理论根源。
第二,天理,究竟是“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还是“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自从戴东原提出这一问题,它就成为汉宋之争在理论上的真正焦点。宋儒论天理之处极多,程朱天理论均有相当丰富的内涵,不可一概而论。但其许多说法似有将天理当作单独之物的倾向。朱子有言:“且如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5]早在清初,亭林、船山、习斋、恕谷等皆强条理当为条理,后惠定宇亦有相应的说法。东原最系统地表达了这一观点,批驳云:“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东原特别强调,“非实物之外别有理义也。”[6]他以为,宋儒之所以将天理当作独立之物,是因为受到了释老“真宰”、“真空”思想的影响。由于将天理当作独立之物,明人进一步将心之意见当作天理,因而导致以天理之名,强加一己之意见,而有“以理杀人”的著名说法。东原进一步说:“礼者,天地之条理也。”[7]此一分疏,是对宋儒最有力的批评。
翁方纲
方植之、翁覃溪、夏韬甫都意识到了这是双方争论的关节点,因而都有认真响应。方植之以为:“戴氏非能有老庄元解,不过欲坚与程朱立异,故其说惟取庄周言,寻其腠理而析之,节者有间等语,解理字为腠理,以辟程朱无欲为理之说,则亦仍不出训诂小学伎俩,不知言各有当,执一以解经,此汉学所以不通之膏肓锢疾。”[8]植之指斥东原之说出自庄子,却也未能申明天理之义理。相对而言,夏韬甫的反驳最精到,但他最后的结论却是:“如有物焉,乃老庄之说,加于得天具心之上,张冠李戴,不亦诬乎!”[9]其实,韬甫对理的理解与东原并无太大不同,他只是认为东原对程朱的批评是错误的,程朱并没有这一观点。翁覃溪通过对两条材料的理解来反驳东原。一处是《易》之“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他以为,此处之“理”当即性道统挈之谓,而非条理、腠理之谓。另一条是《乐记》中的“天理灭矣”一句,对人欲而言,则天理正是天之性。不过,翁氏也并未完全否定东原对条理的理解,他如此界定“理”字:“夫理者,彻上彻下之谓,性道统挈之理,即密察条析之理,无二义也。义理之理,即文理、肌理、腠理之理,无二义也。其见于事,治玉治骨角之理,即理官理狱之理,无二义也。事理之理即析理整理之理,无二义也。”[10]覃溪找到的这两条是对东原的最好回应,但他还是不能说东原全错,而只能说,东原从条理的角度理解理字,本与宋儒从性道统挈的角度理解没有实质的区别。
由此可见,东原对理的重新界说相当有力,宋学派的响应要么说东原对宋儒的理解是错误的,要么说条理之理与宋儒的理解本无二致,很少有人可以明确否定东原对理字的理解。正是因为东原在这一方面的攻击确实非常有力,汉学诸公多接受了他的理解。凌次仲作《复礼》三篇,则将东原之说发挥到极致,把理字彻底否定:“圣人不求诸理而求诸礼,盖求诸理必至于师心,求诸礼始可以复性也。”“后儒之学本出于释氏,故谓其言之弥近理而大乱真。”[11]今案,对理的理解是汉宋之间理论争论的症结所在。东原对理字的解释几乎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其实质是,作为事物条理之理,不能脱离事物而独立存在。但在凌次仲更极端的阐发之后,理礼之辨的问题进一步变成了,在人伦日用的礼之外,是否需要一个理论的抽象?但其实个问题还可以表述成:在具体的人伦之条理以外,天地作为一物,是否也有总体的条理?这个条理是否就是天理?如果存在这样的条理,它与人伦日用之礼是什么关系?宋学家批评汉学家的背后,实质上正是这个问题。张惟彦云:“盖理者,事之条理,有所必然,凡事莫不各具其理。圣人制礼,必揆于事之所必然者,而后著以为经,使可举焉,则理者,儒者不可不知也,而非众人以下所能喻也。吾故曰:言礼即具理,理之充即是礼也。然则由礼之说,可为中人以下言之,由理之说,可为中人以上言之。”[12]此说比次仲之论更持平,以为礼、理不可分。而宋学家亦多有继承朱子之说,以为:“礼者,天理之节文也。”[13]
第三,关于性善,有无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两分。虽然天理问题是双方讨论的集矢所在,但在人性论上更可看出汉宋之间的水火不容。如前所述,宋学派对汉学派论“理”的反驳,多强调朱子并未忽视“密察”之理,或者密察之理已在朱子视野之下。但东原对“理”的理解,会得出关于人性的结论,即,理既然不是外在于人伦日用的,就应该在人伦日用中去寻求,这样,宋儒关于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别就成问题了。自孟子言性善,荀子言性恶,扬子言性善恶混,韩子言性三品,都是对人性问题的不同回答。宋儒继承了前人的诸多思考,一方面接受了孟子的性善说,另一方面也要面对现实中的恶,因而有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分别。朱子言:“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14]二性之分与理气之说一脉相承,以为天地之性为全善之理,气质之性却有人欲存焉,故必穷天理、灭人欲。
东原既然重新厘定了理的定义,人性之说自然也要有相应的变化。他以为,理乃是“情之不爽失也”,[15]天理在人情之中,亦在人欲当中。“情得其平,是为好恶之节,是为依乎天理。”[16]“物,其欲;理,其则也。”[17]理并非外在于人情人欲,而是情、欲之正,因而,“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18]东原批评宋儒将理与欲对立的说法,认为那是荀子和释老之说的杂糅:“程子、朱子尊理而以为天与我,犹荀子尊礼义以为圣人与我也;谓理为形气所污坏,是圣人而下形气皆大不美,即荀子性恶之说也;而其所谓理别为凑泊附着之一物,犹老庄、释氏所谓真宰、真空之凑泊附着于形体也。理既完全自足,难于言学以明理,故不得不分理、气为二本,而咎形气。盖其说杂糅傅合而成,令学者昡惑其中。”[19]其后,孙渊如作《原性》,梳理历代性论之说,以为:“故圣人贵实而恶虚,言有不言,无贵刚而贱柔,则儒家之异于道家,三代之学之异于宋学也。”[20]汉学家批评宋儒理气二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二分,不仅杂糅了释老之说,而且暗中引入了荀子的性恶之论,这一批评无疑是非常具有攻击力的。
方东树《汉学商兑》
对于这一攻击,宋学派也有一些反驳。方植之坚持二性之区分和对人欲的否定,他说:“苟不为之品节政刑,以义理教之,则私妄炽而骄奢淫泆、犯上作乱,争夺之祸起焉。圣人知其然,故养欲给求以遂其生,又继之治教政刑以节其性,司徒之命,修道之教,学校之设,所以明民者惟义理之用为急。”[21]植之所说,是直接道出了二性之分所面对的人性现实,也正是前人在性善之外必须处理恶的问题的症结所在。他还说:“若谓人皆无欲心,则记所称易慢之心、非僻之心、鄙诈之心,果何心也?试令夫人自扪其心,果皆仁而无欲乎?使人心皆仁而无欲,古今圣人为学与教又何忧乎有不仁也?惟夫人心本仁,而易堕于人欲之危,是以圣人既自精择而守之,以执其中,又推以为教于天下万世,千言万语,欲使同归于仁而已。”[22]方植之以现实中人欲的存在来反驳东原理在人情、人欲的说法,夏韬甫的反驳则将这一理解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程朱之以理诠性善,与孔孟合无间,岂仅人之血气心知能进于善之谓乎?至于性从心从生,既生之于心,即不离乎气质,所以昏明强弱,纷纷不齐,告子及荀杨韩诸儒不得其说,是以各为之解。自程、张论性不论气不备之说出,而后拨云雾而见靑天,张子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焉者,即孟子‘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之性’也。《疏证》独取先儒之不以为性者,而必辗转以申其说,不知已落佛氏之窠臼。”[23]相对而言,韬甫的这一响应不仅相当有力,而且点出了问题的实质,使双方的争论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由于这个问题涉及到两派相当实质的差异,宋学派对人性的辩驳比对天理的辩驳要更深入,更有力。
第四,功夫论,究竟是体认天理,还是读书习礼。由于对天理和人性的看法不同,汉、宋两派在功夫论上也有相当大的差异。东原批评宋儒区别天理与人欲,正如同释老之“内其神而外形体”。他说:“宋儒程子、朱子易老庄释氏之所私者而贵理,易彼之外形体者而咎气质。其所谓理,依然如有物焉宅于心,于是辨乎理欲之分,谓不出于理则出于欲,不出于欲则出于理,虽视人之饥寒号呼、男女哀怨,以至垂死冀生,无非人欲,空指一绝情欲之感者为天理之本然,存之于心。”[24]宋儒之所以把穷天理、灭人欲当作最重要的修养所在,根本上是因为他们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其后的汉学家进一步阐发此义。阮芸台于《论语论仁论》中释“克己复礼为仁”,以为,宋儒将“克”解为“胜”,将“己”解为私欲,“克己”就成为灭人欲的意思。但芸台以为,“克己复礼”为当时成语,《左传》昭公十二年,孔子说:“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而《论语》在“克己复礼”一条下即有“为仁由己”一语,“己”字显然不是私欲。因而,“克者,约也,抑也;己者,自也,何尝有己身私欲重烦战胜之说?”下文所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正是“克己复礼”的诠释,“勿即克之谓也,视、听、言、动专就己身而言。”[25]克己复礼,就是约束自己,在每件事上都要依礼而行,这就是汉学家的功夫论。对“克己复礼”的重新解释,成为清代汉学家阐发其功夫论的重要入手点,臧拜经、凌次仲等也都有类似的辨析。[26]阮芸台又说:“为性理之学易,为考据之学难。”汉学家批评宋学空言性理,转而注重读书考据,夏仲子说:“古之人学无不鞭辟近里,由博返约,以期有体有用。若徒劳精敝神,穷搜幽讨,撰述虽富,不异木札蔗皮,于道德经济有何关涉?”方植之的许多批评也是从这个角度谈的。在他们看来,汉学家否定宋学空疏,但自己却转而考证文字,于经济气节均无补益。这一批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对于汉学家转向这种学问的理论依据,他们多无力反驳。方植之、夏仲子均讨论过阮芸台对“克己复礼”的解释,但也都没有有力的反驳。[27]
汉、宋之间的争论愈来愈激烈,所触及的问题也越来越深入。夏韬甫、张惟彦等人的讨论都已经相当深刻,夏韬甫虽然自称坚守程朱正统,但面对汉学家的强大攻势,却不仅必须以非常不同的方式重新思考天理、人欲等问题,而且其研究朱子和礼学的路径本身,却是非常接近乾嘉学术的。清代中叶以后,汉宋兼采渐成主流,但对宋学的重新肯定,已经是在非常不同的思路之上了。而其中最卓越的思想家,当属夏韬甫的同时代人定海黄薇香。
二、黄薇香的理礼之辨
张寿安先生说,薇香是第一个正面面对凌次仲复礼三书的人。[28]在近年的清代学术研究中,黄氏父子的理礼之辨也已经越来越受到白癜风初期怎么治疗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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