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论ldquo饰rdquo在荀子

发布时间:2020/11/16 12:06:36   点击数:

摘要:荀子对“饰”字的使用情境还是比较复杂的。抛开第一、第二类与礼关系不大的用法而言,“饰情”与“饰别”之“饰”的方法和设计思路就全然相异。而在《礼记》文本中,“饰”出现了三十余次,除了做普通的“修饰”含义外,用法与《荀子》“饰情”基本相同。同时,前文第三节分析了“礼三本”一段与《大戴礼记》重合的文本,其“本”做“始”的用法,也几乎与荀子文本中其他六十余次“本”不同;此外,在《礼论》与《礼记·三年问》一篇重合的文本中,出现了一个应作五服之亲含义解读的“群”字,这与荀子其他“群”的含义差别很大,且“群”又是《荀子》中非常重要的概念。这样的比较,或许是一个讨论《荀子》文本内部不同思想来源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究。

关键词:荀子;饰;文本;礼

中图分类号:B.6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09-10

作者简介:于超艺,女,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在《荀子》的《礼论》篇中,与“饰”有关的文本连续出现:“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礼论》)“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礼论》)“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礼论》)考察《荀子》全文,“饰”字凡60见,其中19次出现在《礼论》篇中。而在《孟子》全书中未见“饰”字,《论语》中也仅出现2次,并且皆是做修饰、装饰某具体物的字面意思使用,并没有太多阐发空间。《荀子》中使用“饰”字的文本广泛出现在《礼论》、《乐论》、《正论》、《王制》、《君道》等十八篇中,我们可以把“饰”在这些文本中的使用情景分为三类:一类是与《论语》中“饰”的含义类似,例如:“兵革器械者,彼将日日暴露毁折之中原;我将修饰之,拊循之,掩盖之于府库”;(《王制》)“城郭不待饰而固,兵刃不待陵而劲,敌国不待服而诎,四海之民不待令而一,夫是之谓至平”;(《君道》)“棺椁三寸,衣衾三领,不得饰棺,不得昼行”。(《礼论》)此类共有十六处文本,这一类文本的特点在于“饰”修饰的是一个具体的物品或者行为,并且在这些句子中,荀子并没有借用“饰”来阐发自己的观点,或表达价值判断。

在《荀子》中找到的第二类出现“饰”的情境则与之不同,例如:“饰邪说,文奸言,为倚事,陶诞突盗,惕悍憍暴,以偷生反侧于乱世之间,是奸人之所以取危辱死刑也”;(《荣辱》)“彼以让饰争,依乎仁而蹈利者也,小人之杰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仲尼》)“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只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非十二子》)前后共有八处文本。在这些文本中,“饰”比起第一种情境下“修饰”的含义,又多了一个负面的价值判断,联系上下文可以直接看出这些“饰”是荀子所不赞同的。

第三类出现“饰”字的情境则较为重要,用“饰”来正面描述一些荀子自己的观点,例如:“今以夫先王之道,仁义之统,以相群居,以相持养,以相藩饰,以相安固邪”;(《荣辱》)“圣王财衍,以明辨异,上以饰贤良而明贵贱,下以饰长幼而明亲疏”;(《君道》)“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礼论》)有三十多处“饰”字的使用都可以归入这一情境,并且,“饰”在《荀子》中的正面意义都与“礼”有关。如何理解“饰”在《荀子》文本中的多种使用情景?在荀子的礼学中,被“饰”的对象是什么,它又何以是可“饰”的?

荀子使用“饰”的三种情境,似乎是有内在矛盾的。在“饰邪说”、“以让饰争”一类文本中,荀子显然不觉得通过“饰”,可以将邪说、奸人变为君子;但“藩饰”、“饰贤良”、“饰欢”、“饰哀”又是荀子推崇的礼的重要意义。“著诚去伪,礼之经也(《乐论》)”,被荀子推崇的“饰”如何不是虚伪,又如何理解《荀子》中这两类文本的共存?我们试着从文本中找一些区别。虽然都是修饰,但有意识的“饰”自己的行为,和描述“礼”有“饰”的功能,这似乎是有所区别的。第二类体现“饰”的负面作用的文本,都能从上下文中找到一个人物,他有意识的“饰”了自己的言行。而第三类文本都是在客观描述“礼”的文饰功用,而这个制定“礼”如何体现“饰”的行为,在荀子文本中不是由现实社会中的个人来完成的,而可以被表述为圣王的制作。有这样的区分,荀子在不同语境下使用同一个“饰”字,就思想内部的统一性来说,倒也是无嫌的。“饰”奸言邪说的弊病在于虚伪不诚实,改变了表象但并没有真正改变本质。那么礼“饰”的作用可以避免这种弊病吗?首先,从效果上而言,如《儒效》篇所说,“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注错习俗所积,也是礼的环境带来的潜移默化的效果,荀子认为人长时间处于某种环境当中,是可以改变本质的。甚至荀子文本中还曾出现过一处“修饰之君子(《礼论》)”,指的并不是深谙礼之文的君子,而是对亲人有深厚思慕之情的重质之君子,这一处用法也是十分有趣的。此外第三节我们也将从“称情立文”的角度更本质讨论礼的“饰”,是不是虚伪的。

由上文梳理了“饰”在《荀子》文本中的三种用法,它们的词义虽然都是修饰,但使用的语境还是较为繁杂的。与孔孟不同,在“礼”的领域使用的“饰”当是一种有荀子特色的用法,具体内涵将在下一节重点诠释;然则荀子虽有独特的“饰”的用法,但较为普通的“饰”作修饰某物或者掩饰邪说奸言的动词(第一、二类文本)使用的频率也占到总数的40%,并且分布于十二个不同篇目当中。因此,笔者不认为“饰”在荀子的思想中可以作为一个成熟的礼学特殊用语来使用,而且即便在与“礼”有关的文本中,“饰”的含义也不是完全一致的,第二、三节将展开对这一部分文本的论述。

就荀子使用“饰”的三种情境而言,第三类的文本材料更多,也更能体现荀子礼学的特色,因此本节我们从第三类“饰”的文本入手,讨论“饰”在《荀子》阐述“礼”的文本中的含义。而这一部分文本,笔者将其分为两类:“饰别”与“饰情”。本节主要讨论“饰别”的含义。

由礼之起源意来看,在自然状态下,“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富国》)且“分均则不偏,埶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王制》)因此只有以差等之分为基础的政治设计才能去乱止争,在政治设计中应当有地位的贵贱差别权力不同产生出上下等级,在级别之内规制人们的欲望,合理分配社会资源,才可以防止出现争乱穷的无序状态。因此,虽然作为荀子思想中“一切规范的总称”的礼,目的在于养,但荀子又说:“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礼论》)“别”则是要达到贫富轻重皆有相应的位置,即“卑不得以临尊,轻不得以县重,愚不得以谋知”(《君道》)的效果。“饰”在“别”这个意义上的体现,荀子称之为“藩饰”:

君者,何也?曰:能群也。能群也者,何也?曰:善生养人者也,善班治人者也,善显设人者也,善藩饰人者也。(《君道》)

今以夫先王之道,仁义之统,以相群居,以相持养,以相藩饰,以相安固邪。(《荣辱》)

修冠弁衣裳,黼黻文章,琱琢刻镂,皆有等差:是所以藩饰之也。(《君道》)

“藩饰”,杨倞注为“藩蔽文饰”,“有德者宜备藩卫文饰也”。“藩饰”是作为“能群”的四个组成部分之一被提出的,而“能群”的本质要求即在分、别。“故为之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使足以辨贵贱而已(《富国》)”,所以体现上下有别的等差,是“藩饰”最重要、最根本的意义。

“藩饰”之“别”是通过财物分配来体现的。“藩饰”是以财物来“饰”:圣王财衍,以明辨异,上以饰贤良而明贵贱,下以饰长幼而明亲疏。上在王公之朝,下在百姓之家,天下晓然皆知其所以为异也,将以明分达治而保万世也。(《君道》)

用以“别”差等的饰,主要体现在雕琢、刻镂、黼黻、文章等物质区分。作为财物的“饰”其实也是“禄”的一部分,合礼的“饰”,可以将“衍”财,即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之外的财物做合理分配,这一部分财物的分配也同样体现了“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富国》)”的荀子认为合理分配原则。

在体现“别”的同时,“藩饰”起到了“饰贤良”,以“养”之的作用:

诚美其德也,故为之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以藩饰之,以养其德也。(《富国》)

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王制》)

依《富国》篇,百姓依赖仁人官长的养育,赞美他们的德行,因此希望为他们准备美好的文饰来衬托他们美好的德行。“刍豢稻梁,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所以养体也(《礼论》)”在荀子看来,仁人、贤人应该配以更好的养,这是合乎情理的规定。

在体现“别”的同时,“藩饰”起到了树立威势以维系秩序的作用:

知夫为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强之不足以禁暴胜悍也,故必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以塞其耳……使天下生民之属,皆知己之所愿欲之举在是于也,故其赏行;皆知己之所畏恐之举在是于也,故其罚威。(《富国》)

雕琢、刻镂、黼黻、文章的藩饰构成了官长“赏行罚威”的“势”,“藩饰”的感染力,使得百姓通过耳目所见的场景,潜移默化的顺从于人主所要求的的秩序。

在《荀子》文本中,“礼”“饰”的作用还有一些较为特别的体现,这些文本具体描述了“礼”的部分意义在于修饰人伦生活中的一些情感:

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礼论》)

礼之大凡:--事生、饰琱也,送死、饰哀也,军旅、施威也。(《大略》)

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礼论》)

且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琱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乐论》)

礼的制度设计可以起到饰欢、饰哀、饰敬、饰至痛、饰喜怒的功能,这类文本多见于荀子《礼论》,并且只见与《荀子》的《礼论》、《乐论》、《大略》三篇。关于这里的“饰”应该如何解读,李涤生解为“表达情意”,北大本也注为表达,杨倞无注。陈大齐解“饰”也注意到这类文本,又结合《礼论》中“刍豢、稻梁、酒醴,餰鬻、鱼肉、菽藿、酒浆,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食饮者也。卑絻、黼黻、文织,资麤、衰绖、菲繐、菅屦,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衣服者也”这一段连续五个“发”的排比句,认为“发字似可用以为饰字的注释,所谓饰者,是情的表达。文与饰,分别言之,就表达作用为而言,则称之为饰,就经表达于外者而言,则称之为文”。的确,这一类引文中的“情”确实是人自发产生,饰也有帮助情感表达的作用。但就荀子礼学而言,表达就一定包含了确定的表达方式、标准,在礼的范围内,不可能有单纯的“情之表达”。因而即便将“饰”理解为表达,那这种表达也与应当的表达方式、结果是不可分割的,否则就不是荀子礼学语境下的“饰”了。并且,沿用在其他文本中“饰”的“修饰”之意来理解这一类饰情的文本,似乎也是可行的。荀子《礼论》中讲到礼,有一重要原则“立中制节”,这个“节”就是对人情的节制,也是告诉人们“情”可以表达为何种形貌。而这种“节”情,正是“修饰”人情的具体方式。至于这种修饰何以可能,修饰的方式、标准是什么,我们将在后文特别讨论。

除饰喜怒、饰哀敬的文本外,还有一类与贵始有关的礼的文饰被荀子特别推重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礼论》

事生是生时以孝奉亲,它的意义在于“饰始”,人之始;丧礼送死,意义在于“饰终”。对“终”与“始”礼学意义的讨论,在《荀子》的《礼论》中占了大量篇幅。“饰终”更重于表达哀痛之情,笔者已将其归入前一类文本讨论,而“饰始”所饰的情感与喜怒哀乐这类人情有所不同,是对天地、先祖等人类生命、文明之源的崇敬之情。在《礼论》的这一段文本中,荀子描述了一些与“始”有关的礼:

故王者天太祖,诸侯不敢坏,大夫士有常宗,所以别贵始。(《礼论》)

大飨,尚玄尊,俎生鱼,先大羹,贵食饮之本也。飨,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饭稻粱。祭,齐大羹而饱庶羞,贵本而亲用也。(《礼论》)

以太祖配天、祖庙不毁庙、有百世不迁之大宗,这些祭礼的规定都是对人类创生之始、族群繁衍之始的尊崇。接着这段文本,荀子继续阐述贵始在礼中的应用,例如玄酒、生鱼等今人已经不再习惯的生活习惯,都被体现在祭祀之礼中,就是为了体现对文明之始的敬重。虽然在《荀子》文本中,“本”多做根本原则讲,但联系上下文更多的对礼仪中贵始的描述,此处“饮食之本”、“贵本”之“本”当是“始”的含义。紧接着这一句,荀子说“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两者合而成文,以归大一,夫是之谓大隆”。(《礼论》)由上下文,此处的“本”指的并不是根本原则,而是“始”。贵始就是文饰的一种体现,而同时这种礼的仪节也需要合理能实行。贵本和亲用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文,而文的目的在于不忘远古时代,这才是礼的隆盛。而总领这一段贵始的是礼之三本的描述: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礼论》)

李涤生解礼之三本为“制礼以天地、先祖、君师三者为立法的纲领”。而这一理解与他将“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理解为“制礼上以事天,下以事地,尊敬先祖,崇隆君师。这是礼之所出的三个基本原则”相互呼应。然而对“上事天,下事地”这句文本,礼家有不同的解读。《大戴礼记》的《礼三本》篇与这一段荀子文本基本相同,据《大戴礼记汇校集注》,元刻本“事”做“祀”,各家注释也均做祭祀、尊荣君师的角度理解。而其实杨倞注“所以奉其三本也”⑦应当也是从祭祀的角度来理解。蔡仁厚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由礼三本指出天地、先祖、圣贤作为始的意义,“返本而报始,慎终而追远,所以必须祭祀”

如此则并无文本呼应将礼三本第一句的天地、先祖、君师解为原则纲领之“本”。且君师的意义在于使礼行于天下,若三者同为立法纲领,则不知君师能与天地、先祖并为礼被制定的三个基本原则,原因何在。且考察由礼三本所总领的后文,以《大戴礼记》的《三年问》涉及之相同篇幅为限,“本”在这一部分文本中皆可以做“始”来理解。因而笔者推测,“礼有三本”这一段文本亦可做礼的三个敬始的含义。

礼以饰情,其意义在于既能使人血气平和,人心不乱;又能使得社会安定平和,群居和一:

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乐论》)

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乐论》)

个人血气平和,族群安定和平,最后达到群居和一。群居和一之道,我们较为常用的文本是《荣辱》篇“别差等”的秩序维护的群居和一方式:“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荣辱》)但凑巧的是,“群居和一”在《荀子》中一共出现了两次,另一次就在《礼论》涉及丧礼的文本中:

故三年以为隆,缌麻、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礼论》)

丧礼的仪节就是饰人们的哀戚、思慕之情的,斩衰三年到缌麻三月,皆是“称情立文”(《礼论》)即“饰情”。丧服制度所体现的群居和一,与先王“制礼义以分之”,通过别差等贵贱所达到的群居和一,正是礼的意义在人伦与政治制度两个方面的体现。由此可以看到“饰别”与“饰情”走向了共同的目的:群居和一,即秩序的实现。

需要额外说明的是,在本文的讨论中,“饰情”主要体现在礼的父子、夫妇、兄弟等人伦生活层面,而不是政治制度的设计。其实在政治制度的领域,荀子也做过用情来解释的尝试,例如《富国》篇“百姓贵之如帝,亲之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愉者,无它故焉,其所是焉诚美,其所得焉诚大,其所利焉诚多”。但因互见的文本较少,且对政治秩序,我们较多谈论的是其“合理性”,这种对政治秩序的“合情”面向的解释,确实没有人伦生活中的“称情立文”更容易被接受。因而对政治制度层面的礼义,本文全做“饰别”的角度解读。

以上基本完成对“饰情”文本的梳理。但由此衍生出一个问题,礼对情的饰如何可以被接受?其实在“饰别”的部分也应当有这一追问,但与之相关的内容如义、辨之类的概念学界已经有相当丰富的讨论,因篇幅所限本文就不再重复梳理。而“饰情”的礼则较少被提起,因此我们在此特别讨论一下礼对情的饰,是如何可以被接受的。

首先需要说明荀子在讨论“饰情”相关文本时对人情的态度。在《礼论》中,荀子对情是十分看重的。荀子提到,礼“至备,情文俱尽;其次,情文代胜;其下复情以归大一也”(《礼论》)在情与文不能俱尽的情况下,只具有情,而不是只表现出文,才是有礼的一种体现。《礼论》中论述人情的文本还有很多,它们似乎可以理解为,制做人伦之礼所依据的人情,是人所本有的:

故说豫、娩泽,忧戚、萃恶,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颜色者也。歌谣、謷笑、哭泣、谛号,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声音者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属茨、倚庐、席薪、枕块,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居处者也。两情者,人生固有端焉。若夫断之继之,博之浅之,益之损之,类之尽之,盛之美之,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足以为万世则,则是礼也。(《礼论》)

两情,杨倞注为“谓吉与凶,忧与愉。言此两情固自有端绪,非出于礼也”。两情虽只提到吉与凶,忧与愉,但文本所涉及的文饰,涉及大部分的人伦礼仪。而这些礼所缘的情,依荀子此处所言,应当是本有端绪的。不过虽有端绪,不同人表现出来的情感强烈程度有所不同。比如至亲之丧,“将由夫愚陋淫邪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礼论》)愚陋淫邪哀痛之情过少,而君子则哀痛之情最盛,这便体现了每个人的情感虽然都有端绪,但实际呈现的程度有所不同。这样的差异是“乱”,因而圣王治礼,便要“立中制节(《礼论》)”,“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礼论》)”,使得过与不及的情都能得到合理的安放,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

具体而言,三年之丧以二十五月为期,这作为一个标准。这一标准来源于对至亲丧礼的加隆之情,两倍于期。愚陋淫邪之人哀痛之情虽少,但也需按礼来服丧;君子虽然二十五月之后哀痛未尽,思慕未忘,也需以礼断哀痛之情,不能因死废生。同时三年之丧的每一具体环节,都有礼仪的细致规定,“变而饰,动而远,久而平”(《礼论》)把对死者的仪节与生者的人之常情结合的恰到好处,从治丧之始情绪的变化,到三年后生者情绪的平复,都有细致的考量:“故死之为道也,不饰则恶,恶则不哀;尒则翫,翫则厌,厌则忘,忘则不敬。一朝而丧其严亲,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则嫌于禽兽矣,君子耻之。故变而饰,所以灭恶也;动而远,所以遂敬也;久而平,所以优生也”(《礼论》)。因此,虽然每个人的人情与礼的具体规定会略有出入,但情之端人皆有之,且礼之规定自有其细微之理以合乎人之常情,所以礼以“饰情”是较为容易被理解的。

为了行文方便,本文将“饰”在荀子礼学中的应用分为“饰别”与“饰情”两个部分,分别在第二、第三节论述。但实际上,即便忽视人为的区分归类,荀子也少有通说这两类应用的表述,即人伦生活与政治制度的“礼”很少被统一表述。如何理解《荀子》关于“礼”的文本表现出的割裂感?萧公权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提到,“封建宗法社会之中,关系从人,故制度尚礼…及宗法即衰,从人之关系渐变为从地,执政者势不得不别立“贵贵”之制度以代“亲亲”…荀子之礼治思想殆即表现此过渡时期之趋势”。《荀子》文本中暗含的这一“分裂”,可能正是当时社会转型的一种体现,或许《荀子》文本中的“礼”会存在两种不同来源。

由上文的梳理,荀子对“饰”字的使用情境还是比较复杂的。抛开第一、第二类与礼关系不大的用法而言,“饰情”与“饰别”之“饰”的方法和设计思路就全然相异。而在《礼记》文本中,“饰”出现了三十余次,除了做普通的“修饰”含义外,用法与《荀子》“饰情”基本相同。同时,前文第三节分析了“礼三本”一段与《大戴礼记》重合的文本,其“本”做“始”的用法,也几乎与荀子文本中其他六十余次“本”不同;此外,

在《礼论》与《礼记·三年问》一篇重合的文本中,出现了一个应作五服之亲含义解读的“群”字,这与荀子其他“群”的含义差别很大,且“群”又是《荀子》中非常重要的概念。这样的比较,或许是一个讨论《荀子》文本内部不同思想来源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究。

参考文献:

[1]孙希旦:《礼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

[2]黄怀信:《大戴礼记汇校集注》,西安:三秦出版社,.

[3]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

[4]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5]李涤生:《荀子集释》,台北:台湾学生书局,.

[6]楼宇烈:《荀子新注》,北京,中华书局,.

[7]陈大齐:《荀子学说》,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业社,.

[8]蔡仁厚:《孔孟荀哲学》,台湾:台湾学生书局,.

[9]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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