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荀子 >> 荀子作者 >> 荀子的ldquo外王rdquo思
曾经以为,相爱的人一定要相守,只有相守,情感才能长久。
一、“明分使群”的社会建构观念荀子注意到,人类与动物不同而且得以优异于动物的地方,是“人能群”,也就是说人类是以群体性的方式生存与生活的,而这种群体生活的基础则是“分”,“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矣”,这里,“分”既指社会分工,也指等级分别。以“分”的方式组合成一个结构,过着一种有序的生活,人类才能够生存与发展。“分”的维系方式有两个说法,一者“分何以能行?曰义”,一者“分莫大于礼”,显然,前一种说法侧重于道德教化,后一种说法侧重于礼法制度。二、“隆礼重法”的国家宰制方略在国家治理问题上,荀子非常重视礼,把“礼”作为“治辨之极”,认为“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礼”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按礼行事,国家才得以安宁,社会才得以发展,君臣父子之间的关系才得以确定,在荀子这里,“礼”不仅是治理国家、控制社会的基本手段,也体现着人类的一种价值关怀。那么“礼”是如何确立的呢?荀子认为,“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就是说,“礼”是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的。在制礼的过程中,还贯彻着一个基本原则,即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与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荀子这里依旧是现实经验的眼光。在荀子看来,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欲望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作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因此,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作,“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这里,“礼”转为“法”,荀子经常以“礼法”并称,认为“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礼”既是立法的总原则,又是作为总原则的道德立场。作为道德原则的内在修养的礼与外在的强制性法相结合,使贵族与平民的界限打破的同时,又使得有教养的人不至于沉落,顾及到用“法”来管制公共社会的必然性与必要性而又坚持道德理想,力求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三、“强国裕民”的王道政治思想在治国目标上,荀子主张强国而裕民。承认利欲是人的天然本性,利欲在一定范围内是有其正当性的,主要在于适当的调节与控制。一反孟子“养心莫善于寡欲”的主张,认为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导欲”、“节欲”,而不是“去欲”、“寡欲”。从承认利欲追求的正当性出发,荀子当然关切百姓与国家的富裕问题,以及使百姓与国家得以致富的发展生产的问题。在荀子看来,国家的富足,就表现在裕民之中,因而,富民才是治国的目的,这里体现的仍然是儒家传统的“民本”思想(君与民之间不是单一的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而是互相依赖。互相信任的关系),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的理想政治,既然以承认人的利欲追求的正当性为起点,承认“礼”、“法”兼用的必要性,则其虽与孔孟的“民本”传统有关,不过已作了很大的修正。荀子以“隆礼尊贤”为“王道”,“重法爱民”为“霸道”,实际上他的政治理念是王霸兼综,或是在“王”与“霸”之间保持张力。闲也无形北京哪有治疗白癜风的专家北京治疗白癜风什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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