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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您知道多少

发布时间:2021/10/25 11:53:00   点击数:

环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您知道多少?

写在前面

按照国家省市县机构改革要求,年1月成立了环县医疗保障局,环县合作医疗管理局随之撤销,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脱贫攻坚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保倾斜政策,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参保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居民提供的社会保障之一,保险基金大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个人缴费不足三分之一。只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才能充分享受国家的好政策。

(一)参保时限

原则上应当在上一年度底前,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用。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不能享受下年度报销待遇。新生儿3个月内需缴纳医保,否则产生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二)参保资助

城乡居民中困难人群在参保缴费方面享受资助政策。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农村一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参加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资助,全部代缴,个人不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二三四类低保对象等,参加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按照每人不低于6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个人需全额缴纳参保费用,代缴资金打入农户“一折统”中。

(三)如何参保

城乡居民首先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医保办,持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参保登记,再到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网点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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