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唐太宗治国正确处理君民关系的典范

发布时间:2023/4/12 14:26:4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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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建立后,如何处理好君民关系以实现李唐王朝的长治久安,这是统治者必须解答而且必须答好的政治课题。

唐太宗以史为鉴,明智地认为:“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君主的地位系于国之存亡,国家的盛衰系于民众之苦乐。他从四个角度论证了民本论及贯彻重民政策的重要性:

其一,立君为民。

《尚书》中就有天佑下民而作君师说。立君为民,君为民主,这个思想一直是公认的“设君之道”。荀子说:“君者,民之原也;原清则流清,原浊则流浊。故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唐太宗认同这种说法,他说:“天之助民,乃是常道。”天立君的目的是让君主作民之主,为民之父母,因此爱民养民是为君之第一要义。唐太宗赞同“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的观点。这种思想在充分肯定天下应由君主一人主宰的前提下,承认君主必须为天下众生谋福利,必须以安定民生为政治大本,而不能利用权势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更不能横征暴敛,肆无忌惮地剥夺民众,安享天下的供奉。君主“不恤民事”属失道之举,严重者将丧失为君的条件。天下为公、立君为民的“设君之道”,既是民本论的重要命题之一,又是论证有关君主规范的主要依据。

其二,民养君。

《论语》中即有富民足君之说。其实这种思想有更为古老的渊源。“百姓足,孰与不足!”这是隋唐帝王论及重民政策时常说的一句话。唐太宗深知“日所衣食,皆取诸民者也”。民众是赋役之源,国家财政依赖民众,所以“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承认民养君这一客观事实,循着君主与国家、国家与财政、财政与社会生产、社会生产与民众的关系链,推及民众在君主政治中的基础作用,这是传统治国论中民本思想的基石。

其三,民择君。

唐太宗说,“天子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荀子说:“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这是自先秦以来获得大众共识的政治理念。唐太宗认为,民众是一支令人敬畏的政治力量。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他们把帝王君临天下比作以腐朽的缰索驭使“六驾马车”,随时会索绝马逸,车毁人亡,怎不叫人心惊胆战。君主治民必须敬之畏之,谨之慎之,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在中国古代社会,民众暴动、弃君择君是王权再造机制中最重要的主观因素,是促进王朝更替和君主政治自我改造与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主要动因。历史一再重现的民众载舟覆舟的经验教训,使得唐太宗深刻地认识到:“但有黎庶怨叛,聚为盗贼,其国无不即灭。人主虽欲改悔,未有重能安全者”。治理民众问题事关国家兴亡、君主安危,所以是政治之本。能够将民众治理上升到如此高度来认识者,在历代最咼统治者中,唐太宗属于凤毛麟角中的最清醒者。

其四,民归于君。

自先秦以来,君民一体就是民本论的主要论点之一。君有赖于民,而民归于君,二者之间既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和矛盾,又有和谐统一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唐太宗认为,“天下无不可理之民”,治乱兴亡之机把握在君主手里。他根据自己在隋唐兴替之际的亲身体验,发现即使在天下动荡时期,民众之中“欲背主为乱者”也是极少数,有野心谋夺天下者更是少而又少。尽管天下大乱,民众仍然“思归有道”,可见导致动乱的主要原因是“人君不能安之”,民众最终要归顺于某个君主,谁实行王道仁政,谁就可以赢得民心,所谓“林深则鸟栖,水广则鱼游,仁义积则物自归之”。唐太宗还从历史的教训和亲身的体验中得到这样一个重要经验:“得民心者得天下”,“王者之兴,必乘衰乱”,“天下嗷嗷,新主之资”。当此之际,谁实行重民政策,谁得民心,谁就能夺取天下,进而巩固政权。

在取得政权的过程中,李世民深刻感受到,民是“治乱之本源”,君如舟,民如水,民载舟还是覆舟,取决于君主的政治举措是否得当。“民可亲近,不可卑贱轻下,令其失分则人怀怨,则事上之心不固矣。民惟邦国之本,本固则邦国宁,言在上不可使人怨也。”因此,在做了皇帝后,唐太宗不仅确定了“治天下者,以人为本”的政治方略,还提出了系统的重民政策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君主无为。

唐太宗主张“为政之本,贵在无为”把君主无为奉为最高的德治典范。作为治民方略的无为论,强调一个“静”字。治民犹如防水,“善为水者,引之使平;善化人者,抚之使静”,“静之则安,动之则乱”,千万不要把民众这潭水激成冲决堤防、颠覆舟船的狂涛巨浪。实现“静”的关键是“君能清净”“俭以息人”,即顺应自然规律,节制个人欲望,尽量减少对农事的干扰和对庶民的索取,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具体做法是尚节俭、慎用兵、薄赋敛、轻刑罚等。

二是施惠于民。

唐太宗主张君主必须体察民情,顺应民心,关心民痍,以德政施惠于民。如此施政,一可缓和君欲与民欲的矛盾。“帝王所欲者放逸,百姓所不欲者劳弊”,二者之间有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是君主“节己以顺人”,千万不能“损百姓以适其欲”。二可调整国富与民富的矛盾。“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因此“贮积者固是有国之常事,要当人有余力而后收之”,横征暴敛,只会激起民怨,导致君富而国亡。

三是不竭民力。

“悦以使人,不竭民力”是唐太宗重民政策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节制劳役征发和赋税征收。国家征收赋役的数量不能超过民众的承受能力,否则“竭泽取鱼,非不得鱼,明年无鱼。焚林而畋,非不获兽,明年无兽”。唐太宗以形象的比喻揭示了这个政策原则的思维逻辑:马“能代人劳苦者也。以时休息,不尽其力,则可以常有马也”。君民关系犹如人马关系,君重民犹如人重马。民是赋役的人格化,君主不竭民力,才能年年向民众索取源源不绝的赋役。

四是以农为本。

在传统农本社会中,农业发展与否关系国家的兴亡与民众的稳定。从《贞观政要?务农》《帝范?务农》等文献的记载来看,农为政本论的主要依据有三:(1)食乃民天,农业的丰歉会直接影响民生,进而影响政治的盛衰安危。(2)农业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农业的兴衰关系到财政的盈亏和国家的强弱。(3)务农与赏罚一样是“制俗之机”,民众一心务农则性格淳朴,遵守礼义,否则就会贪残、骄逸。因此,重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而且还是一项重要的化民之术。正如唐太宗所说:“禁绝浮华,劝课耕织,使民还其本,俗反其真,则竞怀仁义之心,永绝贪残之路。此务农之本也。

五是调整官民关系。

唐太宗及其辅臣认为,官吏贪赃枉法、鱼肉百姓是导致隋末民溃民乱的重要原因,因此自觉把限制官僚法外侵民作为施政重点之一。唐太宗在《金镜》等文中曾发出“民乐则官苦,官乐则民劳”的感慨,清醒地认识到调整官民矛盾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重民政策,唐太宗慎选临民官,并以行政、监察、立法、司法手段整饬吏治,严肃风纪,限制官僚豪强法外侵民。但是,这些措施并不意味着改变官民之间的主从关系。唐太宗明确表示:绝对不容许“百姓强而凌官吏”。

唐太宗通过对传统的民本思想的总结升华和面向实际的施政实践,把传统民本论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的重民政策在唐初施政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为开创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代做出了重大贡献。唐太宗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充分表明:民本论不是君主政治的对立物,而应是统治者执政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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