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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城乡居民医

发布时间:2021/10/23 17:48:17   点击数:

7月15日,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有关政策的通知》(茂医保规〔〕1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政策,加强目录管理。通知明确将高血压、糖尿病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元/年。

1.高血压、糖尿病门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进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资格认定后,可相应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的门特医疗保障范围。

2.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特的待遇标准如何?

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因高血压、糖尿病门特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因高血压、糖尿病门特在本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

一级(含未定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90%

85%

75%

65%

③高血压、糖尿病门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元/年。

3.高血压、糖尿病门特的用药范围是什么?

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性药品。

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门特资格呢?

根据茂医保规〔〕1号的规定,新增或调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由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另行制定。待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制定高血压、糖尿病门特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后,参保人即可按规定流程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标准和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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