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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女教主要是基于儒家五经所建构的“内/外”模式来规训女性的言行举止与生活空间,而随着女教理论的发展,儒家修身学说逐步被移植并被用以型塑女子之德性。其中,“女四书”因其作者本身为女性,鲜明体现了女性对于礼教的自觉认同与“内卷化”特征,甚至表现出“立命”与“安身”相统一的趋势。然而从唐代的《女论语》开始,在儒家的心性修养体系日渐深入女教理论的同时,作者已不满于《女诫》以来将女性圈囿于家庭之内的角色定位与伦理束缚,表达出了参与公共事务的强烈意愿与完善个人道德、安顿终极关怀的诉求。换言之,先秦乃至两汉的女教理论着意将女子型塑为“女子”,而唐代以降,女性的性别意识逐渐觉醒并致力于打破这一阃域,而力争成为“女君子”乃至“君子”,并因此产生了女性个体诉求与儒家传统礼教之间的矛盾。这一冲突在明清时期达至巅峰,从而呈现出礼俗互动的多重影像。
关键词:女教;女四书;儒家;礼;俗
据《礼记·内则》记载,女教古已有之,不过自汉代刘向编《列女传》开其端绪后,专门针对女性教育的女教书便层出不穷。举其大者,东汉有班昭《女诫》、蔡邕《女训》;唐代有郑氏《女孝经》、宋氏姐妹《女论语》;明代有徐皇后《内训》、吕坤《闺范》、吕得胜《女小儿语》、温璜所录其母陆氏之教诲的《温氏母训》,明末王相母刘氏《女范捷录》等;清代则有陆圻《新妇谱》、蓝鼎元《女学》、陈宏谋《教女遗规》以及章学诚《妇学篇》等。这其中以“女四书”的影响最为深远。“女四书”是女性作者自觉接受儒家教诲并以礼制规训女性言行举止、道德境界与生命价值的典范,经明末王相笺注之后,“一直到近代,几乎每一个读书的女子,启蒙时都曾读过”。
目前所见有限的通史性研究中,通常存在一种整体性刻板印象,认为传统女教书尤其是“女四书”是压迫女性的帮凶,女性是传统男性中心的宗法社会及其伦理规范的“受害者”,大抵都认为“我们有史以来的女性,只是被摧残的女性;我们妇女生活的历史,只是一部被摧残的女性底历史”。“所谓‘女教’,就是对女性的教育和教化,是封建礼教在女子教育中的具体化,它把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礼仪的标准和具体内容纳入女子教育范畴,使其内化为女性的价值观念,用以规范约束女性的思想行为。”而“女四书”作为女性对儒家伦常“内卷化”的典型,尤其应受批判,如有学者认为“女四书”所提倡的女德规范“持明显的性别双重标准,单一强调女性牺牲,避谈女性的自我需求、个人发展和社会参与;在这些规范之下,女性将被培养成‘无我’且‘无能’的家庭照顾者和男性依附者”,甚至还有学者直接斥之为“迷魂汤”。
这些解读往往将女性视为被建构的“客体”,他们看不到女教理论的演进与不同作者之间的差异性乃至相反性论调,也遮蔽了女性作为参与历史的“主体”对儒家传统礼教的挣扎与反抗。一些断代性的研究有利于克服上述缺陷,展现女性作为历史主体的鲜活性及其生活的多样性与丰富性,也注意到明清时期在女教理论发展史上的特殊意义,发现彼时女性的个体权利诉求与性别意识的朦胧觉醒,但未能进行历时性分析,梳理阐释女教理论发展的历史轨迹及其内在逻辑。本文则主要以“女四书”为研究中心(鉴于《女孝经》在女教理论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特涵盖之),从性别视角探讨儒家礼教对女教之渗透,考察女性作者在创作女教书文本的过程中对儒家礼教之吸收、发展与反抗,揭櫫女教理论演进的逻辑进路,并分析由此产生的礼俗互动的多重影像,从而提醒我们注意女教理论的如下特征:首先,不同作者对于女教的理解之间存在差异甚至冲突;其次,女教思想会因时代变迁而发展生异;最后,即便是一种理想的价值体系在其经营实践中也会出现偏差或者反弹,从而导致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落差。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女性并非完全是被建构的“客体”,她们亦具有相应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尽管会将男权社会建构的性别文化机制“内卷化”以安顿自我之身心,但也能通过某些合理途径表达个人诉求,去发展、创造乃至抗争。
一、儒家思想与“女四书”的理论发展
广义上的女教书滥觞于西汉刘向的《列女传》,该书分“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和“孽嬖”七个主题,阐述主流社会所要求的女性应具备的美德并言及部分反面典型,但其创作目的并非教育女性,而是以此警诫天子。其对象之选取标准,除了节烈孝义之外,还大量收录通才卓识、奇节异行的女性故事,在观念上虽然提倡“妇人一醮不改,夫死不嫁”“以专一为贞,以善从为顺”“妇人无擅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等,但对女性的要求还相对宽松,女性的总体形象尚比较丰满,如《明史·列女传》“序”言:“刘向传列女,取行事可为鉴戒,不存一操。”
真正意义的女教书始于《女诫》。班昭自言“赖母师之典训”,但不满于时人“训其男,检以书传”却“不教女”,言称“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要求男女同等受教育。不过她以“下人”“执勤”与“继祭祀”为“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认为女子当“以柔为用”“以弱为美”“卑弱下人”,以“敬”“顺”修身,主张德、容、言、功“四德”与夫可再娶、妇无二适之“礼”,要求女子曲从舅姑、谦顺叔妹,从而容于夫家、不为宗族羞。因而尽管她修习儒家典籍,认同“修身”“存心”等德性修养的教化理路与思维框架,但其德性的具体内容却是专门针对“女子”的,而非“君子”或男女同等之德。《女诫》对于女教而言意义非凡:一方面,因班昭本身为女性,其所作之书代表女性对于儒家伦常的态度,所言别具权威性与说服力;另一方面,自此而往,儒家的纲常伦理不仅用来规范女性之行为,也用来训导其心性。此后之女教书大率遵循并强化此一面向,如东汉蔡邕所作的《女训》,便要求女子加强心性修养,认为女子“咸知饰其面,不修其心,惑矣”,因为“心一朝不思善,则邪恶入之”,故而以修容喻修身,“因其所共晓,而导以所未明;即其所习为,而则以所未能”。
唐代《女论语》所言亦不外乎以“清贞”立身、“知礼数”、勤劳节俭、孝敬舅姑、持家以和等,只是其言语通俗,即便文化程度不高之女子亦可记诵,故而流传颇广。因此,“以《女论语》的出现为标志,显示了中古以后女子礼教逐渐下移于平民化趋势的端倪”,“反映了作为主流文化的性别制度也从社会上层更大程度地向下浸透,开始了‘礼下庶人’的过程”。是书崇尚贞烈,如《女论语·守节》高度颂扬“名标青史”的“九烈三贞”,希冀女子遵循女教以成“贤妇”。
在与《女论语》大致同时的《女孝经》中,儒家仁、义、礼、智、信、敬、孝、廉、让等修养德目与“君臣之严”“父子之敬”“兄弟之道”“朋友之信”等伦常开始全面进入女子的教育素材。在要求“三从四德”的同时,传统儒家对君子的德性要求如“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分义之利,先人后己”等品德同样移用于对女子的教化,当然,其内涵有所不同,如谓“抚诸孤以仁,佐君子以智,与娣姒之言信,对宾侣之容敬,临财廉,取与让,不为苟得”。从直接所引的经典来看,作者精通《诗》《书》《礼》《易》与《孝经》,对儒家遵道守礼、诚心正意以及反求诸己等修持要义也了然于心。此外,与前代女教书相比,《女孝经》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在强调对女子的道德教化之时,更劝导女子追求身后美誉,实现“安身”与“立命”的统一。通过“柏舟之诗”,作者赞扬共姜誓死不改嫁“节行千古”;夏侯令女断鼻之誓,作者认为“令名无穷”;又托曹大家之口希望女子“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
在明代徐皇后的《内训》中,儒家的修身理论体现得更为深入、精致。“三从四德”之外,作者更要求女子修身立德,云:“古之贞女,理性情,治心术,崇道德,故能配君子以成其教。是故仁以居之,义以行之,智以烛之,信以守之,礼以体之。”在以“柔顺”“贞静”“温良”“庄敬”为妇人之“善德”的同时,作者强调要宁心、定志、和气,要以志帅气、以理御情,要慎独。因而在对儒家修身之道的理解与应用上,《内训》要远超之前的一些女教书。与前人相比,该书还具有几个特点。首先,经典范围极大地突破了传统女教之界限。《景贤范章》云:“诗书所载贤妃贞女,德懿行备,师表后世,皆可法也。夫女无姆教,则婉娩何从?不亲书史,则性行奚考?稽往行,质前言,模而则之,则德行成焉。”对女子所学习之内容,以往大多限于五经,间或及于《论语》《孝经》,而《内训》则将之拓展到“书史”,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就《内训》自身而言,其明确援引的经典有《诗》《书》《礼》《易》《左传》《荀子》,未指明但可辨识者有《论语》《孝经》《孔子家语》等。其次,引入“善恶报应”理念以佐劝女子行善积福,谓“夫享福禄之报者,由积善之庆”,要求女子“勉于积善,以成内助之美”,当好“贤内助”,从而“嘉祥被于夫子,余庆留于后昆”。第三,在孝道上认为应男女一视同仁并达至相同之境界,“或曰:‘此圣人之孝也,非妇人之所宜也。’是不然。孝悌,天性也,岂有间于男女乎?事亲者以圣人为至”。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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