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荀子 >> 荀子作者 >> 儒家礼乐文明的内涵及其特质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礼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基因。礼乐文明是蕴涵中国独特的价值观和人文理念的文明体系,它是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核心元素,是华夏文明的标志。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中国社会“把宗教、法律、风俗、礼仪都混在一起。这四者的箴规,就是所谓的礼教”[①],“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②]。法国人加略利(Callery)以一个外国人的视角写道:“礼是中国人所有思想的集中体现。……中国人的情感靠礼仪得到满足,他们的责任靠礼仪来实现,他们的善恶靠礼仪来评判,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主要是礼仪上的联系。一言以蔽之,这是一个由礼仪来控制的民族,每个人都是作为一个道德、政治和宗教的人而存在,存在于个人与家庭、社会和宗教的复杂关系中。”[③]从一个西方“他者”的视角作出的评价,可以看出礼在华夏民族生活中的地位。
一、儒家礼乐文明的内涵
西周时期,周公制礼作乐,建立了粲然齐备、“郁郁乎文哉”的礼乐制度,并注入了道德精神。春秋以降,礼崩乐坏,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面对周文疲敝,“对当时的礼乐实践作出哲学上的重新阐释”[④],以仁释礼,为礼赋予了内心情感基础。同时,通过创造性诠释与改造,儒家将贵族阶层的礼乐下达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礼乐文化,而知书达礼的君子也成为中国人的道德人格典范,礼乐教化也成为中国古代推行政教的主要方式。
第一,儒家礼乐文明是以德为精神内核,追求秩序的和谐,具有人文精神的文化体系。
周革殷命后,西周王朝制礼作乐,以周公为代表的统治者为礼制注入了德的灵魂,礼与德的结合是宗周礼乐文明的重要特征。《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鲁国太史克说:“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事民。’”也就是说,德是立身处事的行为准则,而礼是将德付诸具体可行的行为规范,是德的外在表现形式。”《国语·周语上》内史兴言礼是“所以观忠信仁义”者,《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说:“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德体现为礼,礼乐又是德之判断标准,由礼乐来观察德。“礼乐皆得,谓之有德”[⑤]。礼与德是一体之两面的关系。德与礼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德乃礼之本,礼乃德之文;礼为文,德为质;礼文乃德之体现,德乃礼文的精神原则。荀子隆礼,“学至乎礼而至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是一种统摄诸德的体系,是德行的集合。基于此,王国维先生精辟地指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者,民之表也;制度典礼者,道德之器也。”[⑥]
春秋以降,儒家以仁释礼,将仁义视作礼的灵魂,礼成为人内在德性的外显形式。经过儒家的改造,礼从西周春秋时期的德政意义转化成为伦理意义上的概念。可以说,礼属于行为活动的范畴,是一种行为道德,它通过行为来表现礼所蕴含的道德。而如果礼乐无德之内涵,则礼乐成为虚文缛节,“薄于德,于礼虚”。但是,离开礼仪,道德又将缺乏实现的载体。德与礼文,二者相得益彰,才能构成完整的礼。
作为礼乐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乐,在儒家看来,它并不是满足人感官娱乐的艺术形式。儒家主张乐是有德之音,德是乐的灵魂。《礼记·乐记》云:“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即乐必须有内在的道德内涵,故《礼记·乐记》云“乐者,通伦理者也”,“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乐是德之外发[⑦],是内蕴深情的艺术形式。战国郭店儒简《尊德义》云:“德者,且莫大乎礼乐。”[⑧]简文是说没有礼乐更能充分体现德的了。由于乐内具深厚的道德之质,因此儒家认为乐可以“象德”,可以“观德”,“乐者,所以象德也”,“乐观深”[⑨],“乐可以观德”,可以用之教化万民。
儒家礼乐文明以德为内核,体现出鲜明的的人文精神。人文精神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尊重人的生存尊严与生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与生存价值。儒家认为古礼的制作,缘于以人为贵的人本主义思想。人乃天地之英,五行之秀气。《礼记·礼运》提出:“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荀子·王制》亦谓:“人最为天下贵。”荀子认为人之所以贵,在于人有“仁”“义”和礼,仁义礼是人的本质。礼仪的设计体现出对人尊严的尊重,以及对他人的敬与爱。《礼记·儒行》说:“礼节者,仁之貌也。”礼仪最核心的要素是要有“仁人之心”与发自内心的真诚敬意,无此则礼将流于虚情假意。《礼记·曲礼上》开篇即言“毋不敬”。恭敬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礼记·曲礼上》说:“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强调与人交往时要谦卑自持,尊敬对方。《礼记·曲礼上》说:“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礼是对他人的尊敬,即使是卑贱之人也有尊严,要对其加以尊敬,这句话很能体现出儒家礼的人文精神。
第二,礼乐文明是一种建立在情基础上的文化体系,情为礼之本构成了儒家礼学理论的根基。
儒家主张“礼缘人情而作”。郭店简《性自命出》提出“礼作于情,或兴之也”,《语丛一》上有“礼,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语丛二》云“情生于性,礼生于情,严生于礼”。[⑩]《礼记·坊记》提出“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的命题。
儒家主张礼有“礼之文”和“礼之本”[11],礼要建立在人仁爱之情基础上。《论语·八佾》记载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礼记·乐记》主张礼的制作乃“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荀子·大略》说:“礼以顺人心为本。故亡于礼经而顺人心者,皆礼也。”主张礼的合理性在于其顺应人心。
思孟一系将礼乐的依据,归结为人自然的道德情感,以人内在的本然之情作为礼之本,从而赋予礼以内在的德性意义。《孟子·离娄上》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孟子将礼视作仁义的节文。
儒家尤其重视丧祭礼,因为诚敬与哀戚最能体现人的本然之情。《礼记·问丧》说:“哭泣无时,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礼乐贯穿着人伦之情,《韩诗外传》卷四:“爱由情出谓之仁,节爱理宜谓之义,致爱恭谨谓之礼,文礼谓之容。”所谓“礼之本”,也即人自然的本然之情,即人之所以为人的仁爱之情,郭店简《语丛二》提出“礼生于情”,即最确切的表述。“道始于情”,儒家的礼乐教化之道乃基于“礼之本”而展开,情为礼之本构成了儒家礼学理论的根基。[12]
儒家的礼乐教化之道,主张必须从最基础的血亲之情为起点,而后由内(家)向外(国、天下)推扬扩充,从而将血缘亲情转化为普遍的道德情感。儒家的仁爱观念,既承认“爱有差等”的生活实情,又通过“推扩”的功夫,超越这种差等之爱,走向“一视同仁”。所谓“推扩”,就是推己及人、推人及物。如:
《论语·学而》云:“泛爱众。”
《论语·雍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孟子·尽心上》认为,“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这也就是所谓博爱。由对亲之爱,扩展而为对世人之爱,措诸为政,则泽被天下,仁及自然万物,实行仁政。这些论述,体现出儒家礼乐文明的人文精神。
第三,中和之道是儒家礼乐的价值追求。
礼乐最突出的价值诉求是追求社会秩序的和平和谐。《论语·学而》说:“礼之用,和为贵。”《周礼·地官·大司徒》提出“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周礼·天官》大宰之职用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不可否认,儒家的礼乐秩序是建立在尊卑贵贱等级基础上的。《礼记·坊礼》说:“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礼记·乐记》说:“礼义立,则贵贱等矣。”礼仪制度的“分别”功能体现于各方面,如君臣上下之分,尊卑贵贱等级之别,贫富财富之分,职业之别,等等。但是社会群体“分别”是手段,“合同异”则是目的,礼乐的功用是要建立一稳定和谐的政治社会秩序。儒家认为礼乐的辩证关系是“乐统同,礼辨异”[13]。乐是出自内在的真情,其“始者近情”,功能为“敦和”人情;礼是外在的节文,可以别贵贱、尊卑,“终者近义”,其功能在于“别宜”社会群体。礼乐的功能,《礼记·乐记》:“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礼之用,在于明辨人道之差异;乐涵泳人内心的道德情感,乐之用,在于统一协同人之情感。
礼乐所要达到的“和”有几个层面。和首先表现为“君子和而不流”的身心之和。儒家提出“礼以制中”、“立中制节”等原则,《礼记·仲尼燕居》:“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礼是文质的统一,完美的礼必须文质和谐,“情文俱尽”。如《论语·雍也》:“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认为应该文质并重,才能成为理想的君子。
其次,礼乐的目的是实现人伦关系的和谐共处。儒家将社会关系分为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等五伦,不同人伦之间应遵循各自的伦理原则,才能相处和谐。郭店简《六德》提出,“夫智妇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14]。和谐关系的建立依靠孝悌、忠恕、诚信、恭敬、智勇等这些道德原则来维持,以礼的践履来实现。为了实现社会秩序的和谐,儒家着重提出以忠恕之道来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纲领。所谓忠恕之道,忠,是尽己之心;恕,是由己及人。“不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且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5]简言之,忠恕之道即诚意尽心,推己及人。从“外推”路径说,也就是《论语·雍也》所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从反求诸己的思路说,即《论语·卫灵公》所言“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和的最高境界,是“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天人之和”,即《周易》的“太和”。《礼记·乐记》云:“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礼乐之和的内涵,是通过礼乐教化使天地宇宙与人类各安其位、各正性命,人类通过礼乐与天地合德,实现人与天地万物的和谐。
二、儒家礼乐的特质
儒家礼乐具有自己的文化结构、文化精神和自己的文化气质。儒家礼乐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方面:
一,儒家将礼乐视作君子修身进德之方式,礼乐不仅仅是治民之道,而且与君子人格道德修养联系在一起。
孔子提出“克己复礼为仁”[16],要求君子“不学礼,无以立”[17],“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18],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它将西周、春秋时期仅局限于贵族阶层的礼,扩展至不同阶层的群体,尤其是突破了“礼不下庶人”的规定,将礼下移至庶人,礼的社会基础更为广泛,礼从贵族之官学下移成为士君子之学。另一方面,礼从政治性的贵族道德约束规范成为士君子践行仁道,成就人德性的必需工夫,这就确立了礼作为修身之学的价值意义。如《礼记·中庸》云“齐明盛服,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容貌端正,遵循礼节,便可修身而达于至德。
礼是修身的方式,它可以通过节制人的情感来实现。在儒家看来,人类天生具有情欲,人类情欲具有合理性,《礼记·礼运》:“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但是人的血气之情若不加以节制,对自己与社会秩序,均会产生不利的结果。人的情感应该与天道一样,处在阴阳和谐的至中境界。但是人性不能自发企及于至中之地,因此需要礼之节文来齐一性情,使人性合于理性,节文就是就是礼的具体形式。[19]文明社会中,礼仪乃是节制情感的节文,《礼记·檀弓下》将“直情而径行”视作戎狄之道,与文明社会的“礼道”不同。礼治人情的方式,包括对真情美情的兴发倡扬,对人自然生理情欲的裁制,使情欲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等等。礼之节文使情感“发而皆中节”,从而符合中和之道。总之,儒家反对放纵情欲、“直情而行”,认为此乃禽兽之道而非礼道,但儒家并不主张灭性情,而是承认情存在的合理性,只不过需要以礼治情。礼与情之间关系,一则是以礼保护情,一则是礼以节制情,从而“发乎情止乎礼”,使二者达到“情文俱尽”、“文质相谐”的理想状态。
其二,儒家提出了慎独的内在道德修养之说,要求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所谓慎独,即慎心,指谨敬其内心,专任为一,即一心,也即《中庸》所讲的诚。一心即恒心,由此恒心则有恒德,即后来孟子所说的“仁心”。这就是儒家的修心之学,儒家修身之学转向内外仁礼兼修的路径。
礼乐都是培育德性人格的方式。儒家认为,“乐内礼外”,礼乐相互协调发挥作用,则性情可以得中和之美。礼以治外,旨在规范人的行为举止,使之处处中节,符合德的要求;乐以治内,重在涵泳人内心的道德情感。如《礼记·仲尼燕居》曰:“夫礼,所以制中也。”《荀子·儒效》:“曷谓中?曰:礼义是也。”《礼记·文王世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礼乐相辅相成,君子以之成就内在德性。
另一方面,礼也是人藉此向自我本性回归的方式,礼仪是人性实现的方式,人是礼仪的存在,所以《礼记·冠义》云“人之所以为人,礼义也”,《大戴礼记·劝学》说:“无礼不立。”儒家为礼赋予了修身成德的功能,这使礼具有更为广阔的存在空间。
二,礼学是具有强烈实践性,经世性的经济治民之学。儒家礼学是一种重视实践,崇尚道德教化,主张以礼乐化民成俗的经世之学。
中国的古礼,从来不是书斋内的玄思空谈,它是一种具有强烈实践性的文化体系。许慎《说文解字》解释说“礼者,履也”,也就是说礼仪重在践行。
儒家倡导德治主义,主张以礼治国,治民之道必须以德礼,教化百姓必须由仁义之道来引导民众。郭店简《尊德义》云:“为故率民向方者,唯德可”,“德之流,速乎置邮而传命”,是说唯德可以率民走向常道。《孟子·尽心上》指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儒家的教化乃礼乐之教,通过礼乐对百姓实行温和的教化,使百姓“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日徙善远罪而不知”[20]。郭店简《性自命出》指出:“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通过礼乐对人实行温和的教化,将儒家伦理规范内化,转化为人们的内在品质与性格,也即培育人的内在德性。儒家主张,政治的核心即在于推行礼乐教化,“寓治于教化”,政治就是教化。在这一思路下,政治就是道德人格的推衍,社会治理过程即是为政者道德感化的过程。儒家将君子修身与为政贯通,将政治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礼既具有个体的修身成德功能,又具有礼乐教化的政治功能。
儒家的礼乐教化之道是一种从上至下的教化方式。实行礼乐教化,在上位者具备道德是关键,只有徳备方可推行教化,故在上位者需要“求己”“反本”,“以身服善”,教化百姓应以执政者正己修身为根本。故《大学》提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修己”是求仁成德的进路,“安人”的实质则是将仁外推之别人。儒家礼学不外“修己”与“安人”的忠恕之道。
礼是一种文明优雅的生活方式,它倡导一种朴素的文雅的符合礼乐教养的生活,力图通过礼仪教化让人举手投足间都符合礼乐规范。“文化”的过程,就是不断摒弃人类的粗俗野蛮的习气,而实现精神人格的细致化和艺术化的过程。儒家德治主义的治国模式,体现为崇尚礼乐教化的文教政治,它不仅确立了一种礼乐生活模式,同时开启了一种礼乐教化的文化模式,其核心内容即以礼乐教化天下。因此礼乐文明是一种人文意义上的礼乐教化、礼乐制度、道德教化的综合文化共同体。它是以礼乐制度为基础,推行自上而下的礼乐教化传播模式。周人的“文化”,即以礼乐文德、文教化成天下,从而使民德归于淳朴。《周易·贲·彖》谓:“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文”指的是诗书、礼乐、法度等;“化”,指是教化、教导天下百姓并使之改变,“成”指实现文治昌明。文明之化,便是文化。“人文化成”的核心在于强调文德礼教。
总之,儒家的礼学,是以君子的修身进德为起点,以推行自上而下垂教的礼乐教化方式,以创建礼宜乐和的理想社会为宏伟目标,以礼乐整合人伦关系的一种文化体系。
三,儒家礼乐是一种主张经权相济,与时俱进的开放文明体系,具有较强的自我更新能力。
开放性首先体现在礼乐文明能够顺应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从而具有很强的适应性。殷周礼制因袭损益,至于周代发展成“郁郁乎文哉”的礼乐文明。张焕君先生指出,从历史的发展看,无论是学术层面上的礼学,还是实践层面上的礼制,都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迁移,因袭损益的。[21]《论语·为政》记载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孔子“观殷夏所损益”,以期“后虽百世可知也”[22]。
礼乐文化的开放性还体现在《礼记·礼器》提出“礼,时为大”的主张上。《礼记·礼运》说:“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礼乐文明以与时俱进为大,礼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做出调适,“礼以义起,亦与时宜”。此一“礼,时为大”思想的提出,揭示了礼的生命力之所在。中国古代儒家士大夫一再强调礼学欲发挥其经世功能,必须以古礼为基础,根据时代变化加以变通,而不能抱残守缺,顽固不化,这是古代知识精英的共识。如西汉叔孙通曰:“五帝异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23]《汉书·礼乐志》说:“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宋代朱熹也主张在制作新礼时,必须遵循与时俱进的原则,因时变通地斟酌古制,而不是恪守成规,拘泥于三代之制,制礼作乐必须简单易行,便于推行。他提出:“古礼繁缛,后人于礼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礼,亦恐情文不相称,不若只就今人所行礼中删修,令有节文、制数、等威足矣。”[24]欲发挥礼学的经世功能,关键在于因时变通,斟酌古制,而不是恪守成规,拘泥于三代之制。
儒家主张,礼乐在实践中要因地制宜,讲究权变。儒家礼学的与时俱进体现在经权之道上。“经”是价值规范,是原则性;“权”,即通权达变,是保持常经、常道,在不违背原则下讲求灵活性。《论语·子罕》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孟子·尽心上》:“执中而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执一”就是机械死硬地对待原则,其结果是“举一而废百”。孟子将僵硬的,毫无灵活性的斥为“贼道”。权变之道即要求审时度势,依据原则变通处置。《中庸》称“时中”:“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所谓“时中”,即要求与时俱进而处“中”。
体现在礼学上,“时”即要求礼因时而变,从而持中守正。“时中”要求君子审视度势、与时更新、随时之宜,在坚持礼的基本原则与精神的情况下,保有“中道”。《礼记·礼器》说:“礼也者,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理万物者也。是故天时有生也,地理有宜也,人官有能也,物曲有利也。故天不生,地不养,君子不以为礼,鬼神弗飨也。居山以鱼鳖为礼,居泽以鹿豕为礼,君子谓之不知礼。故必举其定国之数,以为礼之大经。礼之大伦,以地广狭;礼之薄厚,与年之上下。是故年虽大杀,众不匡惧,则上之制礼也,节矣。”这段话说明了儒家礼学的灵活性,而不是僵硬的规范约束。它指出,在礼的践履中,要顺应天时,通达地理,合于人心,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行礼,而不能拘泥于礼的条文。这充分体现儒家礼学的开放性。
由于中国上古文明的独特发展路径[25],古代中国很早就走上了以农耕为本位的经济形态,以文明的传播与生根为扩展生存空间的方式,以文化融合为整合多民族的方式,以道德为协调社会秩序原则的独特文明发展模式[26],并影响决定了华夏民族的文化性格,华夏礼乐文明成为一个以天下为视野[27],以文化为核心,主张以礼乐教化为推行其文明价值观方式的文明体系。
儒家礼乐文明,主张以推行文明教化为方式,从而臻于“协和万邦”的大治之境。《尚书·尧典》提出“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要求以德来亲睦九族、协和万邦,求得天下的普遍和谐;儒家区分中国与夷狄是从文化上来强调的,不是从种族上来强调的。夏、夷不是一成不变的,“夷狄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正是在这种夷夏观的指导下,春秋战国时期的所谓南蛮与东夷都“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融合于华夏族之中。扬雄《法言·问道》认为中国与夷狄是“礼乐”来区分,“无则禽,异则貉”[28]。因此儒家的中国是一个文化中国,是一个建立在礼乐基础上的文明政治共同体。这种开阔的胸怀体现出礼乐文明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而不是狭隘封闭的种族主义。
[①]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年,第页。
[②]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页。
[③]ArthurHendersonSmith,ChineseCharacteristics,Fleming.H.RevellCompany,,p..
[④]余英时:《轴心突破和礼乐传统》,《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北京,三联书店,年,第页。
[⑤]《礼记·乐记》。
[⑥]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卷10,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⑦]所谓“德”,郭店简《五行》云:“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德”为天道,礼乐为德的表征,则礼乐亦是天道的体现。所谓“圣”,郭店简《五行》云:“圣人知天道也。”圣人是知天道的人。圣是知天道、具有天德之人。而圣人制作的礼乐具有毋庸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
[⑧]刘钊:《郭店楚简校释》,第页。
[⑨]《礼记·乐记》。
[⑩]荆门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年,第—页。
[11]曹建墩:《上博简天子建州“礼者,义之兄”章的礼学阐释》,《孔子研究》年第4期。
[12]曹建墩:《从礼制到礼学:先秦儒家对礼义的探寻》,《河北学刊》年第2期,第46—50页。
[13]《礼记·乐记》。
[14]《论语·八佾》。
[15]杨宽:《战国史》(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年,第页。
[16]《论语·颜渊》。
[17]《论语·季氏》。
[18]《论语·颜渊》。
[19]彭林:《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子思学派对礼的理论诠释》,《中国史研究》年第3期,第3—14页。
[20]《大戴礼记·礼察》。
[21]张焕君:《制礼作乐—先秦儒家礼学的形成与特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年。
[22]《史记·孔子世家》。
[23]《史记·叔孙通传》。
[24]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84,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25]张光直先生指出,中国早期社会的文明进程是连续的,而不是断裂的。早期国家的特征是“家国同构”,非血缘组织的“国”由血缘组织的“家”发展而来,家国同源,君权来自父权。参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年,第—页。侯外庐先生指出:中国从氏族社会走向文明社会,保留旧有氏族血缘关系去建立国家组织,可以称之为“早熟”文明。参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年,第1—17页。
[26]郭沂:《从古代中国的天下一体化看当代全球化趋势》,《哲学动态》年第9期,第21—27页。
[27]《礼记·大学》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儒家以“平天下”为旨归。
[28]汪荣宝《法言义疏》卷六,北京:中华书局,年,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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