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观点刘彬子思与易关系新证

发布时间:2021/5/21 15:55:5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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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思与《易》关系新证关于孔子嫡孙子思(名孔伋,约公元前—前年①)与《易》的关系,可分为三个方面的问题:子思是否学《易》,子思是否用《易》,子思是否作《易》。对第二个问题,金德建举十二条证据②,论证子思所著《中庸》与《系辞》《文言》《象传》相通,从而认为子思在写作《中庸》时吸取《系辞》《文言》《象传》的词语,融贯在文章里③。金德建所举证据,多属可信④。因此,子思用《易》已经得到较好的论证。子思既然用《易》,自然也当学《易》,但子思如何学《易》,以及是否作《易》这两个问题,学者的研究还很少。本文拟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敬请方家指正。一、子思当熟知《易》这里所说的“《易》”,其内涵是广义的,包括易学的一些问题与内容、《周易》古经以及《易传》。我们从这三个方面,来分析子思如何“学《易》”。其一,子思对易学“卜筮”知识是熟习的。从现有这方面的资料看,子思都引述“子曰”,都是其祖孔子所言。孔子对《周易》古经进行深入研究,创立自己的易学思想,在帛书《要》篇是有明证的。《要》篇记载:“子曰:‘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者而义行之耳。’”孔子认为易学包括“幽赞”、“明数”和“达德”,“幽赞”和“明数”为筮占,“达德”为道德义理,即易学有“筮”和“理”两个基本层面。这两个方面有不同的特点:“理”是孔子新创立的,是新生的东西,而“筮”则是旧有的,来源于古远的巫文化和术数文化中的“卜筮”⑤。孔子创立易学,首先对巫文化和术数文化的“卜筮”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批判性的扬弃,创立德义优先的新易学。故“卜筮”是孔子易学前提性的问题,也是首先要研究的内容。子思在其著作《表记》中⑥,主要有两处引述孔子论“卜筮”:第一:子曰:“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亵事上帝。是故不犯日月,不违卜、筮。卜、筮不相袭也。大事有时日,小事无时日,有筮。”(《礼记·表记》)孔子此言夏、商、周三代圣王对卜筮的使用。“不犯日月”,郑玄注:“日月,谓冬、夏至,正月及四时也。”孔颖达疏:“冬至谓祭圜丘,夏至谓祭方泽,正月谓祭感生之帝,及四时迎气,用四时之吉日也。”“不违卜筮”,郑玄注:“所不违者,日与牲、尸也。”孔颖达疏:“案僖三十一年《左传》云:‘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是有其牲日也。案《特牲》、《少牢》云:大夫、士筮尸。则天子诸侯有卜尸也。”“卜筮不相袭”,郑玄注:“袭,因也。大事则卜,小事则筮。”孔颖达疏:“此大事,谓征伐、出师及巡守也。”由郑注、孔疏,可知三代帝王在祭祀侍奉天地神灵时,都必须使用龟卜和蓍筮,表示不敢自专,不敢以私意亵渎上帝。其具体做法是:在冬至祭圜丘、夏至祭方泽、正月祭感生之帝、四时迎气时,都要通过龟卜和蓍筮,择定吉日。祭祀时,要使用卜筮占日、占牲和占尸。使用龟卜,就不使用蓍筮。使用蓍筮,就不使用龟卜。龟卜和蓍筮二者不能同时使用。征伐、出师和巡守等大事,使用龟卜。小事使用蓍筮。小的祭祀没有固定的时日,通过蓍筮来选定吉日。第二:子曰:“大人之器威敬。天子无筮。诸侯有守筮。天子道以筮。诸侯非其国不以筮,卜宅寝室。”(《礼记·表记》)此孔子言天子、诸侯使用卜筮之不同。“大人之器”,“大人”指天子和诸侯,其“器”郑玄无注,黄怀信认为是“龟策”⑦,有理。“龟”为卜法所用,“策”为筮法所用,主要为蓍草之茎,古亦称“蓍”。“大人之器威敬”,谓天子、诸侯所用于卜筮的龟和蓍威严,令人畏敬。“天子无筮”,郑玄注:“谓征伐出师若巡守也,天子至尊,大率皆用卜也。”“守筮”,郑玄注:“守国之筮,国有事则用之。”孔颖达疏:“谓在国居守,有事而用筮。”“天子道以筮”,郑玄注:“始将出,卜之。道有小事则用筮。”孔颖达疏:“天子在国既皆用卜,若出行于道路之上,临时有小事之时,则唯用筮也。”“诸侯非其国不以筮,卜宅寝室”,郑玄注:“入他国则不筮,不敢问吉凶于人之国也。诸侯受封乎天子,因国而国,唯宫室欲改易者,得卜之耳。”由郑注、孔疏,可见天子一般用龟卜,诸侯一般用蓍筮。具体情形是:天子问征伐、出师、巡守等事,都用龟卜。诸侯在国居守,有事则用蓍筮。天子出行在外,有小事问,使用蓍筮。诸侯进入其他国家,不使用蓍筮。诸侯问宫室改易之事,使用龟卜。子思上引述孔子所论“卜筮”,从大的方面讲,属于古代礼的范畴,这与孔子擅长礼学,为礼学大师相一致,符合孔子讲学特点。另一方面,孔子所论“卜筮”,也与帛书《要》篇孔子所论相同。帛书《要》篇记孔子曰:“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巫、史的“幽赞”“明数”,即通过卜筮,借助龟、蓍之灵,与神灵交通,求取神灵祐助,明了气运度数,而获吉得福⑧。此即孔子上所言“事天地之神明”“不犯日月,不违卜筮”。帛书《要》篇记孔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可见孔子并没有满足于从一般礼文化意义上了解卜筮,更进一步从专门之学的层面,学习掌握了筮占技艺,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说明孔子对卜筮确实有深入的研究和切实的领悟。子思在其著作中,如此专业地传述孔子对“卜筮”的论述,说明子思对“卜筮”有关知识是熟知的。其二,子思对《周易》古经是熟知的。子思今存著作中,有五条引述《周易》古经的材料⑨,分析如下:《坊记》两条:子云:“敬则用祭器,故君子不以菲废礼,不以美没礼。故食礼,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故君子苟无礼,虽美不食焉。《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寔受其福。’《诗》云:‘即醉以酒,既饱以德。’以此示民,民犹争利而忘义。”子云:“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先财而后礼则民利,无辞而行情则民争。故君子于有馈者,弗能见,则不视其馈。《易》曰:‘不耕获,不菑畲,凶。’以此坊民,民犹贵禄而贱行。”这两条形式一致,都是子思先引孔子论礼之言,然后子思申发其理,再引《周易》古经爻辞以证其理。第一条子思引《既济》九五爻辞,以加强所言礼之敬道理的说服力。第二条子思引《无妄》六二爻辞,以加强所言以礼防人之贪利道理的说服力。所引《周易》古经爻辞之义,对论证其道理,加强其说服力,都很适当,说明子思确实熟知《周易》古经,对《周易》古经进行过专门的学习。《表记》三条:子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毋相亵也。《易》曰:‘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子曰:“事君,大言入则望大利,小言入则望小利。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不以大言受小禄。《易》曰:‘不家食,吉。’”子曰:“事君,军旅不辟难,朝廷不辞贱。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也。故君使其臣,得志则慎虑而从之,否则孰虑而从之。终事而退,臣之厚也。《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此三条形式一致,都是引述孔子先言其理,然后孔子引《周易》古经卦爻辞以证之。第一条孔子引《蒙》卦辞,以加强其言人不相亵渎必以礼道理的论证力量。第二条孔子引《大畜》卦辞,以加强其言禄功相配道理的论证力量。第三条孔子引用《蛊》卦上九爻辞,以加强其言尽责方能隐退道理的论证力量。此三条资料中的《周易》古经卦爻辞,不是子思所直接引用的,而是出现于孔子言论中。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孔子所谈论的,正是子思要表达的:孔子所论之理,子思肯定是赞同的;所引之《周易》材料,子思应该是熟知的,并赞同其引用。因此,《表记》此三条资料,可间接证明子思学习过《周易》古经。由以上直接和间接的资料,证明子思当学习过《周易》古经。其三,子思对《易传》是熟知的。要讨论这个问题,需要先考证《易传》是否在子思之时或之前已经成书。先秦儒家公孙尼子,其著作有《乐记》⑩。高亨、张岱年、李学勤认为,《乐记》袭用今本《系辞》,说明《系辞》当成书于《乐记》之前(11)。是正确的。公孙尼子,《汉书·艺文志》注:“七十子弟子。”《隋书·经籍志》注:“似孔子弟子。”郭沫若认为:“我疑心七十子里面的‘公孙龙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岁’的怕就是公孙尼。龙是字误。尼者泥之省,名泥字石,义正相应。公孙尼子可能是孔子直传弟子,当比子思稍早。”(12)李学勤认为:“我们看《乐记》中有魏文侯,又有文侯乐人窦公,作为孔子再传弟子是合宜的。”(13)李说更为稳妥。因此,公孙尼子当与子思同时,年龄相当。《系辞》为公孙尼子所熟知而化用,子思也当熟知《系辞》。《系辞》当在子思、公孙尼子之时或之前已经成书。刘大钧以《系辞》引用《文言》,推断《文言》早于《系辞》;以《文言》参考《彖传》而作,推定《彖传》早于《文言》;以《彖传》引述《大象》而发挥,推断《大象》早于《彖传》;以《说卦》总述八经卦,而《大象》《文言》《彖传》分论六十四卦,推断《说卦》年代最早(14)。其论证有理,是成立的。实际上,《说卦》分两部分,第一、二章泛讲义理,与《系辞》性质相同,其成书时间应与《系辞》相当。其他部分总讲八经卦之象,是学习《周易》的前提性知识,应是来源久远的易学常识,被孔子所传述、记录下来,故其成书当早于《大象》《彖传》《文言》《系辞》。《小象》解释爻辞,《彖传》解释卦辞,《小象》成书时间应与《彖传》相当。《杂卦》按照《周易》古经“二二相偶,非覆即变”的卦序原则撰写,语言古朴简练,成书时间应与《说卦》第二章后部分相当。因此《易传》除《序卦》外的大部分篇章,都当成书于子思之时或之前的战国早期。推想《易传》当成于孔子第一代弟子之手。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去世后,“葬鲁城北泗上,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丧毕,相诀而去”。推想孔子众弟子在鲁国三年守丧期间,为铭记孔子教导,保全孔子思想,防止孔子学说散失,传承孔门之学,将个人所记孔子生前所讲进行结集,编订大量篇章文集。其中包括孔子所传述的易学知识、对《周易》古经的解释,以及所阐发的易学思想等等,这些所编成的文集就是《易传》(不包括《序卦》,下言皆此意)(15)。作为孔子第二代弟子的子思和公孙尼子等,学习、熟知《易传》,是合乎情理的。子思熟知《易传》,是有直接证据的。上博简《颜渊问于孔子》记颜渊问孔子,孔子回答中,有曰:“俑(庸)言之信,俑(庸)行之敬。”(16)按《易传》的《文言》中,孔子解释《乾》卦九二爻辞“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濮茅左认为:“‘俑’与‘庸’声通,‘敬’、‘谨’音义相近。证明了历史上颜渊与孔子确有言《易》的史实。”(17)其言有理。这也证明了《文言》确实为孔子所讲。而子思所作《中庸》引孔子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李学勤认为:“‘庸德之行’两句,很可能即引自《文言》,因为在《文言》的文字中,两句与上下文紧密结合,而在《中庸》就不如此。”(18)其言有理。子思引用《文言》,说明子思对《文言》是熟悉的。二、子思当作《易》子思不但熟知《易》、用《易》,更重要的他还作《易》,其著作即帛书《衷》篇。这是我们的新发现,下试论之。马王堆帛书《衷》是帛书《易传》的重要一篇,记载大量孔子论《易》言论。关于其作者,学界还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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