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东方朔荀子的国家理由澎湃在线

发布时间:2024/1/16 18:24: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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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先秦儒家中,荀子第一次明确地为政治国家的存在提出了逻辑清晰的辩护,而将“礼义”赋予“国家理由”的形式,使其获得“权力”与“道德”的双重身份,则构成了我们理解荀子伦理学之理论特色的不二途径。在荀子,国家是以“圣王”和“礼义”来表现的,礼义所具有的止争去乱的功能以及规范行为的性质,其实质是以“国家理由”的形式出现的;国家之所以必须并且必然,乃是因为其深深地根植于人的性恶的天性之中,而荀子所说的人性的“恶”,并不是在特定的伦理或道德意义上的恶,而应当被理解为政治意义上的“偏险悖乱”。如果说以“圣王”和“礼义”为代表的政治国家,其创立之初意原在遏制人之性恶的话,荀子似乎对此一政治国家抱持了过分的道德期许,远未及严肃思考政治国家本身可能就是一种恶。

作者

东方朔,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

原载

《文史哲》年第5期,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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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精选

原文标题

荀子伦理学的理论特色——从“国家理由”的视角说起

原文目录

一、引言

二、“国家”与“礼”

三、“公共善”的建立

四、作为“权力”与“道德”的“礼”

五、“礼”:“说明”抑或“证成”?

六、简单的结语

这里摘选了原文的第一、二、六三节。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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