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王國明丨作爲過程論的ldquo成人

发布时间:2020/10/23 14:32:03   点击数:

作爲過程論的“成人”

——荀子人性論新釋

王國明

内容提要:荀子人性論實質上是一個過程論,而非本質論。性惡並不意味着人性本惡,荀子所謂性有廣、狹義之分,所謂惡也有美惡之惡、與善惡之惡之别。荀子從未直言人性本惡,其所謂“人之性惡”,實指狹義的情性,它並不能涵蓋荀子人性論的全部内涵。廣義的人性還包含心性或知性等内容。“化性起偽”的實質正是不斷發用心性以化情性,從而以後天人爲實現人的本質——義與辨,這一動態過程亦即荀子所謂“成人”。

關鍵詞:荀子人之性惡過程論化性起偽“成人”

荀子人性論素爲荊棘密佈,疑竇叢生之大問題,自古及今,聚訟紛紜,幾爲荀學史一大公案。其因以“性惡論”標識,所以人們通常認爲其内涵即人性本質爲惡,可是細加考索,又會遭遇困惑:若人性全爲惡,則善從何而來?若人性全爲惡,則荀子所倡禮樂教化又如何可能?若禮樂教化能使人向善,則人性又豈能説惡?再者,荀子説“人之所以爲人者,以其有辨也”,又説“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如此豈不與“性惡論”自相矛盾?事實上,這些質疑恰恰反映了這種將“性惡論”視作本質論的常識看法,並不能有效理解荀子人性論的完整面目和真實内涵。荀子性惡論實質上是一個過程論,言“性惡”只是其人性論的邏輯起點,而最終通過“化性起偽”,實現人的本質——義與辨,完成禮義化的塑形,才是其人性論的終點,亦即荀子所謂的“成人”。

美惡與善惡:

“性惡”的雙重意蘊

葉紹鈞選注《荀子》書影

荀子素以“性惡論”標識,然而通觀《荀》書,言“性惡”者唯《性惡》一篇,初思或令人駭怪,若“性惡”是荀子人性論之核心觀點,理當彌散全書,爲何單單只見於《性惡》一篇呢?更有學者以此篇所主“性惡”與《禮論》等其他篇所主“性樸”不相協調爲由判定《性惡》爲偽作[1]。不過《性惡》的文獻真偽是另外一個問題,茲不具論。在没有足夠充分證據的前提下,我們姑且相信《性惡》爲《荀子》之真文獻,抑或説是思想史上的“《荀子》”文獻。《性惡》篇中反復申説“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之理,據鄧小虎統計,“‘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以及類似的用語在《性惡篇》共出現了九次,‘人之性惡’單獨出現的次數則有七次”,他還敏銳地發現“荀子從來没有使用‘人性’一詞,它用的是‘人之性’。”[2]言“人之性惡”,是否就意味着説廣義上的“人惡”或“人性本惡”呢?“人之性惡”與“人性惡”,一字之差,是否蘊涵着義理上的重要差别?林宏星先生提供了一種推測意見,他認爲“人之性惡”或只是荀子人性論中的一種特定的“性”,“或僅僅只是其‘人性’論中的其中一義。”[3]此説可从。“人之性惡”與“人性惡”並不能劃等號,乃在於“人性”的外延要大於“人之性”,説“人之性惡”並不意味着“人性惡”,那麼,更不能説明“人性本惡”,誠如前面的質疑,“人性本惡”,則禮義無所施設,教化自無可能,顯然不合荀意。

依荀子,性有廣狹二義分,廣義之性包含情性與心性諸端,情性、心性均屬於性,所謂“血氣心知之性”,即性有“血氣”與“心知”之别,前者即情性,後者即心性或知性;狹義之性指情性。那麼,被荀子指斥爲“惡”的“人之性”顯然是狹義的情性。荀子説“今人之性,饑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性惡》)平情而論,渴求衣食溫飽,好利避害,本是人之常情,也是人維持生命活動的基本生物屬性,荀子自己也坦承:“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聲,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4](《王霸》)那麼,此種情性又何以能説“惡”呢?此處須特别注意的是,《荀》書中的“惡”字義項頗爲複雜,茲特拈出兩個最易混淆的義項:一是言美惡之“惡”,二是言善惡之“惡”。前者語例如“惡願美”(《性惡》)“無國而不有美俗,無國而不有惡俗”(《王霸》)“相美惡,辯貴賤,君子不如賈人”(《儒效》)等,後者語例如“凡古今天下之所謂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謂惡者,偏險悖亂也:是善惡之分也矣。”(《性惡》)[5]從自然層面言,性天生而成,本始材樸,或曰“性樸”,只可謂“美惡”之“惡”,而無所謂“善惡”之“惡”。[6]《荀子·禮論》云:“性者,本始材樸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郝懿行注:“‘朴’當作‘樸’。樸者,素也。言性本質素,禮乃加之文飾,所謂‘素以爲絢’也。‘偽’即‘爲’字。……《性惡篇》云‘聖人化性而起偽,偽起於性而生禮義’,即此所謂‘性偽合’矣。”[7]《説文解字》云:“朴,木皮也。”“樸,木素也。”[4]喻指樸拙鄙陋,不加修飾之意,正合“美惡”之“惡”義。因之荀子才謂“無偽則性不能自美”,人之性正是須“偽”(即禮義師法)的文飾方能使之美。《荀子·性惡》亦云:“人情甚不美”“惡願美”“所謂性善者,不離其樸而美之,不離其資而利之也。”“夫人雖有性質美而心辯知,必將求賢師而事之,擇良友而友之。”[8]即使性質美尚且須賢師良友的薰染,何況“今人之性惡”,故更須禮義教化以美。梁啟雄亦云:“荀子把‘本性’或‘材性’看做質樸的、原始的素材,而稱這種質樸的素材是粗惡的而不是美善的。又把加工于性的人爲後果稱爲‘偽’,這種‘偽’是‘善的’、‘美的’、‘文理隆盛’的。”[9]此説不無道理。毋庸諱言,此所謂“性惡”,乃是一般粗駁不純義,並無善惡之惡的倫理義。那麼,倫理之惡又是從何而來呢?荀子言善惡之惡實際上是從社會現實層面講的,在荀子看來,善惡並非先驗概念,乃據社會治亂之後設概念,誠如王陽明《傳習錄》所云“荀子性惡之説,是從流弊上説來。”[10]且看荀子對善惡的定義:“所謂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謂惡者,偏險悖亂也:是善惡之分也矣。”[11](《性惡》)如上所揭,自然情性本無所謂善惡,但倘若放縱欲望,順任情性發展,必然導致爭鬥,“凡有血氣,必生爭心”,引發淫亂、殘害等邪僻之事,出現“犯分亂理”的局面,而這正符合荀子對倫理之惡下的定義:“所謂惡者,偏險悖亂也。”從這種意義上説,因情性易引發欲望,而欲望的放縱又容易導致倫理之惡。荀子説: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于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性惡》)[12]

可見倫理之惡實源於“順是”而爲,放縱情性,因之,荀子性惡之内涵,主要分以下兩層:

第一,未加“順是”條件的情性本無倫理意義上的善惡,本始材樸,或曰“性樸”,只能説是美惡之惡,粗駁之惡,而非倫理之惡。

第二,附加“順是”條件後的情性易生倫理之惡,且荀子所謂“善惡”乃是就社會現實效果而言的後設概念,並非孟子所謂先驗的善惡[13],而放縱情欲,超過禮之限度便是惡,因之逆推情性有趨惡傾向,或如梁濤先生所言“性有惡端可以爲惡”[14]。

王先謙撰《荀子集解》書影

義與辨:

荀子對人的本質界定

孫希旦撰《禮記集解》書影

無論是從自然層面上講的美惡之惡,還是從社會層面上講的善惡之惡,卻都指向了“性惡”,只不過惡的具體内涵不同罷了。有趣的是,荀子從社會層面談人之性惡,卻也是着眼于人性的自然屬性或生物本能。這説明荀子對人性的現實狀態之論述恰恰是着眼于人性的自然屬性。今天對人性的一般意義上的理解,常表述爲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有機統一,且以人的社會屬性作爲人性的主體論述視角。可見荀子的着眼點和我們今天對人性的主體論述並不盡相同。但這並不意味着荀子未嘗措意人的社會屬性,與我們今天一般意義上的人性論相同的是,荀子也將人的社會屬性作爲人的本質特徵。《荀子·非相》云:

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饑而欲食,寒而欲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然則人之所以爲人者,非特以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15]

荀子在此將“辨”作爲人禽之别的標誌,用以界定“人之所以爲人者”的根據,那麼,“辨”之了義究竟爲何呢?事實上,“辨”正是心的功能,即“知仁義法正”與“能仁義法正”,其實質就是心之思慮而見諸行動者,是“心爲”與“人爲”的統一。李滌生先生嘗謂:“‘辨’,辨别,辨别是非善惡、邪正等,即孟子所謂‘是非之心’。《解蔽》篇云:‘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心的作用曰意識,有意識才‘有知’,‘有知’才‘有異’。‘異’者,辨之謂也。辨别白黑美惡是感性之知,辨别是非善惡是理性之知。辨是心體的理性功能作用而見諸於行事的,存於心就是判斷力,形於外就是辨説(辨通辯,包括語言、文字)。這是人類異於禽獸先天所獨具的特點。人性惡而能‘化性起偽’者以此,荀子勸學所欲發揚者亦此。”[16]此誠“辨”之的論。荀子以“有辨”來界定人之本質屬性,“有辨”,簡言之,即有分辨,有禮義道德,《禮記·冠義》曰:“人之所以爲人者,禮義也。”[17]此即一證也。

值得注意的是,有論者(如Munro.Donald,楊向奎[18]等)即據此認爲荀子人性論存在矛盾,指出這並非“性惡”論,更似“性善”論,其實,事情並非如此簡單,這裏的“辨”實際上接近于荀子所謂的“偽”,它的產生固然有賴於先天之性的質具條件,但並非内在於“人之性”(亦即情性)中,實乃後天之“心爲”與“人爲”的努力,這從《非相》後文“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禮莫大于聖王”的言説也可得到印證,“辨”並非人性中所固有者,實乃有待于後天禮法之教與聖王之化方可生成。與之相關聯的還有《荀子·王制》一段記載:“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爲天下貴也。”這段引文也常被人視作是荀子認爲人性本善的“證據”,然而這一説法同樣難以成立。何艾克(EricHutton)以“文本細讀”(CloseReading)的方式對其中的關鍵字“有義”做了頗有啟發的解讀,他認爲“有義”之“有”不能釋作“天生的有”(Havinginnately),而是“占有”(possess)或“擁有”(own),是一種外在的、後天獲得的“有”,並且爲此種釋讀提供了一條旁證:“無它故焉,得之分義也。”(《王制》)他表示這裏的“得”字與“義”相聯用正“暗示着這個‘義’是在人性之外的”。[19]我們當然贊同這一解讀。事實上,我們聯繫荀子的“義外”説,也可對這一問題進行通貫的解釋。“義”和“禮”關聯緊密,從某種程度上説,“義外”其實也可視作“禮外”,《荀子·大略》云:“行義以禮,然後義也。”《左傳·桓公二年》云:“義以出禮。”《荀子·議兵》云:“義者循禮。”《禮記·樂記》云:“禮近於義。”《禮記·禮運》云:“禮者,義之實也。”在先秦思想史上,“仁内義(禮)外”是一個重要命題[20]。在孔子那裏,此思想已有所萌芽,《墨子·經下》和《經説下》更是明確提及“仁内義外”説,只不過是對其持批判的態度,尤以《經説下》敘説得最爲詳贍:“仁,仁愛也。義,利也。愛利,此也。所愛所利,彼也。愛利不相爲内外,所愛利亦不相爲外内。其爲仁内也,義外也,舉愛與所利也,是狂舉也。”後來的竹帛《五行》也接受了這種思想,其開篇就揭示了仁義禮智聖“形於内”的“德之行”和“不形於内”的“行”之分野,郭店簡《六德》云:“仁,内也。義,外也。禮樂,共也。内立父、子、夫也,外立君、臣、婦也。”郭店簡《語叢一》亦云:“由中出者,仁、忠、信。由〔外入者,禮、樂、刑〕。”“仁生於人,義生於道。或生於内,或生於外,皆有之。”[21]至孟子那裏,關於這一問題更是出現了孟、告之爭。告子主張“仁内義外”:“仁,内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内也。”(《孟子·告子上》)孟子與之針鋒相對,提出“仁義内在”説。綜上可見,“仁内義外”説是當時非常普遍的一種學説,大多是持認可態度,像孟子如是截斷眾流,特表“義内”説者反倒在少數。迨及戰國末世,天下岌岌,荀子爲重樹禮義權威,確立其外在客觀標準,又重新光大“仁内義(禮)外”説,在荀子看來,禮義生於聖人之偽,而非生於人之性,故而“義(禮)外”,這和孟子“義内”説形成區别。因之,《荀子·王制》此處的“有義”亦當放在荀子“義(禮)外説”的思想脈絡中加以理解,並非人性中先天“有義”,更不能以此誤認爲荀子主張人性本善。誠如廖名春先生的論斷:“‘義’、‘辨’、‘知’不是指‘性’,而是指‘偽’,這並不是説它們與‘性’無關。”“概括荀子‘性’、‘偽’關係的理論,就是‘性’中無‘偽’,‘偽’中有‘性’;‘性’中無善,‘偽’中有善。看到‘偽’中有‘性’,就以爲荀子‘性’中有善,其實是‘性’、‘偽’不分的結果。因此,絕不能把荀子的人‘有義,故最爲天下貴也’、‘人之所以爲人者……以其有辨也’、‘有血氣之屬莫知於人’等‘偽’善説當成其‘性’善説之證。”[22]

廖名春《荀子新探》書影

由上討論,“義”與“辨”並非人性所内在固有,即在人性之外,那麼,“人之所以爲人”,雖是荀子對人的本質定義,卻非對人性之“性”的定義[23]。孟子所謂人性之“性”的概念即從“人之所以爲人”“人之異於禽獸者”的層面而言,亦即人性之“性”的定義與人的本質定義是一致的,即認爲人的社會屬性才是人的本質屬性,這和我們今天普遍對人性概念的理解也是一致的。但荀子對人性之“性”的定義與對人的本質定義其實是有差異的。荀子所謂人性之“性”的概念不是從“人之異於禽獸者”的層面而言的,恰恰是從“人之同於禽獸者”的維度來説的,即從人的自然屬性來定義的,而他對人的本質定義才是從“人之所以爲人”“人之異於禽獸者”的層面而言的。因之,在荀子看來,“有辨”“有義”是人的本質屬性,但並非人性的現實屬性,“性惡”是人性的現實屬性,但並非人的本質屬性。換言之,人的本質定義與人性之“性”的定義在荀子這裏發生了分離,荀子所謂人的本質定義是從人的社會屬性而言,這和孟子及今人普遍看法較爲接近,而荀子所謂人性之“性”的定義則從人的自然屬性而言,這和孟子及今人普遍看法就涇渭分明。依照邏輯學關於定義的公式:“被定義項=種差+鄰近的屬”,荀子所謂人性之“性”相當於今之人性概念中的鄰近的屬,而非種差。西方中世紀經院哲學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對“本質”和“存在”的區分或許能爲我們理解荀子的這種定義方式有所助益。在阿奎那看來,“本質”指定義所指示之内容,人的定義中包涵了人性,而“人之所以爲人”就是指人性,從這一層面説,人性即人的本質。但是,他又提出“存在”的概念,“存在”是一切事物的現實,它説明的是一種現實狀態,並進一步提出“純粹的現實”和“複合的現實”兩個概念,前者排除一切可能性與潛能,是絕對化的現實(在阿奎那看來,“絕對現實”有且只有一個,那就是上帝),後者是包含可能性與潛能的現實,是充滿可能性變化的現實[24]。荀子所謂“人之所以爲人”是從人的“本質”,人性的應然狀態(“應然”)來定義的,荀子所謂“今人之性惡”是從人性的“存在”,人性的自然狀態或現實狀態(“實然”)來定義的,人性是“複合的現實”[25]。如勞思光言:“荀子之論‘性’,即純取事實義。”“乃指人生而具有之本能。但此種本能原是人與其他動物所同具之性質,決非人之‘essence’”“荀子所言之‘性’,並非孟子所言之‘性’也。”[26]我們用孟子或今人對人性的看法與定義去套荀子對人性的定義,實際上已經犯了“以孟套荀”“以今律古”的弊病,並不能真實理解荀子對人性之“性”的看法。

事實上,回到思想的歷史現場,我們不難發現,從鄰近的屬理解“性”是先秦語境的約定俗成義,荀子對人性之“性”的看法非但不是標新立異,反而正好符合當時人們普遍對人性之“性”的看法。“名無固宜,約定俗成謂之宜”(《正名》),倒是孟子違反了當時流行的“性”概念[27]。先秦人性論的主流實爲自然人性論,如孔子言“性相近,習相遠”,告子言“生之謂性”(《孟子·告子上》),莊子言“性者,生之質也”。(《莊子·庚桑楚》)郭店楚簡《性自命出》云:“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異,教使然也。”《禮記·樂記》言“人有血氣心知之性”。此外,《孟子·告子上》公都子所提及的三種人性論:“性無善無不善”“性可以爲善,可以爲不善”“有性善,有性不善”,以及《論衡·本性》所提及的世碩、宓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的“性有善有惡”等等,雖具體説法各異,但都接近于自然人性論,都是以生之自然爲性。這些都是從人性的現實狀態,或曰從“實然”角度來定義“性”的,像孟子那樣從“應然”角度定義“性”者,反而是獨樹一幟,截斷眾流。《孟子·盡心下》云:“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于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智之於賢者也,聖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28]孟子坦承“口之於味,目之於色,耳之於聲,鼻之於臭,四肢之于安佚”亦是一種“性”,是人性的“實然”狀態,是關於人性的事實判斷,可見,他對當時普遍流行的對“性”的看法也並非無所知曉或是完全漠視。然而他又説君子並不將其看作是性,而把“仁義禮知”視爲性,這顯然是從人性的“應然”角度與社會屬性出發,是關於人性的價值判斷[29]。

因之,上述如公都子所提及的或世碩、宓子賤等人所謂的“性善”和孟子所謂“性善”並非一回事,實際是從“性”的兩個不同層面而言的,前者是從自然屬性而言,從“實然”角度講,後者是從社會屬性或形上意義而言,從“應然”角度講。而前者才是先秦人性論的主流,荀子對“性”的看法無疑接受了這一主流看法[30]。我們再以此檢視上述所引《荀子·非相》文本,前文説“饑而欲食,寒而欲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依照荀子對“性”的定義:“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不事而自然”“性者,天之就也”“性者,不可學,不可事”,可見“饑而欲食,寒而欲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是言人之性,“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這正符合荀子對“性”的定義,“性”是天生而就,“無待而然”的,“是禹、桀之所同也”,這與荀子所謂“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榮辱》)“聖人之所以同于眾,其不異於眾者,性也”(《性惡》)的説法也是一致的,因之,前文才是荀子對人性之“性”的定義。而後文“然則人之所以爲人者,非特以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實際上是荀子對人的本質定義。

陳來《竹帛〈五行〉與簡帛研究》書影

人之維度:

作爲過程論的“成人”

楊國榮《善的歷程》書影

如上所揭,性惡並不能完全涵蓋荀子人性論的全部内容,“人之性惡”實指情性趨惡,非謂人的本質爲惡,且情性本身可以被塑造或遷化,它並不妨害人們向善,人可以“化性起偽”,積習師法,最終積善成聖,而“積善成聖同時又展開爲一個化性的過程”[31]。荀子説:“然而塗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然則其可以爲禹明矣。”(《性惡》)“化性起偽”,意味着人憑藉先天質具,將對於“仁義法正”的“知”與“能”由“可能”轉變爲“實能”,由“潛能”轉變爲“現實”,其間存在着不可小覷的間距[32]。而這段間距的跨越,於人而言亦有着同樣不可小覷的意義,它意味着人從“自然人”到“文化人”,從“本始材樸”到“文理隆盛”,從野蠻粗陋到道德文明的轉變,無疑是一種“質”的飛躍[33],甚至可以説,是人之爲人得以奠基的必經之途。換言之,荀子人性論實質上是一個過程論,而非本質論。有論者將此軌跡概括爲“性樸(不善不惡)→性趨惡(人之多欲,化性起偽)→性善(以禮分欲,積善成德)”[34]。這一路徑和孔子所謂“性相近,習相遠”,郭店簡《性自命出》所謂“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異,教使然也”頗爲相近,都反映了人從“自然人”向“文化人”“社會人”的轉變,只不過荀子强調“性惡”來凸顯禮義教化之重要性與必要性,此亦時勢使之然也。RogerT.Ames嘗指出“人之爲人”(HumanBeings)與“人之成人”(Human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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