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荀子 >> 荀子评价 >> 张新丨正义与德性荀子政治哲学新探
(张新博士)
作者简介
张新,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与杜克大学哲学系联合培养博士生。引用格式:张新.正义与德性——荀子政治哲学新探[J].理论月刊,(6):-.
摘要
荀子的“义”观念主要涵盖正义与德性两个维度。“分义”是荀子正义观的核心标识,其目的体现出的是“充足主义”,即每个人都应该有着足够的经济资源与基础支撑,从而过一种有物质保障的、德性与能力可以获得发展的良善生活。“分义”的具体实施体现出的是比例正义原则与对社会最不利群体的制度保障,后者是对前者的限制与矫正。“公义”或“公道通义”指向的是具有公正品质的君子人格之养成,既要求道德主体内在动机、志向的转化,又关涉德性认识能力的提升。荀子的政治哲学对于当代正义问题的探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一、问题的提出
基于各个国家以及全球范围内人们在基本善(primarygoods)(包括财富、机会、权利、尊严、职业、社会地位等)的享有上存在着巨大差距,正义问题日益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与难点。然而,在当下关于正义理论的学术探讨中,基于西方传统的正义观念取得了支配性地位。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在《正义的理念》一书中指出:当代政治哲学关于正义问题的讨论,因其